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围城之外,无坟无碑 作者:雪如暖 文案 这是一个关于婚外情的故事。 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泥足深陷,她油然而生起一个黑暗的想法,念头一起,便置身于生生不息的无量劫中,再也回不了头,绵延无尽的红莲业火照亮一路翻覆无常的七情六欲。 那时的他是只属于她的男孩,任她拉、任她抱、任她亲,如今的他变成高不可攀的男神,任她怎么够也够不着,如此遥不可及地让她只能对这份爱顶礼膜拜。一腔孤勇,为爱向前,即使垫上高度够着了,哪怕伸手碰一碰都是僭越,触犯禁忌。 (PS:这个故事是关于婚外情,现实向,看文的亲请慎入。)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婚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童牧笙,周嘉和 ┃ 配角:张梓溪,黄婷婷 ┃ 其它:   ☆、Chapter 1-1   时间流过谁也要长大吧/而你和我前行全是分岔/自此分开了你落力前行/得我幼稚地停留/被岁月放大了牵挂/几千天近况幸福吗/每日忙碌吗/仍然是那麼认真吗——林峯《幼稚完》   第五次检查完毕,白莉莉关闭word文档,拔出U盘,正准备站起来时,右侧上方总监办公室白色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的女子朝着她的方向缓缓走来,上身着七分袖收腰西装,立体剪裁,将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笔挺的肩部线条蔓延至腰际,大气流畅,下身配一条包臀中裙,显得稳重又有气质。她一直走到白莉莉前面的小组长李凛身边停下,开口问:“那份统筹报告写好了吗?”声音清冽温润,极其好听。   李凛把身子往椅背一靠,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懒洋洋答道:“我身体不舒服,还没写呢。”   这种傲慢的态度,连坐在后面的白莉莉也不禁滴汗。虽然她刚来AJ不久,但对这个小组长和总监大人之间的恩怨也略有耳闻。当年李凛和她是同一批进AJ的应届毕业生,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她凭着出色的表现步步高升,坐到总监的位置,而李凛这些年却只升了个小组长,颇有不服之意,平时她下达的任务,也有诸多敷衍。   面对李凛的无礼,她也不生气,淡淡的目光落到李凛身上,清凉的眼眸墨色静静,不怒而威,她只是这么看着李凛并没有说话,无边的压力向四周蔓延开来。漫长的静默,李凛在这样的注视下不自觉正了正身子,然后,她终于伸出白皙的右手,食指在李凛桌上轻轻敲三下,不温不火的声调响起:“我已经给了你一个星期的时间,今天之内,报告和辞呈,你选择交一份吧。”   说完,她不再看李凛一眼,轻轻转身,翩然而去。   这么惊心动魄的内容,这么云淡风轻的语气。白莉莉情不自禁紧了紧握在手中的U盘,里面是她来到AJ写的第一份方案,要给刚才那个翩然离去的女子过目的方案。她原本已经做好十足的心理准备此刻溃不成堤,所有混熟的那些人都跟她说,她摊上了一个通情达理、宽宏待下的好领导,如果她刚才没有亲眼目睹那个手握重权的女子一句定生死的样子,或许她不会那么紧张。这一份方案交上去,面对自己的是什么命运?   虽然她这份方案已经过了李凛那关,但看刚才他们剑拔弩张的情形,谁知道李凛有没有认真看过她的方案。   白莉莉默默把U盘放进口袋里,走过总监办公室,往洗手间的方向而去,在洗手间门口她被人在后面拍了一下,吓了一跳回头看,是跟自己混得最熟的媒介部的文欣,一脸笑嘻嘻的模样,文欣见白莉莉一副严肃的模样,不禁敛起笑意,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发生什么大事了?”   “没有,我方案还没交。”   “汗,你不是上午就写好了吗,怎么现在还没交?”   “我有点紧张。”   “切,跟你说多少次了,你们总监很好人,我来这么久都没见她说过一句重话,我们媒介部才叫压力山大好不好,我都来一年多了,要是写的东西不合我们主管心意,劈头盖脸骂的我一无是处,换你来我们部门,那得死多少回啊!”   白莉莉被文欣的话逗得一笑,心里的紧张感去了大半。两人从洗手间出来,白莉莉直接走到总监办公室那扇紧闭的白色门前轻轻敲了敲,那把清冽温润的声音隔着重门低低传来“请进。”   轻旋把手,推门而入。白莉莉把U盘递上:“总监,丽丝企业的丝袜广告方案写好了,组长说他那里没问题,叫我拿来给你看看。”   对面的女子伸手接过U盘,对着她微微一笑,轻慢的嗓音温和地道:“好,辛苦了。坐吧。”   她看得很认真,办公室里针落可闻,没事可做的白莉莉隔着22英寸的白色AOC显示器仔细端详起面前的女子,她挽了个温婉的低发髻,增添不少知性气质,给人沉稳大方的感觉,几缕发丝散落耳边,又让整个发型倍显随和。光洁的额头在刘海下若隐若现,弯弯的柳叶眉从眼头长长的到达眼尾后方,浓密的眼睫毛亭亭盖盖,墨黑的眼睛莹莹亮亮,右眼角下方有一小颗淡淡的泪痣,把一张原本十分淡雅的脸孔衬出三分抚媚,鼻子小巧高挺,轻抿的唇角微微上翘,给人一种亲近感。这样一个女子,可堪眉目如画。   正在白莉莉看得入迷之时,对面的女子抬起头,白莉莉对上那双如水的眼眸,触电般立刻转移了视线,像是偷窥被当场抓住般窘迫,就在她渐觉尴尬的时候,那把清冽的声音响了起来。   “莉莉,这是你第一次做的广告方案,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但这里有几处不适当的地方需要改一下。”   白莉莉点点头,不禁微微前倾着身子,认真听起她的修改意见。   “首先我们自己心里清楚卖的是丝袜,但面对消费者卖的就不是丝袜,而是一双美腿。我们的目标受众是20岁到35岁的女性,你要抓住这个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广告文案重点体现丝袜这种产品性感优雅的特性,可以淋漓尽致展现女性之魅,来吸引消费者。”   说到这里,她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寥寥几句提示一针见血、点到即止,白莉莉突然灵光一闪,忍不住激动地道:“这个,我好像知道应该怎么写了。”   面对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女生,她也不吝赞美,温声道:“点头醒尾,聪明。”   白莉莉很少被人称赞,脸一下子红到耳根,右手不自觉在裤子上轻擦两下,说:“那我先去修改方案了。”想想自己那份方案,她说有几处需要修改实在太过委婉,简直需要推翻重写了。第一次真正接触,由衷地,对这个女子多了一份敬爱。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2   白莉莉出去不久,白色的门再度被敲响,没等她开口请进,门已经被打开,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装,踩着10cm高跟鞋的女子走了进来。   “牧笙,下班了,陪我去吃东西。”   她愧歉一笑,说:“梓溪,很抱歉,我今晚要加班,不能陪你。”   “加班不是理由,明天是星期六,有一天时间给你加班。”   “我明天有事,所以今天要把剩下的工作都做完。”   张梓溪认命地叹一口气:“你一向把工作放在首位,如今连工作都被放到一边了,大概是很重要的事,好吧。”   张梓溪走到一边的落地窗前,没有再说话,她也低头整理起桌上的资料,一时间办公室里很安静,只有她轻轻翻资料的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站在窗边的女子突然开口:“今天我在洗手间又听到别人对你的盛赞了,上位的这两年来,别人说起你就一定会提到我,不厌其烦地把我和你来回对比,我知道自己无法像你这么温柔,所以只能越来越凶悍了,让别人一提起我的名字就感到恐惧。”   她回转头看向落地窗前的女子,西斜的夕阳经过玻璃的过滤照进室内,把张梓溪拢在一层光里,柔和的光线染上那张明媚的脸庞,凭添几分落寞,而那张脸却没半分落寞的神情,嘴角挑起懒懒的笑意,也侧过头望着她。   她不禁放下手里的工作,走到落地窗前和她一起看着28楼之下行色冲冲的人们,已经是下班时间,路上的行人渐渐多起来,车也多起来,明明就是自己身处的这个世间,但站在28楼往下看,一切都感觉离自己如此遥远,高处不胜寒。   “一转眼,我们来AJ也有五年了,看着公司新进的应届生,突然感觉自己好老。”   五年前,她们两个一起投简历一起通过面试进入AJ集团,一个进了媒介部,一个进了创意部,从最开始的打杂做起,做到如今部门的带头人,手握一方生杀大权。期间所付出的努力和汗水,只有她们共同经历的人才有深切体会。身边的女子一向以“治下极严”闻名公司上下,童牧笙知道她能坐到如今的位置,除了她高明的交际手腕总是能够恰当处理客户与媒体的关系之外,还与她恩威并施的管理手段分不开,有压力才有动力,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进步才快。   “其实我一直觉得挺满足。”张梓溪转头望向身边的童牧笙,“因为有一份游刃有余的工作,还有一个相识九年的至交好友一直在身边。”   大学四年,工作五年,可不是九年童牧笙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好了,既然你要加班,那我就不打扰你了,记得别太晚回去。”   送走张梓溪,她刚开始进入工作状态,白色的门再次被敲响,她叫了一声请进,迎面走进一个西装笔挺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   “牧笙啊,明晚总部的领导过来请我们吃饭,我们这边几个部门的头都要去,刚才在门口我已经跟梓溪说了,你也要去。”   童牧笙犹豫了一下,为难道:“汪总,对不起,我明晚有事,恐怕去不了。”   汪衡先是错愕,没有想到一向以工作为先的人这次竟然提出另有他事,他清了一下喉咙道:“这次是吃饭兼开会,虽说是非正式会议,但也很重要,如果你的事不是很急,可否往后推一推”   对面清冽的声音这次斩钉截铁回道:“不,这件事很重要。”   汪衡摸摸下巴,无奈道:“好吧,但下不为例哦。”   “是,谢谢汪总。”   汪衡离开后,办公室彻底安静下来,童牧笙全身心投入工作,外面的天色渐渐黑透,公司的人声也渐歇,最后只有童牧笙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她把一份资料合上的时候,一看时间已经将近十一点,闭上眼,伸手揉了揉眉心,长时间过度集中精神地工作令太阳穴开始突突痛起来,她不禁站起来活动一下身体,走到落地窗前,外面一片灯火阑珊,一辆辆车井然有序地开在马路上,明亮的车灯和路灯从高处看下去恍若一条流动的灯河。   童牧笙在窗前小站了一会儿又走回桌前工作起来,现在一切为了明天,想想也觉值得。手机突然响起,打破一室的寂静,不看也知道必是张梓溪,这个城市里也只有她和自己是冷热相知的。   接起电话,张梓溪便问:“你现在在哪?”   “在办公室。”   “就知道你还在,工作还没做完?”   童牧笙往后靠到椅背上,轻轻“嗯”了一声。   “你要真那么赶,拿回家做吧,你一个人那么晚还在外面,我不放心。”   童牧笙又看了一眼时间,答应了张梓溪。   挂掉电话,童牧笙收拾好需要用的资料,走出办公室,直接坐电梯到负一楼车库,只有她的白色大众甲壳虫还停在那里,车是她升任创意总监那年公司送给她的,她把资料放在副驾驶的位置,打开音乐,发动引擎,开出车库,融入城市的车流。   房子是她去年买的90平方米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其中一间房被她拿来做了书房。回到家里,她先把资料拿到书房,然后去到厨房就着冰箱里的材料给自己做了一碗番茄火腿鸡蛋面,吃完面,她又开始投入到工作中,这次彻底完成已经到凌晨两点钟,她合上笔记本,去洗了澡,等到吹干头发,终于可以上床睡觉的时候已经三点了。   明明已经缺眠到头痛,可躺在床上却很清醒,翻来覆去睡不着,又要逼自己继续躺着酝酿睡意,怕明天会顶着熊猫眼去见人,想到明天,她期待,又紧张,甚至能够感觉到胸膛里的心脏细微的异常搏动,这才猛然惊觉,这五年平静的生活过得多么心如止水,即使在攀上事业高峰的时候好像也不曾有过什么心绪起伏。童牧笙不知道自己最后什么时候睡着的,长长的一觉醒来已经下午一点多。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3   晚上七点,早早到达的刘宏城看到童牧笙来的时候,还是被惊艳到愣了几秒,他最早认识她的时候是在高中,彼年豆蔻,青春飞扬,如今出落得越发容华秀丽、风姿卓约。   她穿了一件低开衩斜襟白底水墨兰花刺绣短旗袍,勾画出性感而久远的女人味道,经典的梅花扣道尽无数妖娆风情。头发凌乱有致的缠绕盘起,发髻定在左侧偏下,松散慵懒,右侧又严密紧致,形成层次对比。   刘宏城站起来,笑道:“小师妹,你真是越长越美了。”   童牧笙勾唇浅笑,说:“宏城学长,你真是越来越油嘴滑舌了。”   在座的几人一听,哈哈大笑,刘宏城也不以为意,为她一一介绍,寒暄过后,她在刘宏城身边坐下。这次原本是同学会,结果老同学又带了相熟的朋友或者女朋友一起来,倒成了同乡会,刘宏城原本也没叫几个人,加上他们另外带来的人总共才十八个,约定的时间是七点半,现在已经来了六个。   对面的人两两在低声交谈,刘宏城也忍不住跟坐在身边的童牧笙拉起家常:“小师妹,你毕业之后有没有回过我们学校”   “没有呢。”   “我们学校新建了一个大门楼,还有一些旧的教学楼已经拆了,建了新的,变化挺大。有时间回去看看吧。”   “好。”童牧笙漫不经心地和刘宏城说着话,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地望着门的方向。   他们包了一个厢房,来的人陆陆续续地到,到七点半还有三人没到,这时,刘宏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起,刘宏城接起,都是在听对方说,末了只说一句“没事,我们等你”就挂了。他回头对童牧笙说:“是嘉和打来的,要迟点到。”童牧笙轻轻点了点头。   大家开始聊起近况,时间便在聊天中慢慢过去,七点四十分的时候,人已经基本到齐,只有一把空椅子。刘宏城这时对大家说:“我们再等几分钟吧,嘉和马上到。”大家也没什么异议,聊得正兴起。   没过多久,厢房的门被打开,服务员小姐领进一个人,童牧笙抬头望去,那个人便投射进她的瞳孔,他穿着一件原创设计修身纯白色衬衫,平伏整齐的肩边线凸显精良做工,简约明门襟大气时尚,袖口上的五颗小纽扣恰到好处地增加细节上的考究,下身着一条商务西装裤,厚薄适中的优质面料,呈现出干练挺括的优雅廊形,尽显帅气修长的身材比例。穿的这么正式,应是直接从公司赶来。   他站在桌边,开口先道歉:“各位,不好意思,工作有点忙。”   “没事,等下记得自罚三杯。”相熟的老同学开始起哄。   他在刘宏城身边的空位坐下,爽朗笑道:“好,应该的。”   有几个陌生的面孔免不了相互介绍一下,寒暄几句,最后刘宏城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左边的童牧笙说:“嘉和,你看这是谁”   他视线转向她,微笑道:“牧笙,好久不见。”   她忍不住微微一僵,很快恢复如常,也笑答:“好久不见。”   他们这一句之后也没有再说什么,这时,服务员开始上菜,有人还不忘刚才说的自罚三杯,要周嘉和先喝,周嘉和也没有推却,拿过桌上开封的五粮液连续倒了三杯喝下去。   刘宏城招呼大家动筷,自己先夹了一块排骨放到童牧笙碗里,又夹了一块放到周嘉和碗里,小声道:“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你空腹喝那么多酒很容易醉。”他知道他很忙,若不是看他面子,这聚会恐怕也不会参加。   所有男人都要喝白酒,几个女人便要了两瓶红酒,一轮推杯换盏,酒过三巡之后,众人基本饱肚,却意犹未尽,有人提议去唱K,大半赞同。因为这家餐厅是吃饭唱K一体,负责联络的刘宏城便出去找服务员要K房。   童牧笙拿过一个高脚杯,倒了半杯红酒,不着痕迹地把三颗药丸放进杯里,端起来轻轻摇晃,红色的液体在杯子里打出一个小小的旋窝,那三颗药丸已不知所踪,她端起自己的高脚杯,芊芊玉手把另一杯递到一位之隔的白衣男子面前,清冽的声音缓慢响起:“嘉和,我敬你一杯。”   他望了她一眼,伸手接过酒,又扫了一眼她端在手里的杯子,温和道:“红酒的后劲很大,女孩子不要喝那么多,你随意吧。”说完,伸长手碰了碰她手里的高脚杯,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周嘉和喝完便有人嚷道:“师妹,这不公平啊。”   童牧笙从容应对:“这不是还没敬到你们吗”说完,只好一个一个碰一圈回来,她刚坐下,刘宏城便带了一个服务员回来,带大家去K房,众人呼啦啦站起来往门外走,周嘉和和刘宏城站在一边说话,让别人先走。   人一下子便走光了,眼看着站在一边说着话的两人也准备向外走,童牧笙急急叫了一声“嘉和”,从椅子上起来的有些急,往前迈步的时候不小心踢到旁边的椅子,身子一个趔趄,两道男声同时响起“小心”。   刘宏城见童牧笙最后自己站稳了,便知情识趣地默默退出房间,帮他们轻轻关上门。   房里只剩她和他,周嘉和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两片冰凉的唇便已贴上他的唇,似要烙印般,在他唇上反复辗转。   一阵颤栗沿着身体一路向下,他连忙推开她,后退一步拉开距离,说:“牧笙,你醉了。”   童牧笙紧紧望着他,墨黑的瞳眸一片清明,她被拉离那个温热的怀抱尤自不甘心,心知药效已近,不禁再次跨前一步,右手抵上他的胸膛,左手按着他的腰,隔着衣料沿他的腰际线轻轻摸索,手法青涩生硬又不遗余力地极尽挑逗。   明明是一双冰凉入骨的手,却像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瞬间点燃他的身体,身内深深处涌起一股燥热,灼得他浑身难受。   他再次推开她,一贯温和的声调微微带了几分严厉,说:“你竟然…给我下药!你……”嘴唇动了动,却终是没有出声,转身毫不犹豫地朝门口走去。   离房门只有一步之遥处,他的身体再次被一双白皙纤细的手从背后抱住,一张凉凉的脸贴上他的后背,清冽的声音终于说了两人独处以来的第一句话:“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不可能,你快放开我。”   他用力挣了挣,那两条纤弱的手臂越发用力抱得紧,让人惊讶于这么纤瘦的身体里竟会有那么巨大的力量:“只要你愿意,一切都有可能。”   周嘉和没有再挣扎,静静任她抱住,轻叹口气说:“染,我已是有家室之人,难道你要亲手把我逼成你最憎恨那种人吗”   童牧笙一怔,手上的力道不自觉撤去了大半,不知道是因为时隔五年之后这句遥远又熟悉的昵称,还是因为他说的话一下子分毫不差命中了她的要害。   那是他们相恋的第五个年头里,她的堂姐出门倒垃圾,突然听到一把清脆的童声叫“爸爸”,她堂姐闻声回头一看,看到的竟然是自己的枕边人,真实生活原来永远比电影电视更戏剧。她知道后愤愤不平,把那个男人骂到狗血淋头,回头看到他安静地陪在一边,她不禁把话题引到他身上,几分肃穆几分哀怨染上一张本是青春明媚的脸蛋说:“如果结婚之后,你也像他这样对我们的婚姻不忠诚,我会先砍了你,然后再自杀。”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是他当时给的回答。   周嘉和感觉到抱在身上的力道松动,他轻轻一用力便挣脱了出来,然后大步流星地离开了房间。他没有去车库取车,直接在餐厅门口叫了一辆“的士”。   “司机,麻烦你开快点。”   一股又一股的燥热源源不断向他席卷而来,被无限放大的情欲大口大口地蚕食着他的理智,他不由自主把手背压近嘴巴,越来越浓郁的腥味在口腔里蔓延,嘴上的力道却不曾削减,钻心的疼痛终于拉回一丝清明。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很快,被疼痛覆掩的情欲又排山倒海压顶而来,他忍不住再一次催促:“司机,麻烦你再开快点。”说完,把手背再次抵上牙齿。   回到家,他马上泡了一个冷水澡,收效甚微。他没有想到那个一向温柔善良,凡事留三分余地的女子这次对他下手这么重。   兰端是被脸上的温度热醒的,她迷迷糊糊挣开眼,看到一个黑影坐在床边,右手覆在她的左脸上,拇指一下一下轻轻地抚着她脸颊,带来阵阵酥麻感,她觉得他今晚有点反常,平时如果他加班回来的太晚从来都是轻手轻脚不会吵醒她。   她坐起来,拧亮床头灯,这才看见他额头渗出一层细细的汗,正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结婚四年来,那双深邃清透的眼睛从未用如此意味不明的眼神看过她:“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说着不禁伸手去探他额头的温度,还没碰上他的额头便被他拦下,紧紧抓住。   “对不起,我想要你。”他低低地说,淳厚的声线夹带几分沙哑。   结婚这几年,他其实一点也不纵欲,这么赤裸地对她开口要求云雨还是第一次,她有些惊讶,更有些脸红,却也没有拒绝,默默伸手去解睡衣的扣子。   刘宏城回到厢房的时候,周嘉和已不知去向,童牧笙一个人站在那里,精致的脸庞冰凉木然,没有一丝表情,天花板上的灯明晃晃照亮一室,光芒打在那个孤零零站着的女子身上让人感到莫名凄凉。他不知道中间过程发生了什么,但只这一眼便已知结果。   “小师妹,我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没有人知道这场聚会真正的发起人是童牧笙,刘宏城不过是出面联络而已,花这么多心思拉这么多人做幌子,都不过是为了一个周嘉和。   听到有人声,童牧笙终于回过神,木然的脸上裂开一丝笑意,轻轻摇了摇头,清冽的声音因久未说话而有些微暗哑:“宏城学长,谢谢你。”   “他的性格你很清楚,其实这样做又是何苦?”   “有些事明明知道不可能,但不亲自试过,总不能甘心。”   一向清冽的嗓音透出几许沧桑,让人听了也忍不住跟着喟叹,更何况他曾是他们爱情的见证者,任他生性豪放豁达也不禁规劝道:“小师妹,算了吧,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   她张了张口,终究没有说出话,最后轻抿起唇,彻底沉默下来。如果说放就能放,她何至于斯?爱情又何至于斯?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2-1   我会愿意放下所有/交换任何一丝丝可能的占有/幸福只剩一杯沙漏/眼睁睁看着一幕幕甜蜜/不会再有原本平凡无奇的拥有/到现在竟像是无助的奢求 ——刘德华《练习》   人生瞬息万变,距离童牧笙和周嘉和暌违五年的那一次聚会相见已经过去两个月,距离童牧笙离开AJ来到WP上班也已经三天了。   WP集团华南分部位于L市商业中心地带,在寸土寸金的L市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中央独享5.6万平方米之宽广,只有五层高的圆形建筑在一片方正林立的高楼间别具一格,静默无声中彰显不凡气势,办公楼前巨大的广场上有一个圆形的喷水池,绕过喷水池步入大楼之前需跨过20米长49级长阶,台阶之上有一排50米高的方形长柱,大开大合的线条对比强烈,当人置身其中方觉出它的恢弘壮丽。   在AJ五年,童牧笙已经养成每天提前十分钟到公司的习惯,现在在WP也不例外,她礼貌地跟前台打过招呼便朝楼梯的方向走去,她的办公地点在五楼,在这里习惯走楼梯,回到自己月牙形的白色办公桌上,放好包包,打开电脑,拿起透明的玻璃杯去接了一杯白开水回来刚坐下准备工作,便听到电梯方向传来人事主管叶善如低低的说话声,伴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在您出差期间,小云已经开始正式休产假,我们已为您招回一个新秘书,小云休假前和她交接过工作,这几天她都在熟悉工作。”   叶善如说着快行几步,走到童牧笙桌前道:“牧笙,这位是周总,你以后就是他的秘书。”   说完又恭谨地对一边挺立的男子道:“周总,这位是新招的秘书,叫童牧笙。”   童牧笙走出来,走到男子三步之遥处站定,右手并拢按在腹部,左手拇指插入右手掌中,其余四指轻搭在右手背上,姿势标准,微微弯下腰,微笑道:“周总好。”一身裁剪精致的白色三件套正装,一对8cm高跟鞋,一头顺滑的黑发全部盘起,每一处细节都完美到无暇可击。   对面的男子身穿上乘面料修身款型商务西装套装,腰身是贴合人体比例的修身设计,避免拖沓,前襟两粒扣设计,与整体造型和谐搭配,袖口是典型的三粒扣,庄重优雅。   那张轮廓优美的如同活生生从财经杂志封面走出来的标志面容神色如常,线条柔润的唇角微微上勾,轻点一下头,温声道:“你好。”深邃的眼睛如无波古井,看不出喜怒。   他说完便不再停留,转身朝她桌子右端的办公室走去,沉稳的脚步声中低声说出的话却清晰可闻:“善如,你来一下我办公室。”   童牧笙默默走回自己的座位,过去五年来在风云变幻的职场从不动容的心竟然有几分惶恐无措。叶善如进去不久便出来了,出来后没有跟童牧笙说什么,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径直朝电梯口走去。叶善如走后不久,招聘专员丁蕾上来了,拿着一份文件经过童牧笙的桌子,敲响了办公室那扇门,丁蕾进去一下便出来了,出来时两手空空。   这么多年来,宠辱不惊,原非是看淡一切,而是那些人事都不曾上心,现在的她内心多么惊惧不安,她害怕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他会用一纸调令,将她带离他身边。   “小牧,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周总回来了吧?”   童牧笙在深思中回过神,抬头一看是副总经理林星曜,忙说:“林副总,周总已经回来了,就在办公室里。”说着起身准备去通报,身子却被一只手按回椅子上,林星曜笑道:“不用麻烦你,我直接进去就好。”   周嘉和静静看着那张应聘表,在工作经历那栏的几条空线上只孤零零地写了一条,单位是AJ,职位是广告策划。“中文科班出身,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晰,头脑灵活。”这是人事主管叶善如在上面写的录用意见。“思维严谨,心思细腻,应变力强,处事周到,待人有礼。”这是副总经理林星曜写的录用意见。   林星曜推门进去便兴奋叫道:“嘉和,我招回了一个很适合你的秘书,我看她第一眼就觉得跟你气质很相符,我可算是不负重托啊。”眉飞色舞说着的人眼睛突然扫到坐着的人桌上正摊着童牧笙的应聘资料,不禁得意问道,“如何你也觉得她不错吧?”   周嘉和修长干净的右手压上那张应聘表,食指有意无意地一下下点在“广告策划”四个字上,温和纯厚的声调无波无澜:“AJ也不是一般的小公司,你觉得她为什么要来我们这里?”   “这个问题我面试时问过,她说在一个地方呆太久了,想换新环境。”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做了五年,你觉得有多大可能从未晋升?”   “小叶的人打电话去AJ核实过,那边给的反馈信息没错。”   林星曜见对面的人沉默下来,没有再发问,他微微有些不确定地问:“怎么了有何不妥如果你觉得这个不满意,我叫小叶重新招一个吧。不过小叶那边最近的招聘计划比较繁重,可能会没那么快招得到人。”   周嘉和认真叠起桌上散乱的应聘表格和一些证件复印件,缓缓说道:“不必了,就这个吧。”说完,把手中规整的材料装进了一旁的档案袋。   一锤定音,童牧笙有惊无险度过了这一关,最终得以在WP稳定下来。   当天下午,那双白皙细长的手第一次敲开那道门。童牧笙进去的时候,他正在讲电话,放在桌上的右手食指微微一动,指向桌前的椅子,示意她坐。   童牧笙轻轻走到椅子上坐下,他依然在讲着电话,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只有他一个人的说话声,温和纯厚的音调缓慢熨烫着她的耳膜,不必刻意去听,却已句句入耳。   “没事,有什么变故,你慢慢说。”   更多的时候只是在认真地听,时不时轻轻“嗯”一声,说的话少。她偶尔抬头,看到他都是望着电脑的方向,视线不曾稍移。   “不必在意银州地产高出的那5%的价码,我们分厘不让,你坚决点,给他看到你的态度。第一,并购之后,我们不会把原文化驱逐出组织,会想办法使两种企业文化融合渗透;第二,我们保留他在原公司的职权;第三,我们承诺不会大面积裁员。以上三点,你问问他,一向以强势作风闻名的银州地产可以做到哪一点。这个公司是他一手创立,他不会忍心看到公司被改到面目全非。你不用逼他,赵浒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过优柔寡断,他最后会提出再回去考虑,今天签不成不要紧,不出三天他会主动找我们签这份合同……”   她只见过他生活中温柔随和、待人宽厚的样子,没有见过他工作中这个雷厉风行、杀伐决断的模样,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当年那个执拗倔强、害羞时会脸红的青涩男孩变成了如今这个淡定从容、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成熟男子,而她由当天到今天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都在各自看不到的地方完成了生命中一个质的蜕变。   当她回过神时,对面的人已经讲完了电话,抬头望向她,先是礼貌性致歉说让她久等,然后才问她找他何事。童牧笙把手里的文件递到他面前,说:“有两份文件需要你签字。”   他接过文件,认真看过一遍,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铁画银钩、苍劲有力。   童牧笙双手接过签好的文件,安静地退了出来。这是他们第二次单独相处,这次她的一言一行都恪守自己工作的本分,没有半分越矩。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2-2   从此,童牧笙正式开始了在WP的秘书生涯,负责他的工作日程安排,陪同他出席一些会议或典礼。他和别人一样叫她“牧笙”,看似亲切,实则疏离,连客气的微笑也带着距离。相处久了也渐渐有所耳闻他对家庭的照护,比如每天九点前尽量到家,有事回不到时也会打个电话进行交代,又如每个周末都会有一天留给工作另一天固定留给家庭……   只在某些时候,当她坐在茶水间的靠窗长桌上透过玻璃看着广场上的行人时会恍惚想起前一份工作的人事,然后有种不知身在何处之感。   反应最大的自然是张梓溪:“你是一个多么安土重迁的人,我从来不担心过你会离开。想不到啊想不到,如今你居然说走就走,五年的风雨同途,你的离开对我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这些年别人一直把我拿来跟你比较,没有你的AJ,多寂寞。”   心里最愧对的莫过于亦领导亦良师的汪总:“牧笙啊,我一手把你培养出来,这些年有多少同行想把你和梓溪这朵AJ双生姐妹花挖走都没成功,我还很自豪。你这一走好比断了我一臂啊。也罢,你一直都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做事从不冲动,既然你决意要走,我也留不住你,只是如果你在外面受了委屈或者做得不开心就回来吧,只要我还在位一天,AJ的大门永远为你打开。”   就连身在H市的发小黄婷婷也给她致电:“自小你的得失心就不重,我知道你从不是一个会恋栈权位的人,但五年的光阴与汗水说撒手就撒手,你还真舍得。这么一走,你之前做过的所有努力就都白费了。天知道当初我有多羡慕你和梓溪能够一起进AJ,而且还越混越风生水起。你现在真像是为了捡芝麻而丢掉西瓜啊!”   甚至连新来的白莉莉也满含不舍:“总监姐姐,你怎么在我刚过了试用期就要走,我还是想在你的手底下做事啊。”   他们只知道她要走,却不知道她为什么走。人的一生要走一条很长的路,每踏出一步都凶险万分,走对了有可能从此顺风顺水,走错了也可能从此万劫不复。她不曾后悔过当初得知WP要招总经理秘书时毅然决然做的这个决定,即使他和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法逾越的界线,但能够以这种形式与他朝夕相处也算满足。直到当她亲眼目睹一些事后才觉出这个选择对自己有多残忍。   那天,开完公司季度总结会议,她像往常一样留下来做一些收尾工作,关掉各种电源,收起投影仪,把椅子一一推回桌子下,所有东西归置完整后退出会议室,反手关上门。走到转角处却发现前面有两个人落在最后,边慢慢走着边低声谈论着刚才会议的内容,她不能越过领导走在前面,只好故意放慢几步,默默走在后面。   突然,前面那把温和纯厚的声音问:“你办公室有没有吃的?”   “昨天刚吃完,没来得及存货。你中午不是回家做饭了吗?还没吃?”   “要赶回来开会,没时间吃了。”   “嫂子的脚还没好吗伯父伯母呢再不济你也可以请个钟点工啊。”   “你伯父伯母都已经去旅游半个月了,你嫂子有洁癖,不好请钟点工。”   “那你天天中午这么跑也不是办法。”   “没事,她再过几天就能下地了。”   前面两个人走到分岔处,匆匆告别,回了各自的办公室,童牧笙快步走回自己的座位,放下手里的资料,打开倒数第二个抽屉一阵翻找,刚找出外卖卡,便听到有人敲她的桌子,她抬头看到是林星曜。   “小牧,你帮周总叫个外卖吧,他还没吃午饭。”   “好的。”   林星曜说完便转身离去,童牧笙拨通电话点了一个香菇蒸排骨,在对方笔记的时候忍不住叮嘱:“一定要香菇,不要用草菇,也不要洋菇。姜要生姜不要沙姜。还要一个清炒菜心和一个清炖鸡汤。麻烦你快点送到。”   童牧笙报完地址挂电话后抬头竟发现林星曜不知什么时候又无声无息折返,靠在她的桌上,微微抬头望着天花板作思考状,喃喃道:“我一直不知道原来我们周总口味这么挑,喜好清淡。”   “那个……我有听小云提到过。林副总还有什么吩咐吗?”   “没什么事,刚才忘记跟你说,周总一向严于律己,虽然不用按钟按点来上班,但基本不会迟到早退。这段时间给周总拟日程表的时候尽量别把下午的事往前提,他中午要回家做饭,免得他太赶。”   “好的,我知道了。”   外卖不一会儿便送到,童牧笙敲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门,边走进去边说:“周总,这是林副总吩咐我叫的外卖。”里面的人接过外卖,轻声道谢。   童牧笙没有马上转身出来,而是开始认真道歉:“周总,因为今天下午约了永森建材的章董,另外还有两场会议,所以我把季度总结会提前了半个钟,我并不知道你的情况,对不起。”   “没关系,你没有做错,不必太介意,去工作吧。”   童牧笙转身离开办公室,最后反手合上房门的时候隐隐听得里面传来一句“你非要把我的事弄得公司上下人尽皆知吗”,后面的话被紧闭的房门隔断。   童牧笙把会议记录整理完毕,拿起自己空空的杯子走向茶水间,里面已经有四五个女人在聊得热火朝天。   “你们说天下男人是不是都一个德性啊,恋爱的时候把你当女王,结婚后把你当女仆。昨天下班时多大雨啊,我叫我老公来接一下我都不肯,他叫我等雨停了再回去,气死了。”   另一人接口感慨道:“天下间的好男人不是没有,而是罕有。像我们周总这样的才是好男人的典范,据说他老婆扭伤了脚不能下地,这几天中午一下班他就往家里赶回去做饭呢。这才像是真正的夫妻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童牧笙默默地进去倒了一杯咖啡,又默默地转身出来。   “牧笙啊,现在不是下午茶时间吗别急着走,大家一起聊聊天呗。”   童牧笙不料会被叫住,当下也不好意思走,便折回来寻了个角落坐下听她们说,她只是安静地喝着手中的咖啡,并没有参与谈论。   “我们周总那是很有涵养的,举止谈吐温文尔雅,待人接物周到有礼,没有半分领导架子,有一次我要拿些材料去四楼企业管理部,他看见了还主动提出帮我拿,每次在电梯里遇到也总会让女士优先的。若是碰到下雨天在公司楼下看到你没带伞也会问你需不需要送一程。这样的男人,做情人是好情人,做丈夫是好丈夫,做父亲是好父亲。”   “所以我现在都照着周总的性情去找男朋友了,好难找,真心羡慕他老婆,不知道周总烧的菜如何呢?”   这一发问问倒众人,大家互相看看,有人眼光扫到一旁的童牧笙,于是嚷道:“牧笙,你怎么都不说话啊,你是周总秘书,跟周总接触的机会比我们多,你觉得周总做菜好吃吗?”   角落里的女子没想到会突然被点名提问,不自觉用力握紧手里的玻璃杯,清冽的声音低低荡进众人的耳膜:“我只是他秘书啊,我也不知道呢,大概好吃吧。”   那年,她读大二,他刚毕业,在外面租了一个小房子,她兴致勃勃去买了天蓝色的窗帘,水蓝色的床单,浅蓝色的碎花墙纸,如此把属于蓝天的蓝搬进了屋檐下,还有一些小物件,硬是把狭窄老旧的一房一厅打造成了一个温馨的家的模样。她还买了一套锅碗瓢盆,扬言以后每天下课要亲手做好饭等他回来吃。   第一天下厨,他要来帮忙,她还以“君子远庖厨”为理由把他赶出厨房,结果她这个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一不小心便被锅里溅出的油烫到,他小心翼翼捧着她的手,俊俏的眉宇蹙起一堆,无奈道:“以后还是你负责买菜,我来负责做菜吧。”   从此,她便会在他下班前买菜回来洗干净、切好,等他回来做。当时他又何尝不是刚出校园的少年,没有独自做过一顿饭,但他向来比她聪明,学东西上手快,从网上搜来菜谱,比照着做出来的东西倒也有模有样,如此一段时间后竟可脱离菜谱,她想吃什么只要报个菜名,他便可娴熟做来,有时想个刁钻的菜式也难不倒他。   那时,她最喜欢倚着厨房门看他穿着白衬衣系着围裙为她轻挽衣袖、柴米盐油的样子,往往忍不住打趣道:“等我毕业出来后,你就专门负责在家做饭好了,我来负责养你。”他会侧过头望着她,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就是从那时起,她开始改称他为“童先生”,他问:“为什么是童先生”她答:“因为要贯妻姓啊。”他笑:“那我是不是应该还你一句‘周太太’”。   后来,他的厨艺日益精进,有时他发了工资请她一起去外面吃饭,她会忍不住在每道菜上来后先尝一口接着认真点评道:“这个菜没你炒的鲜,那个鱼没你做的嫩。”甚至连两个闺蜜张梓溪和黄婷婷来蹭过几次饭后也沾染了她这种恶习,每逢她们三个一起下馆子,吃完后对着满桌狼藉就会有一人哀怨道:“除了这个招牌菜,其他的还真不如你家童先生的手艺。”张梓溪往往还喜欢幽幽补一句:“你再也逃不出童先生的五指山了,因为他已经牢牢抓住了你的胃。”   都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他在她这所学校里满分毕业,学会了柴米油盐过日子,学会了嘘寒问暖照顾人,然而,最后能够终身享受这种优厚待遇的却另有其人,再也于她无干。人生际遇有时候多么莫测,多么残酷。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2-3   童牧笙的秘书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这时迎来了她在WP的第一个小长假,端午节。父母都说很想见她,她便答应回家。自己开车开了六七个小时回到M市的老家,母亲和嫂子在厨房做晚饭,父亲和哥哥在下象棋,两个小外甥坐在大厅中央堆积木,看到她进门,四岁的小男孩把半高的积木一推,兴奋跑过来围着她连声叫“姑姑”,父亲听到叫声,抬头说道:“小染,回到了?累不累,先休息一下,很快可以开饭。”   她小时候被算到五行缺木,母亲要给她改名字,父亲不愿意,怪母亲太过迷信,后来还是折衷地给她另外取了一个小名,单字“染”,此后,“染”便成了家里人对她最亲昵的叫法,再也不叫她的名字。除家人之外,还有他会这样叫她,或者说曾经是这样叫她。   这时,没有哥哥那么身手敏捷的一岁多小女孩也扭着小短腿来到了她脚边,扯着她的裙子直想往她身上爬,奶声奶气道:“姑姑,抱抱。”   童牧笙弯腰抱起地上的小人儿,另一手牵起哥哥,走到沙发上坐下,从行李包里翻出一条崭新的粉色小蓬蓬裙,比到妹妹身上,柔声问:“漂不漂亮?喜不喜欢?”小人儿一伸手把裙子抱进怀里,咯咯地笑。   童牧笙又翻出一套绿色野战小军装比到一旁的哥哥身上问:“哥哥也有,酷不酷?”小男孩乐翻了,双手接过,咧嘴一笑软软糯糯说:“谢谢姑姑。”   童牧铭的声音在大厅一边传来:“染染,你又买东西给他们了,这样会宠坏他们的。”   “我一年到头才回来几次,宠不坏的。”   童牧笙把两个孩子带回积木堆里让他们继续玩,自己转身走向厨房,母亲和嫂子在厨房里边准备晚餐边絮絮说着话,淡淡的饭菜香里两个人低低絮语,一片烟火人间的馨宁,她站在门口问道:“妈,嫂嫂,需要我帮忙吗?”   嫂子惊喜抬头:“染染,回到了不用帮忙,去坐着吧,马上有饭吃。”   母亲把她从头到脚来回打量,最后点评道:“你比上次回来时瘦了,是伙食不好?还是工作不顺心?”   “可能是夏季天气热,食欲不太好吧。冬天又会长回来的。”   童牧笙走过去帮嫂子剥蒜头。两个年轻的打下手,年老的掌勺,三个人一起很快就把晚餐做好了。童牧笙长年一个人在外生活,每次回家那几天,家里总是变着花样做得极端丰盛给她吃。   晚餐开始,父亲和哥哥就着丰盛可口的菜肴倒了两杯白酒小酌,两个小外甥都要坐在她身边互相争宠,大的要姑姑夹菜小的要姑姑喂,她便多半忙着照顾两个小家伙吃饭,母亲见状也时不时往她碗里夹菜,嫂子更时不时轻声责备两个难搞的小孩,叫他们好好吃饭,别缠着姑姑。一顿饭吃下来倒也温馨和谐。   第二天一大早她便被母亲叫醒,说发小黄婷婷上门约她去喝早茶,已经提前去订位了。她赶紧爬起来,一番洗漱,整理好出门,两个小外甥缠着要做小尾巴,嫂子和母亲一人抱起一个,催促她快走:“他们见不着你就不闹了,快去吧,回来难得出门一次,别带上两个拖油瓶。”   隔三差五地出去喝一下早茶是她和张梓溪以及黄婷婷三个人在大学时期养成的习惯,张梓溪一直生活在繁荣的大都市,自小被爷爷奶奶带出一种绿色养生的生活方式,最初便是她拉她们在没课的早晨出去喝早茶的,后来她也喜欢上了在喧嚣的茶楼里静静品味各式精致的茶点那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这种习惯一直延续了下来,只是后来工作越来越忙,她们三个也没有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这样的机会便很少很少。   童牧笙差不多到茶楼的时候给黄婷婷打了个电话问她订了哪里的位置,对方说在二楼靠窗倒数第二个位置。当她上到二楼朝那个约定的位置扫一眼,便心如明镜般了然自己已被家人和好友合谋算计。她微微停顿一下,出于礼貌仍是朝那个位置走去。   座位上的男子看到一个女子向他缓缓走来,身穿花色两件套连衣裙,上身一件荷叶领小外套,优雅别致,三层拼接的下摆又有波西米亚的飘逸浪漫,鲜艳自然的绿色系在逼仄的夏天里给人带来丝丝清凉感。   他站起来问:“请问你是童牧笙童小姐吗?”   “我是。”   他走过去拉开对面的座位,她道谢后落座。   “不好意思,第一次见面本来应该选个优雅浪漫有情调的餐厅,而不是这么市井的地方,但她们都说你跟其他的女孩不一样,你不会介意的。”   “没关系,这里的早点挺好吃的。”   这一坐就坐了一个多钟,过程与天下相亲第一面大抵相同,交换着彼此的职业爱好等信息,最后留了各自的电话号码作结。   童牧笙走出茶楼就拨通了黄婷婷电话,对方接起没给她开口的机会,竟然先问:“感觉如何?”   “你还好说,竟然骗我。”   “不好意思啦,可是伯父伯母如此慎重拜托我,我怎好拒绝,况且,我也希望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啊。不要岔开话题,快说一下这个男人有没有戏?”   “人不错,挺有绅士风度,是个医生。”   “你对别人的评价总是褒扬多过贬损,我想问的是你跟他有没有可能。如果不错,不妨给他一个机会。”   “少了一点心动的感觉,你知道自从上次被甩的教训后,每次遇到有人追求,我都会自问跟这个人在一起自己会不会是一个合格的恋人。感情之事最忌勉强。”   对方长叹一声,却也没有再劝。两个人电话通到最后又约了一起去逛街,女人逛街的时间过得最快,这一逛就逛了大半天,回家的时候已是晚饭时间。   吃过晚饭,童牧笙陪两个小外甥玩到九点多,哥哥和嫂子要哄他们睡觉了,母亲招呼她过去说会儿话,她依言坐到母亲身边。   “今天看的男孩子怎么样?将来都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如果过得去就试着处处吧。”   她轻轻点了点头,应着母亲的话。   “你可别敷衍我,你也不小了,再过两年就满30,女人的青春最是经不起蹉跎,你看哥哥也已经儿女双全,我现在就整天盼着你能早日得个圆满。”   室内的灯亮如白昼,照得人有些恍惚错觉,可隐隐听得一旁父亲刻意调低了的电视新闻播报声,童牧笙认真听着母亲说话,时不时轻声应和。   第三天,端午小长假去到最后一天,童牧笙在家里吃过午饭便告别家人,驾车返回L市。六七个小时的车程,进入L市时有些小堵车,回到L市的家已经七点多了,她随便给自己做了个鸡蛋面便算应付了晚餐。吃完洗碗的时候,电话响起。   擦干手拿起电话一看,竟然是AJ的白莉莉,刚接起,对方便带着浓重鼻音说道:“童姐姐,我无家可归了。”   童牧笙连忙安慰她两句便要了她的地址,开车去接她。接了她回来,小姑娘换了拖鞋还站在玄关处,怯怯地问:“童姐姐,我会不会打扰到你?”   “不会。”   童牧笙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柔声问道:“吃过饭了吗?”   小姑娘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这个细微的动作没有逃过童牧笙的眼睛,她继续道:“我今天刚从老家回来,这里没什么食材,给你做个面好吗?”   白莉莉闻言,脸色一红,连忙点头说好。童牧笙转身进厨房,客厅只剩她一人,不禁目光游移打量起四周环境,首次走进这个严谨细致的职场女子的居家生活,触目所及是这个女子对于木质材料的钟爱,脚下实木地板呈现天然原木纹理,给人柔和、富有年代的质感。房间檀香木门散发出浓厚木质本色韵味,又像关着一个时光久远的故事,庄严神秘。头顶天花板上是一盏瑰丽繁复的吸顶式水晶灯,晶莹剔透间反射出上古欧洲风情。正对阳台的一张美式摇椅无声透露这个独居女子时而慵懒散漫的生活气息。   童牧笙给她做了一碗火腿鸡蛋面,火腿斜刀切得细薄,混在浅黄色的面里,腾腾热气中飘着淡淡蛋香,倒也引人食欲。白莉莉边吃着,看到坐在一旁的女子,不禁开口问道:“童姐姐,你现在是做什么?”   “秘书。”   这个答案太过出乎她意料,在她心目中,这个女子满身灵气才华,跳槽去做个秘书,未免有点埋没。但她并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最终开口接上那句“秘书”的竟是:“那你想要的东西得到了吗?”这样的女子,不缺钱,不缺权,能让她如此舍弃一切,定是另有所求吧。   她最终没有得到回答,身边的女子只是微微一笑,站起来走到一边扯了两张纸巾递给她。她接过,低头认真吃起面,没有再说话,只是心中不禁想,连这样的女子也得不到的男子,该是怎样一个男子。   待她吃完,童牧笙收拾碗筷去洗干净。再转身出来倒了杯白开水给白莉莉,陪她坐在沙发里,这才问起整件事的缘由。   小姑娘双手抱膝,蜷在沙发里,声音微微残留着大哭过后的沙哑:“我家里人反对我跟现在的男朋友交往,另外给我找了一个男的,我跟他们大吵了一架后离家出走。”   蜷着的人转过头来望着她,眼睛又开始微微泛红,哽咽道:“童姐姐,我很害怕。”   以弱对强由来输多胜少,这种恐惧不仅源于抗争两方力量的悬殊,而且源于夹在两种爱的中间生怕稍一错力就会扯断其中一端。不过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小丫头,她侧身伸手把她拥入怀里,轻轻拍了拍她的背,温言道:“不用怕。每个人自脱离母胎那刻起就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从此只有你才可以主宰你自己的人生。在我们成长的这一路,父母会给予很多意见和建议,但他们的意见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最终能起决定作用的只有你自己。父母的反对,最终的出发点也是想你以后幸福,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有你自己的独立判断,如果你认为是对的,就不怕坚持,只要方向走对了,即使道路有些黑暗漫长,最终总能见到光明。你很勇敢。你的想法要说出来给他们听,你的态度要表达给他们看,但不一定要采取那么激烈的方式,凡事要给自己给别人留点退路。相信所有的问题,最终都会迎刃而解。”   一贯清冽的音调并不高,温声细语中却有一股直击人心的力量,她内心的苦痛挣扎渐渐消泯。这个清素淡雅的女子总有一种气场能让人感觉莫名安稳,这也是为何她摔门而去之后翻遍电话簿,那么多亲朋好友里最终独独找上这个相识不过半年的女子。   多年以后,当她白发苍苍,儿孙绕膝之时不经意回忆起过往,依然感念这个女子在她最茫然无助的时候给过她一个拥抱、一番劝慰、一顿热饭、一宿暖寝。这样兰心蕙质的女子生来就该被人收藏好,妥帖安放,细心保存。可是,终她一生,也没有等到那张薄薄的婚礼请柬。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3-1      情人们一呼一吸相爱到底/结局或同样/仍想将你我这幕/演得更理想/如能重修好一双/不要再想/再一刻谁亦要退下场/多得你在场/多得我在场 ——容祖儿《连续剧》   端午节假期过后,童牧笙第一天回公司上班竟然看到自己桌面上静静摆着一束红玫瑰,带着清晨的朝气,朵朵娇艳欲滴,散发出馥郁芳香。花束中间插着一张精致的黄色心形小卡片,上面写着“I Love You ”,底下没有落款。   曾经,也有一个人每天准时准点捧着一束花在公司楼下等她,风雨不改,持续半年,AJ的人都叫她从了他,她并没答应,如是,又过了半年,她终于接受他的追求,在一起不到三个月却被他提出分手,分手前夕说过的话,至今言犹在耳:“牧笙,你没有心,你让我感觉不到我自己有在恋爱,每次我说去哪里吃饭你都说好,我约会迟到你不会生气,看到别的女人缠着我你不会吃醋,看似多么大度,实则是你并不在乎,你从来没有撒娇央我买过一样东西,也从来不会主动找我。一个正常恋人应该会有的反应你一点也没有,或者说牧笙你自己在和我交往的这段时间里有一丝一毫恋爱的幸福快乐感吗?”   如雷贯耳的一番话让她猛然惊觉,那些在一起的时间里,她的心就像一面冰封的湖,竟然没有任何情绪起伏。此后,每次有人追求她,她就会扪心自问,这个人能引起自己的喜怒哀乐嗔痴怨哪一点,每一次自问,然后发觉自己都不能做一个合格的恋人。最后才知,那个人才是她命中司爱之神,离开他,她患了一种病,叫爱无能。   “小牧,美女的魅力果然无边无界啊,才来公司那么点时间就收到玫瑰啦。到底是哪位下手那么神速啊?”   童牧笙抬头,看到林星曜站在前面含笑看着她,一双狭长凤目写满探究。她随手把花放到一边,避重就轻道:“林副总是来找周总吗?他还没到。”   “小牧,你抱着那束花想得太入神啦,周总刚从这里过去不久啊。”   林星曜看到童牧笙一脸不知所措的愕然表情,不禁安慰道:“没关系,男欢女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要不影响工作,周总不会怪责的。”   林星曜走后,童牧笙收敛起心神,没有再想那束花的事,专心投身工作。一天时间眨眼过去,她收拾好东西走出公司的时候看到一个人站在长阶下仰头看着她盈盈浅笑,待她走近便欢声道:“大美人,我来接你下班。”   “这个时间点,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啊?”   “来这里附近谈合作,谈完后直接过来了。陪我一起吃顿饭吧,今晚我去你家睡。”   “好。”童牧笙与张梓溪并肩走向停车场,张梓溪忽然想起什么,侧过头笑问:“早上我送的玫瑰收到了吗?我向你表白,要接受我吗?”   “当然接受。”   张梓溪看到身边的女子明眸皓齿、语笑嫣然,竟然不假思索便答应了。对于她一时心血来潮的送花行为也不表示惊讶,转念想想,这几年来她们之间也没少做这种事。毕业出来一年,黄婷婷交到男朋友后追随他离开了L市,从那时起每逢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2.14、5.20、11.11,她们两个人都会一起过并互送礼物以示爱意,从此渐成惯例。这是一种随着时光一起积淀的感情,谁也无法被替代。   昔日AJ的双生姐妹花,两朵女子一路有说有笑,驾车去以前常去光顾的那家湘菜馆,吃完后又在附近的商场转了一圈,回到童牧笙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两人一番洗漱,洗掉满身疲劳,爬到柔软的床上去。   虽然张梓溪的家就在L市,但隔三差五地去童牧笙家睡一晚是她大学毕业后养成的习惯。她们四年住在一个宿舍,同吃同住惯了,刚毕业要分离的时候多是伤感,那时童牧笙还是租着一个单间,张梓溪也不嫌简陋,每隔几天就来住一晚,住着住着就养成了这个习惯。两人聊过彼此近况后,张梓溪话锋一转,说:“牧笙,我好像知道你为什么去WP了。”她顿了顿,接着道,“为了那个周姓男子。”   张梓溪等了等,没有等到此刻睡在枕边的人回答,但沉默即是表示默认了。她轻轻叹口气道:“我们三个人当中,最为通透的是你,五年了,我以为你早已放下,为什么你竟然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已经那么深入魔障?既是如此,当初何必离开,如今何必回来?”   “梓溪……”她只是叫出一个名字,后面的话便统统湮灭在喉咙里。   何必回来吗?人生无常,我们都不过是暂时的幸存者,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会先来。去年终,在AJ为业务去外地出差时飞机遇到强气流,毫无预兆的剧烈颠簸引起机上大面积恐慌,她也想到了最坏的结果,倘若生命就此戛然而止,她这一生亦无愧家人,无愧朋友,唯独有愧于他,如果下一刻就要死去,那么这一刻最大的遗憾竟然是他。分手五年来,她一直把他藏在心底深深的角落,从没有刻意去想起,也没有刻意地在停留,这次伪事故遭遇却无意间令深埋在岁月里的人浮上心头,然后再也掩不回去了。所以她不惜处心积虑策划了那次聚会,甚至动用宏城学长的力量帮她完成五年后的这场重逢。   一入情障,从此迷途不知返。   “梓溪,你会唾弃我吗?”   寂寂长夜,低哑的音调一反清冽的常态,尽带怯弱的不确定。张梓溪听得心头一软,不由得伸手揽过她,轻声道:“傻丫头,我是可惜你。以童先生的性子,只怕你到最后也是徒然。”   童牧笙没有回话,良久,才低声道:“这件事先瞒着婷婷吧。”   张梓溪紧了紧揽着她的手,柔声道:“我知道。”   又是一阵无声的沉默,张梓溪忍不住揭过这个话题,扬声道:“这个周末,你有没有空,我想叫婷婷过来,大家一起吃顿饭,顺便带你们见一个人。”   “是谁?难道是Mr Right?”   “Secret。到时见了就知道。快说有没有时间,我好安排啊。”   “明天我要陪他去邻近的D市出差,顺利的话当天就能回,这个周末应该有时间。”   两个人约定周末,又聊了一会儿天,才各自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3-2   第二天,童牧笙回到公司整理好要用的资料,装进公文包,随后跟着周嘉和走出公司,走向停车场,坐进他的车,去向D市。   黑色的奥迪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每一个红绿灯的启停都非常平稳流畅,让人感觉不到丝毫颠簸。两个小时的车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这是童牧笙第一次跟他去外地出差,狭小的空间内,两个人只有一臂的距离,身边的男子心无旁笃地驾着车,专注路况,童牧笙静静靠在椅子上,没有开口打破这一份宁静。   当你特别珍惜一段时间的时候,那段时间总显得过的很快。路标显示距离D市还有500米,这时前面路口突然窜出一辆车违规拐弯,以目前的车速刹车已是来不及,眼看就要撞上,周嘉和眼疾手快用力往自己那边一打方向盘,前行的车头一转,撞上隔离带,被迫停下。   由于车头与隔离带撞击的角度较小,安全气囊竟然没有弹出来。童牧笙迅速解开安全带,探身过去察看身边人的情况,还没等她开口发问,对方已经温声问道:“你有没有伤到?”清幽的目光缓缓自她身上滑下。   童牧笙摇了摇头:“没有。你呢?”   “还好。”听到他答好,她放下心来,转过身打开车门,下车察看碰撞情况,左边车头已经凹进去一大片,隔离带上的水泥也已撞塌下一堆,可见当时情况之紧急与惊险。   童牧笙已经下车好一阵仍不见车上的人下来,她不禁又折身回车内,却看到那个人静静靠在驾驶座上,双目静合,唇色苍白,已然失去意识。   童牧笙一颗心紧紧揪起,赶紧拨打了120呼叫救护车,这样看上去他身上没有流血的伤口,不知道他究竟伤在哪里,竟然昏迷不醒,她只有满心焦急,却也不敢乱碰他,生怕会不小心碰坏他。   幸好附近有家医院,救护车来得很快。去到医院经医生检查确诊为剧烈撞击造成肝脾出血而引起的休克,需要马上输血,童牧笙看到护士拿了一包血进去又匆匆出来,隐隐听到她跟赶来的一个医生说因为上午接了两起车祸的病人,现在血库告急,需要打电话去其他医院调些血过来。童牧笙毫不犹豫追上那个护士道:“如果血不够,可以先抽我的吗?他是B型,我是O型,我可以输给他。”护士也不迟疑,这边叫同事打电话去调血,那边带童牧笙去做检查,经过检查合格后,童牧笙坚持让护士抽了300cc。   内脏出血可大可小,如果止血抢救及时,不会危及生命。有了之前输的一包血再加上童牧笙献的那包,他的情况很快稳定下来,出血的内脏也已经止血。看着他被安全推出来的时候,她一颗紧悬的心才慢慢落下,精神一松懈便感觉到浑身有点虚脱的发软。   她跟在后面看着他被送到病房安顿好才转身去办理入院手续以及缴纳各种费用,等她再次返回病房,他已经苏醒,正在讲电话,她只好静静站在一边待他把电话讲完。   温和的声音沉稳有力,听来完全不像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浩劫的样子,她不曾刻意去听却还是不绝入耳:“嗯,我这边谈判进行的不是很顺利,今天回不了家,要把这个项目谈下来可能还要推迟两天才能回家。”、“我知道,我会的。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孩子可能会有些不高兴,你帮我哄哄,告诉他们我回去时会给他们带礼物。”   病房内一片寂静,只听得那把极具质感的声调在温言软语,童牧笙站得有些僵硬,进不是退也不是。待到他收了线,她才走过去,俯下身轻声问:“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还好。对不起,吓到你了。”   这个男人,如此温柔细致又客气生疏。   她微微一笑,摇头道:“你没事就好,好好休息一下吧,接下来的事交给我来处理。”   “好,辛苦你了。稍后我会打电话跟合作商那边解释清楚,这个项目资料你比较熟,我叫星曜明天过来,你到时陪他去谈。”   童牧笙一一记下他的吩咐,等他把所有事情安排妥当终于肯安心睡去的时候,她才转身出病房,一直下到一楼候诊大厅,忽然记起某事又折返,回到三楼叮嘱那个护士不要把她输血给他这件事告诉他后,这次总算放心走出医院,叫了一辆出租车去警察局奔走这起事故的后续处理。   再次坐车回到医院已经是下午,她刚从车里跨出来,眼前一阵发黑,扶住车门才没跌倒,从出事到现在连续奔走,一刻也没有好好休息过,身上又被抽走300cc的血,她知道身体已是在透支,但她这个时候却是不能倒下的。她一直等到那种晕眩的感觉好点,才迈开脚步,转身去附近的餐厅叫了一份肉饼蒸饭一盅乌鸡汤吃完,又去商场买了一个保温煲,点了一份饭一份汤装好才返回医院。   他还在沉睡,长睫轻覆,呼吸匀长,一张如工笔细描而就的标志面容依然苍白。如此毫不设防的病态脆弱,再也不见那种站在权力的顶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强势,这也是她自重逢以来第一次能够那么肆无忌惮地好好端详他,看着看着就不由得把手伸出,白皙纤细的手却在那张睡颜之上半寸处堪堪停住,踟蹰良久,终是没有落下,又缓缓收了回来,紧握成拳,垂在身侧。   那年他高三毕业,宿舍里的哥们最后一次聚餐,有人怂恿带上她,他便大大方方带了她一起出席,喝的兴起时有人提议要考验一下这对相恋已近一年的情侣,找来布条要她把眼睛蒙上,然后靠手摸脸把他从众人中挑出来。这个游戏新鲜好玩,她欣然答应。一排摸过,众人问结果如何,她犹豫着答不确定,要求再摸一下倒数第三个,摸了好久好久才放手,众人又问结果如何,她答还是不能确定,伸手又想摸上那个倒数第三号,这次她的手才伸到一半就被人轻轻拍掉,耳边传来宏城学长义愤填膺的声音“小师妹,你早就猜出来了吧,居然公然在此吃豆腐,把其他一干学长耍的团团转。”她笑着扯下脸上的布条,光明乍现,便看到眼前人正望着她淡淡浅笑,柔和的目光里满是宠溺。   时光绵远,相信每一对情人的脸庞都曾在对方的掌下盛放过温暖的笑意。   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她曾在他面前嫌弃自己右眼角那颗泪痣,觉得它简直就像是一块无法忽视的瑕疵死死戳在自己一张洁白的脸上,而他听后温柔捧起她的脸,用仅让两个人听到的声音细细喃呢道:“这张脸的每一部分我都很喜欢,尤其是这颗淡淡的痣。”只因他这么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从此她便爱上了自己脸上这处多年来一直被她认为是败笔的存在。有时不经意间摸到这点小小的凸起,想起的都尽是他的柔情。   那段经久尘封的过往,那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日子,那个深爱着自己的人。   感觉床上的人动了动,童牧笙拉回悠远的思绪,便见他缓缓睁开了眼睛,经过一场充足的睡眠,苍白的唇色已经回了一层薄薄的红润。   “醒了。饿不饿?我买了饭。”   童牧笙轻轻把他扶起,在他身后垫了个枕头让他靠得舒服些,再转身打开一旁的保温煲,舀起一勺汤往他嘴边送。   “已经好多了,让我自己来吧。”   童牧笙手里的东西一空,有些无措地收回手,退一步坐回椅子上,静静看着他把饭菜慢慢吃完。   第二天,林星曜先赶来医院看过周嘉和,然后才和童牧笙一起去谈项目合作。顺利谈完合作返回医院,周嘉和便想与林星曜一起回L市,在林星曜和童牧笙及院方的强烈坚持下,他最后才答应再留院一天。第三天,他执意出院,童牧笙知道再也劝阻不住,便也没有太过阻拦,默默跟随他回了L市。   张梓溪知道她星期五就回来了,不禁很惊讶:“你不是说这次出差要推后几天才能回来吗?”   童牧笙当时打电话取消周末之约时为免她担心并没有告诉她关于车祸的事,现在听到她这样问,只得含糊道:“合作谈完了,所以就回来了。”   “那我问问婷婷有没有时间,如果大家都有时间,一切就按原计划吧。”   黄婷婷当晚就坐了三个多小时的高铁到L市,在童牧笙家投宿,两个人因为距离的远,已经很久没一起睡了,躺在床上一直说话说到凌晨四五点才睡去,第二天赶到约定的自助餐厅的时候,张梓溪已经到了,旁边坐着一个穿着一套白色运动服的男子,面前已经根据各人的口味拿了一桌食物,两个人有说有笑,看到她们进来,张梓溪站起来挥了挥手。   两人入座,张梓溪介绍道:“这个是欧昊。”又指了指对面两个女人说,“这个是童牧笙,这个是黄婷婷。”说完,又扭头对坐在身边的人说,“她们是我的闺蜜,你要好好表现,过不了她们那关,你就没戏了。”   欧昊站起来和童牧笙、黄婷婷一一握手,正式打过招呼后,坐下道:“两位美女千万要高抬贵手,我能不能讨到这个媳妇儿就看你们了,可不要再让我打光棍啦。”幽默风趣的语言把在座的都逗笑了。   童牧笙没有猜错,张梓溪这次就是带男朋友来见她们的,她们三个人曾经约定过,以后无论谁找到男朋友都要先带出来请大家吃顿饭。童牧笙不由多看两眼,这个男子一套白色运动服穿起来阳光帅气,头发理得不过两寸长,给人干爽利落之感却又没有短平头那种刻板,一双乌漆漆的眼睛充满灵气,笑起来的时候两颊会有一对圆圆的酒窝。   这便是张梓溪喜欢的男子的模样了,大学时她们讨论过各自喜欢的男生类型,张梓溪就说要找一个幽默风趣、阳光帅气的酒窝君,黄婷婷要找一个有点大男子主义,凡事能给她拿主意的决断君,两人又问童牧笙要找什么样的,她当时是三个人中唯一已有男朋友的人,没等她回答她们又抢口道当然是童先生这样子的。   席间,欧昊对于三个女人的话题说的上口的就说几句,每每开口都引起一阵欢笑,那些说不上口的也听的认真,三个女人聊得欢天喜地,他见到谁面前的碟子里的食物少了便默默起身去添点,饮料少了也端去续杯,为她们忙前忙后,自己基本没认真吃几口。当他再次伸手想端起童牧笙喝完的橙汁杯去续时,童牧笙忙制止道:“别忙着照顾我们,你自己也好好坐着吃点吧。”他依然端起了杯子,爽朗笑道:“没关系,能为三大美女效劳是我的荣幸。”   张梓溪望着他远去的背影道:“他是我们的一个广告客户,企业品牌经理,你们觉得他如何?”   黄婷婷接口道:“不错不错,初步鉴定此酒窝君是一枚乐观开朗、英俊帅气的邻家大男孩式有为青年。”   张梓溪嫌弃道:“这评价好官方,太不走心了。”脸上却笑得喜滋滋,转头又问童牧笙。   “你看上的人总不会差。你是一个有点刚性的人,所以另一半要找比较柔性的,他看似率直实则精明内藏,懂得掌握刚与柔的分寸,这个世界没有完全刚性或者柔性的男人,主要看他爱你到什么程度就会愿意为你把自己的柔性释放到什么程度。难得有这么一个人完全符合你的择偶标准,遇上了就别轻易错过,他看着你的眼神很专注,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你。”   欧昊端着橙汁回来,见到张梓溪一脸眉欢眼笑的模样,不禁好奇问道:“你们聊了什么,那么开心啊。”   黄婷婷靠在椅背上,微笑望着欧昊意味深长道:“欧先生,你真是长了一对好酒窝。”   欧昊听后,腼腆一笑,两颊圆圆的酒窝又跑了出来。   至此,欧昊正式顺利过了闺蜜关。   散席后,两个人站在暮色四合的黄昏里,目送那对恋人相偕离去,周围不绝入耳的是车马喧嚣之声,黄婷婷不禁转向沉默站在身边的人:“曾经以为她是我们三个中最难嫁出去的,因为她的要求最多,如今这个要强的丫头最终也找到了如意郎君,现在只差你了。”   童牧笙收回目光,轻声道:“随缘吧。”将暗未暗的天色映出一脸朦胧,轻飘飘三个字一出口便湮灭在喧哗里。   寻思起、从头翻悔。一日心期千劫在,后身缘、恐结他生里。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1   我多想念/你多遥远/早知道是苦果/这一刻也不想逃脱/可惜这字眼太刺眼/两个世界之后/只好/情深/缘浅 ——胡歌&阿兰《一念执着》   童牧笙以为周嘉和会在家休养几天再回公司上班,没想到周一早晨经过公司附近的星巴克时竟然见到他坐在里面,身穿一件干净无染的白衬衣,清朗高洁如一轮皎月出云,坐在靠窗的位置,沉静温润的侧脸,专注看着面前的白色笔记本电脑,时光从容缓慢,窗明几净下映衬出一幅如画优美的剪影。外面无意间经过看到的人不知不觉便停了前行的脚步,远远驻足。   再次重遇,她发现他身上多了一份味道,一份经过岁月洗练出来的成熟男人的味道。他们最初相识相恋在蒙昧青涩的年纪,那时的他是一个锋芒毕露的孤傲少年,在她缺席他生命的五年时间里,他蜕变成一个稳定持重、光芒内敛的成熟男子,迢迢时光的洗礼打磨带给他的是一种厚重的沉淀,言行举止间流放出一种淡定从容、广纳万物的风华气度。这是从前那个年轻气盛的少年无法企及的,难怪别人都说有经历的男人才更有魅力。现在的他是WP集团整个华南地区的总负责人,以而立之龄执掌称霸房地产开发行业的WP的半壁江山。   相爱七年,他们最为富丽美好的年华都铺在了对方身上,中间分开的五年像一个失落的断层,自从飞机遇上强气流那生死一瞬,他毫无预兆挣脱她心底的禁锢,一路上浮,浮出心境,往日那些点滴积压的情感喷薄反弹,一发不可收,于是她便只能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一路下沉,越陷越深,万劫不复。   直至里面走近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他站起来和来人握了握手,两人再次落座,童牧笙这才转身离开。   周嘉和十一点多才回到公司,回来后没有经过片刻休息又马不停蹄带着童牧笙去参加一个即将新开工的地产项目几位合作商组织的饭局。   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包间,童牧笙随着周嘉和落座,一眼便看到静静放在桌上的两瓶白酒,她不由得在桌子底下轻扯了扯他的衣服,他微微侧过头,她也侧过头,压低声音道:“你的伤还没好,先不要喝酒吧。”   身旁那把温和纯厚的声音轻轻回应道:“放心,我有分寸。”   开席,一番寒暄过后,果然便开始敬酒,她看到他跟几人碰过杯后就要将手里的酒往嘴边送,心里隐隐一急,已不自觉伸出左手往他的手腕微微一压,右手轻轻拿过那杯酒,站起来,清声道:“各位老板,不好意思,我们周总身体有点不舒服,医生叮嘱过暂时要戒酒,这杯酒就由我代他敬各位,有失礼的地方,还望各位老板多多海涵。”说完,缓缓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火辣辣的烈酒如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烫过她的喉咙,一路烫进空空如也的胃。她不动声色坐下,轻轻把杯子放回原来的位置。   众人不由得对这个一直默默陪在一旁突然间挺身而出的女子刮目相看,温缓柔和的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既把酒挡下又没有折大家面子,整杯纯度极高的酒竟然一口饮尽,素净的脸庞依然清丽,没有丝毫变色,饮完酒又静静隐回自己的位置,如水般温婉默然。   有人忍不住赞叹道:“周总真是请了一个聪敏灵慧的好秘书啊。”   周嘉和伸手轻轻推动着桌上的转盘,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另一人插口道:“秘书姑娘,有没有想过跳槽啊,我出高薪聘请你来我公司干如何?”   坐在他旁边的人接口道:“杜总胆儿不小,竟然当着周总的面公然在这里挖墙角,不过姑娘愿意跳槽的话,我们公司也愿意要,就怕周总不舍得。”   童牧笙一直面含微笑,没有说话,放在桌子底下的左手却不自觉捏紧了垂下的白色桌布。   周嘉和停止推动转盘,修长干净的手执起转到面前的青瓷茶壶,缓缓注满童牧笙面前的茶杯,这才望着众人温声道:“不会,我们WP的人从来严入宽出。”   此言一出,她突然被卸去全身力气一般,紧捏着桌布的手一松,脸上的笑容却在扩大,藉由这个微微露齿的笑意把心中一口沉气暗自吐出。这张素洁的容颜明明在绽放着笑意,而右眼角那点泪痣却无端让旁人看出几分悲伤。   有人穷追不舍道:“既然周总已经表态,秘书姑娘意下如何?”   众人听到那把清冽如泉的声音不疾不徐说道:“谢谢各位老板抬爱,只是如果我是那种得陇望蜀的人,想必各位老板也不敢真正用我,目前我在WP做得挺好,暂时还不打算跳槽,希望将来能有机会为贵公司效力。”一番话四两拨千斤轻巧化解了几方邀请。   众人一笑,又投来几分赞赏的目光,便扯开话题,不再纠缠于此。   童牧笙任职周嘉和秘书这段时间可谓把他照顾得周到妥贴,没有人能比他们更熟稔彼此的各种习惯与喜好,有时他要去外地出差,知道他喜欢安静,她帮他订的房间都是在酒店顶层清幽靠边的位置,知道他晚上会少吃多餐,临睡前三个小时习惯要再吃点东西,订房时会一起订下一项服务,每晚九点准时有酒店服务员给他送去一份三文治一杯热牛奶。她在做好自己秘书本分工作的同时在一些细节上又做得更加体贴入微,有些地方甚至连做了他两年秘书现正休产假的吴小云也是不能及的。   这次饭局之后,周嘉和没有再带她参加任何饭局,有些不必要的应酬也尽量能免则免,他受创的身体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已经大好,然后又带着她开始南征北战。   这次商谈是为了争取旗下饰品中心对巴黎地毯营销商铺的引进,他选在L市唯一具有欧陆风情建筑群的迦罗区接待法国来宾,一河之隔,一边是高楼林立、方正周整的中式现代建筑,另一边是新巴洛克式、仿哥特式、券廊式等风格千姿百态的西洋建筑,几个法国来商也不禁为之啧啧称奇。   一路走向WP公司国际建筑群代表作品的法国馆,模仿西方古典复兴手法,追求雄伟、严谨,以粗大的石材砌筑底层基础,以古典柱式为建筑主体,奢华大气的大厅中央矗立一座10米高的微型埃菲尔铁塔,华贵典雅的象牙白色楼梯蜿蜒向二楼,墙上挂着一幅幅色彩光亮丰富、色调层次鲜明浑厚的法国油画,没有哪一个细节不让来客感到宾至如归。   对方一共来了五个人,周嘉和也不迂回拖沓,各人落座后便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十几页的协议条款熟练到完全脱离材料倒背如流,全程法语交流,对方带来的翻译根本用不上,对方时不时提出几个刁钻的问题,他也能对答如流,这份用心的准备,这种举重若轻的气魄令在场所有人都叹为观止,包括童牧笙。   记得她大二那年第二外语选修法语,那时学得兴起,便每天都逼着他跟她学一句法语,她教他说过“Je t’ai faite à la taille de ma solitude.Le monde entier pour se cacher(我把你造得像我的孤独一样大,整个世界好让我们躲藏)”;教他说过“Des milliers et des milliers d’années.Ne sauraient suffire.Pour dire.La petite seconde d’éternité(一千年一万年,也难以诉说尽,这瞬间的永恒)”;教他说过“Je t’aime non seulement pour ce que tu es mais pour ce que je suis quand nous sommes ensemble.(我爱你,不仅仅因为你就是你,还因为每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找到了自己)”。   他那时的声音清亮动听,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也跟着学得认真,当时她最乐此不彼的事就是引导他用异国语言对她说尽不同的情话。偶尔有些发音错误,她也觉得很可爱,不曾刻意纠正他。现在他的声音多了几分温润纯厚,词句发音标准流畅,水平已是远在她之上了。   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对这个世界上最浪漫国度的向往便是从那时开始,曾经与他约定的蜜月之旅就是法国,世事无常,两相别离后法国情结深埋心底,虽然后来她也曾出国旅游过很多次,但一次也没有踏足那片神往已久的土地。这一生,大抵也只能远远地念想了。   谈判结束,对方说要回去再开会商议,周嘉和也不急着签下合约,几人中国此行必定不止约谈这一家,以WP的实力,从来不怕被拿去比较。童牧笙在谈判即将结束时就已经去吩咐酒店员工准备上菜,她没有用馆里的法国厨师,而是安排人把旗下酒店公司的顶级厨师接过来为他们用心烹制了一桌满汉全席。周嘉和选择在法国馆谈判是为了显示尊重,童牧笙选择在中国馆招待客人用餐是为了一尽地主之谊。   众人被引向附近的中国馆就餐,进到厢房入眼的是古雅别致的雕花窗台,窗外幽幽河水缓缓流淌,一道双面苏绣《夏荷》多扇拼合折叠式屏风静立一旁,曲折回转间韵味悠长,隐隐约约的低缓琴音从屏风后泠泠传出,头顶一盏镂空雕花六角宫灯古典情浓,各人刚落座,一道道精美的菜肴便紧接着上桌,绣球干贝、珍珠鱼丸、软炸里脊、鸳鸯鱼枣、藕丝羹……菜肴丰盛,贵精不贵多,汇聚煮炒炖蒸等烹饪技巧,盛装以多姿多彩的盘碟碗盏,口味卖相俱佳,几人初尝如此精致的中式美食,纷纷赞不绝口。   这样的心思巧妙,倘若是林星曜想必会夸一下她,但他不会,倘若是别人,或许他也会夸赞一下,但对她不会,除了工作上的必要交流,他不曾对她说过多余的话。   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两个钟,送走几个法国来商,周嘉和让童牧笙不必再回公司,直接回家,准备一下参加今晚的商务晚宴。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2   晚上七点,童牧笙开着她的白色大众甲壳虫赶到的时候,停车场已经停了几辆黑色奥迪,她粗粗扫过一遍,看到那个熟悉的车牌号,不禁上移视线,里面竟然坐着他。停车场里的白炽灯光把那张俊逸的脸衬出几分柔和,他并没有注意到她,低头专注看着手中的白色平板,线条轮廓优美的脸孔像一块上古美玉,暗自里温莹静默。   她走过去轻轻敲了敲半开半闭的车窗,那双黝黑的眼眸循声抬起,她柔声道:“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他温和纯厚的声音缓缓道:“没事,我也是刚到不久。”   两人一起走出停车场,当站在大厅入口处的晚宴主人看到周嘉和出现的时候,不禁热情地上前一步握住他的手,激动道:“周总,我知道你是大忙人,今晚得你赏光,真是蓬荜生辉啊。”   “谭总太客气了,今后希榭湾的项目还要多多仰仗谭总。”   两个男人握手寒暄,站在一边的谭夫人注意到陪同周嘉和出席的女子,一身香槟色双肩长晚礼服,布艺花簇镶嵌在胸前,腰间褶皱恰到好处勾勒出腰身曲线,垂坠感十足的裙摆安静中透出无限温柔风情。   看得入神间,不由自主脱口而出:“周太太真漂亮!”   “说什么话呢,这不是周太太,是周总的新秘书。”说完又转过头对着面前两人歉然笑道,“周总别见怪,她认识秘书小云,但没见过周太太,所以误会了。”   周嘉和温文一笑,淡淡道:“没关系,那我们先进去了,不打扰你们招呼其他客人。”   童牧笙随周嘉和入内,里面一片灯火辉煌、衣香鬓影,一个个穿着华丽晚宴服的男男女女三三两两站在一处端着酒低声谈笑。周嘉和侧过头轻声道:“你留心注意等下我去打招呼的几个人,接下来我们会有合作,你要和他们联系接触打交道的地方将有很多。”   童牧笙点头轻应,默默陪在他身边辗转着跟在场各位高位掌事者打招呼,有许多人际关系她不如小云熟,如今大家打过照面将来也好办事。   基本转完一圈时,突然,一个穿着白色燕尾服的男子从旁走出一把拥抱住周嘉和:“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啊,我还打算要改天去找你呢。”说完,热络地把他拉到一边畅聊起来。   被落下的童牧笙只好转身,从旁边经过的侍者托盘上拿了一杯红酒,远离热闹的大厅中央,走到靠窗的角落。   一些声音即使没有刻意去听,却也绵绵入耳,右上方的软沙发里坐着两个穿着华丽的中年妇女背对她在闲聊:“原来是秘书呀,我还以为终于见着周太太了。”   “周总的爱妻之情在圈子里可是有名的,所有商务晚宴,他只会带秘书来,从来没带过太太来,传闻周太太是个幼师,不喜欢也不擅长任何应酬,所以从未见过他带太太出席任何活动。”   “所以说女人做得好,终归不如嫁得好。”   两人一阵喟叹,童牧笙不由把视线投向远处站着的男子,一件墨色西装外套,饱美的质感构筑出立体精致的欧式翻领,腰线收紧采用小弧度下摆裁剪方式,合体修身,袖口五颗高品质纽扣为品味增加精致细腻,在一群穿着锦衣华服的男男女女中间依然如此容姿出众。   她收回视线,举起手中的高脚杯,轻抿了一口杯中酒,昂贵的名酒却只品出满嘴苦涩,转身背对一室的喧哗,望向寂静的窗外,如此良辰如此夜。   周太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曾是她整个少女时代最瑰丽的梦想,也将是她后半辈子最痴心的妄想。穷尽这一生,再也得不到的身份。   迟非陌注意到角落里的女子时,不禁为之眼前一亮,一袭拖地长裙高贵典雅,聘婷站在所有红男绿女之外,像一株洁白出尘的菡萏于无人的暗角温婉静谧,一个人独自站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You are so beautiful!”   童牧笙闻声回头,看到那身熟悉的白色燕尾服,她微微一笑,礼貌回应道:“Thank you。”说完,不自觉扭头搜寻另一个人的身影,看到他站在入口附近跟一个两鬓花白的长辈在聊天。   “可否冒昧问一句,这么美丽的小姐是哪位老板的家眷?”   “我是周总的秘书。”   “哪个周总,周嘉和?”   童牧笙轻轻点了点头,就见他一溜烟兴奋地朝门口走去,把正在聊天的那个人往她这边拖,鬓白长辈似是斥责了他两句,他咧嘴无辜一笑,依然拖着周嘉和走了过来。   “嘉和,那么漂亮的小姐真是你的秘书?”   被拖来的男子望了静立的女子一眼,点头道:“是。”   “那我想追求她,你有没有意见?”   多么熟悉的情景,答案几近呼之欲出,甚至接下来几步要怎么做她都已经想好,却仍压不住心底泛起的悲凉。童牧笙微微用力握紧了手中的玻璃杯,像是于无边的虚空中紧紧抓住了唯一的实体。   “没意见。”   “那你赶紧帮我正式介绍一下,有你的加持,相信我会更容易成功的。”   线条柔润好看的唇线微微弯起,他转过身对她温声道:“牧笙,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鸿泰建材集团的大少爷迟非陌,名校海归,年轻有为,准备回来接手家族企业。”   童牧笙静静听那把温和的声音说完,主动向燕尾服男子伸出手,浅笑清声道:“迟少,幸会。”   面前的人分明笑得灿烂,却让人无端觉得脆弱,仿佛已经在风中盛放太久,下一刻就要枯萎。他轻轻握上那只芊芊玉手,然后引向性感的唇边,微一弯腰,低头在洁白的手背落下一个西方吻手礼。   “不用那么客气,叫我迟非就好。我是非常认真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我?”   童牧笙轻轻抽回手,避重就轻道:“迟少青年才俊,家世渊博,配得起的淑女名媛自然不胜枚举。”   “你这是在拒绝我吗?没关系,我会让你看到我的诚意。”   迟非陌还想再说下去,刚才的白鬓长辈叫了他一声,三人循声望去,只见他旁边站着一个年纪与他相仿的人,正挥手示意他跟周嘉和一起过去。   两人离开后,童牧笙突然觉得这个大厅有些寒凉,她身子本属寒底,平时即使是酷热的夏季,在空调房里待久了也会觉得冷。手掌不自觉摸上光滑的手臂,一片冰凉。   久远的时光中,记得有一次她和同班两个同学出去吃东西,然后过敏,浑身无力,长满小红疹,被送去医院打点滴,他闻讯后赶到,逼问守在一旁的男生:“你们吃了什么,有没有吃牛肉羊肉?”   她赶紧道:“饭前喝了一小碗汤,可能是羊肉汤,是我不好,我没有问清楚就吃了。”   他却彷佛没有听到她的话,逼近一步,继续道:“连她喜欢什么禁忌什么都不知道,你凭什么喜欢她?”   坐在一旁的她不禁满头黑线,这次吃饭还有其他同学呢,说到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去吃似的,再说人家也没说过喜欢她好吗见此情形,她只好让这个同学先回去。   人走后,他开始专注盯着她看,她知道自己满脸红疹,肯定很难看,不自觉微微侧过头,他却伸出手捧起她的脸,光洁的额头贴上她散布红疹的额头,以额抵额,如此近的距离,她都可以清晰看到他纤长浓密的眼睫毛,被他清亮的眼光看得心如鹿撞,只见他眉眼一弯,轻声道:“难受吗?要是这样毁容了可怎么办?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背着我跟其他的男生吃饭。”   她嘟囔着辩解:“我又不是跟他一个人去吃,况且人家也没说过喜欢我,你刚才过分了啊。”   “没有表白过不代表心里没有喜欢,看得出来,他看你的眼神不一样。”两人距离太近,她都能感受到他说话的气息,越发面红耳热,他顿了顿,又说,“你是我的。”当年那个霸道的少年,如今却亲自将她介绍给另一个男人。   突然,大厅灯光一暗,悠远的回忆中断,只见前方高台上亮起一束光,晚会主人上台讲了几句话,宣布宴会正式开始。灯光再次亮起,童牧笙用目光搜寻周嘉和的身影,突然身上一暖,低头看到一件墨色的西装披到自己身上,耳边响起一道温润的声音:“觉得冷吗?”   “空调开得有点低。”   “先吃点东西吧,吃饱了我们早点回去。”   这时宴会主人把周嘉和叫去,童牧笙便端了碟点心坐到一边的沙发里慢慢吃起来,不久有音乐响起,相继有人携手入舞池跳舞,迟非陌也过来邀请她去跳舞,被她以身体不适为由婉拒了。九点钟左右,周嘉和跟各人一一打过招呼便回来带童牧笙离开了会场。   两人去往停车场的路上,他又提到了迟非陌:“迟非为人挺好,各方面条件也不错,你可以考虑一下。”   明朗清寂的夜晚,只有他温吞如水的声音不疾不徐滑过,身边的人一径沉默,并未作任何回应,似在认真走路,又似在神游天外。   周嘉和侧过头,见她双手又紧了紧披在身上的外套,不禁问道:“已经出来了,还是觉得很冷吗?那衣服明天再还我吧。”   “好。”   两人在停车场分别,各自驾车回家。   入夜,屋里一片漆黑,只有皎洁的月光从阳台流进屋内,质地柔软的长直窗帘在夜风里无规律地翻卷着,寂静中隐隐可听得邻居处传来的音乐声,是陈奕迅温柔缠绵的声调: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蜷伏在摇椅里的女子不自觉把双脚往胸口处缩了缩,整个人都覆盖在那件墨色西装下,只露出一张皓白似雪的容颜,鼻端隐隐随风飘来暌违了五年的熟悉味道,灵动的双眼轻闭着,仿似睡着般寂静安好。   明月照亮天涯,人间烟火繁华,没有人知道,这个城市这间房屋这个女子最终在这张摇椅上蜷伏着睡了一夜。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祇,她爬山涉水、披荆斩棘,最后也只是摸到一片衣角,如此遥不可及地让她只能对这份爱顶礼膜拜。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5-1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借不到的三寸日光 ——严艺丹《三寸天堂》   “牧笙,这个周末陪我去看婚纱。”   童牧笙停下写字的手,把电话从左耳换到右耳:“你和欧昊才认识多久,这么快就准备结婚会不会有点早?”   “我也觉得有点早啊,但他说一天不领证他就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总是担心我会跑掉。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变着花样向我求一次婚,拒绝太多连我自己都觉得于心不忍了,所以就答应了他。”   “那是什么时候的日子?”   “下个月十三号。我答应他后,他就让我只管安心做新娘,日子、酒席各方面事宜都是他一手包办了。”   电话那端轻快的语气里已经掩饰不住满溢的幸福,这端的童牧笙也不禁扬起嘴角,欢声道:“恭喜你了,美丽的新娘子。”   张梓溪一向率性而为、敢爱敢恨,如果她们三个人中有哪个会闪婚,无疑便是她了。   婚礼前一晚,在H市的黄婷婷提前到了L市,本想去童牧笙家住一晚,张梓溪却把她接回了自己家,连童牧笙也被接了去:“明天我就要告别单身了,最后一晚怎么能不跟陪我度过单身岁月的你们一起过?”   有一种关系,叫闺蜜。女孩子间的感情能亲密到什么程度可以同睡一张床,同盖一张被,分享共同的衣物,共同的秘密,她们就是这样的闺蜜。年华易逝,情谊不逝。三个女孩像以往同床过许多次那样聊了很多,女孩子出嫁前的心情总会有点复杂。   “你和欧昊都生长在这个城市,两家离得也不远,就算嫁人了也还是生活在自己父母身边,这样很好。”   黄婷婷接过童牧笙的话头:“那你要不要找回家乡那边的男人,我叫人帮忙物色,介绍一个给你?”   张梓溪也帮腔:“好啊,我帮忙把关。”   “先别忙着我的事,现在最重要是办好你们的事,梓溪都结婚了,婷婷你呢?你们谈恋爱也有三年了,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人家都没求婚,我怎么结婚?”   张梓溪一听,愤怒道:“一直都没什么表示吗?他还要拖你多少年?把他电话号码给我。”   “我有。”童牧笙翻身坐起,黄婷婷赶紧跟着起来拦住她,“哈哈,跟你们开玩笑的啦,认真你们就输了。”   “我应该明年结婚吧,我们商量过了,不会大摆筵席,摆酒席太麻烦了,我们会旅行结婚。”   “旅行结婚多浪漫啊,我也想过,但我和欧昊都是独生子,家里父母都要求我们大摆筵席,没办法。”   “你们摆完酒后还可以去蜜月旅行呢。”   夜入凌晨,三人聊到不觉时间流逝,张梓溪的母亲过来催她们早点睡,她们才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就要起来,洗漱、化妆,新娘的姐妹团很快也赶到,设下重重关卡,新郎和伴郎来的时候被狠狠折腾了一番才进得屋来,接到新娘子,浩浩荡荡的婚车在路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酉时,婚礼在L市最大的酒店举行,光洁的大理石地板倒影出满眼艳红,一片喜气,张梓溪穿一袭绣花蕾丝蝴蝶婚纱裙,绣花从裹胸式的上身一直延伸到下摆,腰间别致的蝴蝶结在细节上增添了几分典雅,长至手肘的白色手套无声彰显气质,高贵大方。欧昊穿一套修身裁剪深黑色西装,立体拼接设计,领、兜等部位的镶嵌工艺恰到好处地打破了一身黑的沉闷,亮边面料尽显奢华,魅力十足。黑白相配、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十丈红毯把大厅宴席一分为二,新郎和新娘站在红毯的末端,紧闭的厚重雕花木门阻隔住众人视线,在等待主持人介绍新人进场的时候,在职场上所向披靡的女超人张梓溪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女孩扭头望向欧昊:“我有些紧张。”欧昊柔声安抚道:“别怕,有我一直陪着你。”   作为伴娘的童牧笙和黄婷婷穿着张梓溪为她们准备的香槟色小花抹胸褶皱及膝短礼服,手捧一小束花挽着伴郎的手站在他们后面,而跟在两位伴郎伴娘后面的是阵容庞大的姐妹团,每排站了三个。整装待发的进场队伍,华丽又养眼。   突然,木门从内打开,厅内的灯光咋射而出,照亮门外那对新人,里面喧嚣的人声顿时安静,音乐声响起,这里选的不是婚礼进行曲,而是范玮琪的《最重要的决定》:你是我最重要的决定,我愿意每天在你身边苏醒,就连吵架也很过瘾,不会冷冰,因为真爱,没有输赢,只有亲密;你是我最重要的决定,我愿意打破对未知的恐惧,就算流泪也能放晴,将心比心,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张梓溪挽着欧昊的手伴着音乐声在众人瞩目下缓缓走过撒满花瓣的红毯。   伴郎伴娘和姐妹团伴随着新郎新娘一起走上红毯,一行十二人,阵容庞大,吸人眼球,他们在台上亮了一下相,拍过合照就把舞台留给了一对新人。下场后,黄婷婷和童牧笙安静站在一边看着场上两人宣读誓词、交换戒指、接吻、一起切蛋糕、一起倒香槟,黄婷婷不禁转头望着童牧笙笑道:“穿着美丽的婚纱嫁给自己心仪的人,这是每个女人的梦想。”   童牧笙目光依然停留在台上,微笑点头道:“也是两个相爱的人最圆满的结局。”   新娘抛手捧花的环节,在座那些单身女性都兴致勃勃离座来到中央,期待那份幸福能传到自己手中,张梓溪向站在一边的两位伴娘看了一眼,她们两人意会,也站到了中央围着的人群外。新娘这才转过背,扬手一抛,那束花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直直飞向童牧笙,她条件反射伸手一接,这束万众期待的花便稳稳落到她怀里。   “你看,我们都这么迫切希望你幸福。”   童牧笙抬头看了看台上对望着笑得甜蜜的两人,又低头看了看手中半开半卷红白相衬的花朵,姝丽的唇线牵起一个柔和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5-2   张梓溪婚礼过后,日子又平静而规律地进行着。童牧笙陪周嘉和参加一场又一场的合作谈判,其中最成功的莫过于顺利争取到一个政府项目的建筑设计权,以WP对这个项目的重视程度,以及雄厚物力人力的投入,已经可以预见将来公司的形象宣传片又会多一份代表作,同时极有可能会成为同行的示范作。   公司上下人心振奋,一片欢腾,总部的领导们也专程赶来为周嘉和开庆功宴,大手笔包下D市郊区的一个生态度假村,让华南分部上下员工进行为期两天一夜的尽情狂欢。   林星曜站起来,举着酒杯高声道:“难得今天这么高兴,大家好好敬你们周总一杯,我们不醉无归。林董事长,你说是不是?”   一双黑亮星眸熠熠生辉,盯着上位那个五十多岁的最高掌权者。在WP混了一段时间的童牧笙才知道这个平时漫不经心,工作时严谨细致的林星曜其实是董事长的小公子,被安排在周嘉和身边是想让他跟着多学点东西。   林董事长瞥了林星曜一眼,沉声道:“理应尽兴,但也不是非醉不可。”   坐在角落里的童牧笙望向坐在主席上那个集万千光芒于一身的男子,他今晚穿了一件黑色棉衬衣,修身的款版将颀长的身形躯干粗略勾勒,黑色的沉稳内敛无声凸显几分气宇非凡,胸前细腻的金色logo刺花又彰显出高端品位。   虽有董事长发话,但众人酒兴正浓,也是出于心底敬佩,一个一个排着队来给他敬酒,他一向谦和有礼,如此快乐时刻也不愿拂他们的美意,便一一受了。   喝到最后,众生醉态百出,席地而歌者有之、又唱又跳者有之、奔向厕所呕吐者有之、东倒西歪追着别人继续喝者有之……他依然安静坐在自己位置上,迷人的唇角勾起一脸温润的笑意,只有深邃的双眸泛着被美酒浸过的水色迷离。   领导们看到大家喝得差不多,便吩咐清醒的人把喝醉的人扶回房间,转身跟周嘉和打过招呼,纷纷起身离席而去。没过多久,众人便散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一厅的杯盘狼籍,还有那个安静坐着的男子。   他一向酒量很好,至少在一起那些年童牧笙没见他醉过,现在他这么正常地坐着,也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喝醉了,但她知道,如此熟稔的两个人只要一点细微的差别就可看出异样,他酒品很好,喝醉了不吵也不闹,只是安静的坐着。   童牧笙走过去,俯下身在他耳边轻声道:“散场了,我们回去吧。”说完,伸出手把他小心扶起。   回到他的房间,她把他安置在沙发上,径自去洗手间湿了一条毛巾,转身出来的时候看到他已经倒在沙发上阖目睡去,她走到沙发前半跪下来,认真细致地把那张俊颜擦拭过一遍,然后把那双节骨匀称修长的手也擦过一遍,完成手上的工作后忍不住再度望向那张熟睡的脸。   几缕黑发散落额前,黑长的睫毛安静覆下,洁白的脸颊泛着几分酒气的淡红,线条柔润的唇线轻抿,轻浅的呼吸绵长,如此沉静而没有防备的姿态,让她不禁油然而生起一个黑暗的想法。   所谓人性,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这个念头一起,她便置身生生不息的无量劫中,再也回不了头。绵延无尽的红莲业火照亮一路翻覆无常的七情六欲。她想要一个他的孩子,即使最后无法跟他在一起,至少让他给她一个孩子。此妄念一出,她便像年少轻狂的十七岁花季少女,所有的行动都朝着这个目标奋不顾身。   她迅速转身出门,到外面买了催情药回来。泡一杯茶,待茶水温凉,把药倒进茶里,表面平静有条不紊地做着这一切,内里的心却一下一下搏动得很快,撞得胸膛生痛,一双手不受控地微微发着抖,她端起来摇了摇,走到沙发旁轻轻把他扶起,柔声哄道:“这是茶,可以解酒。”   睡得迷糊的人眼睛也没睁,就着她的手把整杯茶喝尽,她把空杯子放到一边的桌子上,半扶半驾着他回卧室,帮他把鞋子脱掉,修长的双腿放到床上,他自动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得香甜。   她坐在床边静静看了他一会儿,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暗中朦胧的轮廓依稀可辨面容线条的俊朗,就像一座精雕细琢的浮雕,高低起伏若隐若现的线条美感让人喟叹,他是吸引着飞蛾去扑的光,是引诱着迷路者去追逐的海市蜃楼。最后的几分摇摆也被强大的执念吞噬,终于她还是爬上了床。药已经下进他的身体里,离弦的箭,已经没有回头路。   她在他身体右侧跪下,纤长白皙的手轻轻插入他的左耳后方托住,以无比虔诚和卑微的姿态,伏下身去吻上那张眷念已久的脸,从饱满的额头到高挺的鼻子再到性感的喉结,最后吻上那两片温润的唇,灵巧的舌头钻进他的嘴里,就像缺水的旅人在漫无边际的沙漠里跋涉了好久之后最终发现了一口鲜活的泉眼,用尽力量反复辗转吮吸。   这时,身下的人微微侧过头避开了她。一直以来,她都处在被动的位置,今晚他却是再也无法逃出她的手心了。她托在他耳后的手轻轻用力,把他的脸侧向她,柔软的唇继续贴向他的唇,柔若无骨的手探入衣内,在他的身上游走,青涩生硬地极尽挑逗之能事。   □□就像人饿了想吃饭,渴了想喝水一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她的手她的吻最终成功点燃了那具身躯,渐渐地,身下的人开始回应她,先是浅尝辄止,然后越吻越深。静夜无声,满室的香艳旖旎,一场□□山雨欲来。   经过这么些时候药效也该到了。终于,他一翻身把她压在身下,件件衣裳尽落,当他终于如她所愿进入她身体的时候,久未经□□的身体没有感觉到多少快乐,只感觉到排山倒海的疼痛,即使是她给他的第一次也没有觉得如此这般疼痛过,女人的第一次本该是很痛的,可那次事后回想起来,满脑只记得他当时的温柔呵护、极尽缠绵,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疼痛的记忆。   男欢女爱之事原来也可以这么疼痛,她忍不住紧紧抓住了身下的床单,攥在手下的床单因为用力过猛已经皱缩成一团,轻轻搂着他的另一只手却舍不得在他精壮结实的背部抓出一道伤痕。   如今这个男子,爱妻的声名在外,那么洁身自好,品行优良,惹人喜欢却又让那么多人只能默默仰慕。她终于把心里供奉了那么久的神拉下神坛,随她一同往无边的深欲之渊沉堕。幽浮岁月里尘封久远的温存裹挟着绵密无尽的疼痛,起起伏伏。   不知过了多久,身上的人终于停下了动作,趴在她肩头睡着了,她轻手轻脚扶着他翻身躺下,朦胧的光影中依稀可辨他微弯的唇角,像渴求得到了满足的孩子般睡容恬静。   经过一场激烈的□□,本是疲倦不堪,她却了无睡意,无边的夜色浸染上那双清亮的黑眸,有些说不出的苍凉落寞。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泥足深陷、满身罪孽,但她不后悔,因为是他,所以她注定成不了烈女,肮脏下流也好,卑鄙无耻也好,道德沦丧也好,与其在悬崖边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5-3   天色渐亮,一宿未眠的她翻身下床,拿起散落的衣服一件件穿好,又帮他把衣服折叠整齐放在她睡过的右侧,床尾位置,有条不紊做完这一切,轻轻踱步绕到他那侧,凝视了一会儿那张安恬的睡颜,不禁俯下身在他的额头悄无声息落下一吻,直至停留两三秒才依依不舍直起身子,最后帮他掖了掖盖在身上的白色被单,转身走出阳台。   一丝未散去的雾气隐隐飘荡在空气里,远处的大水车有规律地缓缓转动着,清凌凌的水声随之此起彼伏,一片硕果累累的杨桃林披着初生的晨光,宁谧美好,早起的鸟儿隐匿杨桃林中叽叽喳喳叫得欢腾,偶尔还传来几声隐隐约约的狗吠,如此清晨,如此一幅静谧和谐的山水田园图。   这样的地方适合隐居,适合她这样生性淡泊、与世无争的人。记得她大四那年开始疲于奔走在各个公司之间面试,他曾说过等他好好拼搏一番,将来有能力会带她远离喧嚣繁杂的大都市,回归散漫自由的田园生活,要在他们住的屋子附近为她种一片她喜欢吃的芒果林……   不知这样站了多久,突然听到屋内有动静,她转身进去,看到他已经醒来,坐在床上,右腿曲起,右手也曲起搭在右腿上撑着侧额,俊朗的眉宇轻皱。   “醒了,是不是头疼?”   听到她清冽的声音,湛然的目光转过来,写满意想不到的惊讶,停留两三秒,再一转望向床尾右角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   “你……”   柔润的唇微张,仿佛有千言万语要出口,但这话最后仍然断在此处,幽深的目光几经明灭闪映,直至雾霭沉沉,俊眉蹙得更深。   “这样做有意义吗?你到底想怎样?”   一阵短暂的沉默,她微带颤抖的声音落落响起:“我可以不要名分,可以不见天日,我想和你在一起。”   “不可能,我们已经结束了。”一贯温和的声音罕有地带了几分凌厉,“请你回避一下,我想穿衣服。”   童牧笙默了默,缓缓转身走出卧室,反手轻轻把门关上。   很快,他就穿戴整齐从卧室出来,径自向门口走去,没有看一眼静静坐在沙发里的女子。   “至少,给我一个孩子。”   闻言,一路前行的挺拔身躯终于停下,他缓缓转身看着她,面前的女子眉眼唇角写满决然,那种烈烈燃烧的坚执仿佛瞬间就可以把她焚烧殆尽。   他的声音又恢复了一向的温和,一字一句一声一调充满磁性,柔润动听,却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刃寸寸刺入她的心脏:“没用的,我的妻子生完孩子后身体一直很虚弱,绝育手术是我去做的。”   对面那张皓白似雪的容颜忽如瞬间石化,找不到一丝活气生动的表情,只有黑白分明的眼睛渐渐泛起一片潮红。他转过身,继续向门口走去,修长有力的手搭上把手,却停在那里,侧过头,淡淡道:“这是第二次,我希望没有第三次。”说完,手上用力,开门离去。   童牧笙一个人坐在70平方米的客厅里,旷世寂寥,纤细白皙的手缓缓抚上腹部,仿似穿透时间空间抚上曾在此处鲜活存在过的生命。   那是一个意外之喜,发现的时候它已经安然存在两个多月,那时她刚刚大四毕业,才找到工作不久,她问他:“你做好准备做爸爸了吗?这个孩子我们要不要?”   他说:“我尊重你,如果你想要,那我们就早点登记结婚,如果你还不想要,那我们就迟两年再要。”   那时他也正处于事业的冲刺阶段,两个人都不算太稳定,要孩子其实有点过早,他没有独断专行要她一定得堕,或者一定得生,而是把决定权交到她手上,支持她的任何选择。   “那你心里想不想要?”   “是我和你的孩子,我会不想要吗?”   简单朴实的一句反问胜过千句甜言蜜语,霎时给了她无限的勇气和憧憬,她之前心里存在的三分犹豫不决被涤荡得一干二净。   “好啊,那我们就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迟些时候国庆长假我就带你回去见父母,然后我们找个日子把证领了。”   一闭上眼,那段日子的温馨甜蜜便清晰如昨,好像一个闪神就能回到过去。   晚上洗完澡,她坐在沙发上看鬼片,正看得津津有味之际,电视机突然被转台,她可怜巴巴抬头望向手握遥控器居高临下看着她的他,用眼神无声乞求着。   他面目含笑,态度却很强硬:“没得商量,特殊时期要注意胎教。”   她气馁地耷拉下脑袋,他把遥控器放下,走到她面前,半跪下来,侧脸贴上她的腹部,柔声道:“宝宝,我是爸爸。”   她忍不住轻笑出声:“据说三个月大的胎儿才初具人形,只有拳头那么大,你现在跟他说话他还听不懂。”   “没关系,可以天天说,直到他能听到。”   她忍不住伸出左手搭上他的肩,右手从他耳后轻轻环住他的头:“有没有想过孩子的名字?”   “想过,就叫周与童。”   “呵,你好懒得动脑筋,取这么不走心的名字孩子长大后会怪你的。”   他把环在头上的手抓过,贴上自己的脸颊,轻声道:“这是我经过认真思考想出来的,以我和你的姓入孩子之名,以后别人叫到他这个名字就知道它有一个姓周的父亲一个姓童的母亲,他的父亲很爱他的母亲。”   这个承载了那么多爱与希望的孩子,可惜他们却没有等到他降临这个人世。那天她在去上班的地铁上突然晕倒,再次醒来的时候被告知已经流产。   她木然坐在雪白的病床上,没有大喊大叫,仿佛沉浸在那个消息中尚未回过神来,这种表现有些反常,一众医护人员暗暗担心,却又不知怎么把那些情绪引导出来。直至看到他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出现在病房门口时,所有的悲伤失望委屈疼痛才一起涌上眼睛喉头:“我们的孩子,没了。”   他走过去把她紧紧拥入怀抱,一下一下轻柔拍着她的背。   “怪我,别人都说怀胎前三个月最不稳定,我要是辞工在家待着就好了,或者他知道我曾经犹豫过要不要他,所以他离弃了我。”   “不怪你,他是天使,上天给了我们之后又觉得不舍,所以把他召回了。”   怀里的人眼泪源源不断涌出,湿透了他大片衣襟,他手足无措地抱着她就像抱着个易碎的玻璃娃娃,劝慰的声音柔得能滴出水来:“别哭了,我们这么年轻,孩子还可以再要,以后你想生多少个,我们就生多少个,好不好?”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他是她和他的至亲骨肉,在她的身体里孕育,与她血脉相连、呼吸与共,她生,他生,他死,她却还活着。   偌大屋子里满墙鲜活翠绿的田园装饰变成满眼的灰,她把手覆上双眼,泪水不断地从指缝间滑落,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却哭得很压抑,一声抽泣也没有发出,只有眼泪在无声地流淌。   一生一世一双人,庭院深深,儿孙绕膝,猫狗成群,这才是他们憧憬的未来,至亲至近、祸福相依的曾经怎么走到了至疏至远、各不相干的现在。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6-1   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却如此难以忘记/如果当初勇敢地在一起/会不会不同结局/你会不会也有千言万语/埋在沉默的梦里 ——金莎《星月神话》   童牧笙的父亲生日刚好在星期六,她星期五下完班便连夜开车回老家,倒不是要大办生日宴,不过是一家团聚好好吃顿饭。   星期六一早,两个嫁得不远的姑姑和姑丈也带着还在家中念书的小表弟小表妹来了,平日各自奔忙,难得聚齐,如今欢聚一堂,大人说话声,小孩嬉闹声,声声入耳,热闹堪比过年。   这么多人要分两桌才坐得下,童牧笙和嫂子、母亲三个人一大早就在厨房里忙活,做的是家常小菜,荤素俱全、酒肉飘香,因为都是血缘至亲,气氛融洽,寻常饭菜倒也吃得有滋有味。   饭后,两个姑丈和父亲、哥哥刚好凑够一桌打牌,两个姑姑和母亲在一边闲聊家常,嫂子哄着两个小外甥去睡午觉,童牧笙坐着陪小表弟小表妹看了一会儿电视,兴味索然,百无聊赖之下看到客厅的照片墙上还挂着自己高中的毕业照,几十张青春洋溢的笑脸在镜头里永恒定格,背景里雄伟的教学楼不知送旧迎新多少回却仍然是记忆中的不老模样,看着看着便忽然有些想念母校。她读大学时还时不时回去看看,工作之后就再没回去过。记得宏城学长曾说这几年母校变化大,叫她有空可以回去看看。   童牧笙跟母亲交待一声便独自出门,她没有开自己的车去,而是像当年上学那样坐公交车,四十分钟的车程,途中不过是出了一会儿神,车已经开始爬那段独一无二的长坡。这座领跑县城大小众多中学的最高学府远离闹市中心,建在山顶,高高盘踞,俯瞰万物,默默承载一代又一代盼子成才的家长们的殷殷厚望,在他们那里有这样一种说法:只要考上这间学校就等于有一只脚跨进了大学校门。因而许多家长甚至不惜出高价也要把孩子送进这里。   公交车爬到岭顶,停在校门外,童牧笙走下车。雄伟壮丽的门楼赫然入目,刻板冷硬的建筑线条砌出轻灵飘逸的缎带弧形,容刚于柔,四个苍逸的墨色大字浮刻其上,白色莹亮的底板越发把这四个字衬出几分端庄肃穆。   童牧笙仰望着这块沉默如山的牌匾怔怔出神,这块匾的后面藏着她青春明媚的花季雨季,还有她色彩斑斓的初恋。爱开始的地方,这个门楼是时光证人,见证了她和他一生最初的等待和守候。   那时他家离学校近,并未住宿,她晚上吃完饭洗完澡就喜欢来这里接他,站在一旁的角落,看穿着白色校服的身影一个个从面前经过,宏城学长和他是邻居,每次来到校门外看到她就会吹一声响哨,然后脚下用力几蹬,车轮转得飞快,留给他们一个绝尘而去的白色背影。他到她面前就会下车,推着车和她一起慢慢边走边说,到车棚里锁好车,两个人就此分道扬镳,她回西面的高一教室,他回东面的高三教室。   当这一切成为一种习惯,有时她被宿舍的人拉去学校后山散步,没有来这里等他,他锁好车后会跑去教室找她,如果恰好遇到黄婷婷在窗边,她会扯开嗓子大吼一声“牧笙,学长找你。”,招引来一片艳羡猎奇的目光。   在他考上大学,离开这里的那两年,思念成灾的时候她偶尔也会到这个门楼下站一会儿,透过一张张穿着清一色校服的陌生面孔,一遍遍描画他当时骑车而来那个风姿挺拔的模样。   自与他分手后,五年来,她再也没有回来过。童牧笙收回目光,终是举步穿过巍峨肃穆的门楼,门楼下的保安室里,一个年青的保安抬头望向她,看着面生,连保安都换人了,不是当年那个有点谢顶的中年大叔,她知情识趣地走过去,含糊说表妹在里面补课想去看看她,平时给孩子送饭送菜的家长并不少,保安已经司空见惯,看过身份证又让她做好登记便放她过去了。   她沿着面前宽敞的大道一路穿过行政楼,在教学楼与行政楼之间的巨大空地停了下来,这里果然变了不少,左边挖了一个池塘,池塘里养着一些锦鲤,姿态闲散,来回游弋,时不时激溅起一些水声,一道弯弯曲曲的石桥横跨在水面上,连通此端和彼端,碧绿的荷叶如伞如盖,挨着桥壁,绽放在绿叶中的白莲婷婷如举,纤尘不染。   右边的草地还是原来的草地,色泽却是比他们那时亮丽很多,经过一个夏季的滋养盛长愈加苍翠欲滴,草地上的花朵开到荼蘼花事已了,唯有葱郁的叶子依然欣欣向荣,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在草地上曲折蜿蜒,伸向中间安然静立的两个秋千架。   目光所及,脚步已然踏上这条石头小路。在高三下学期,学业越来越紧张,他便在学校住了下来,认真备战高考。每个晚修后,他们都会顺着校道散步到此处,坐坐秋千,聊聊天,然后才回去睡觉,那时的夜空总是繁星遍布,安谧宁静。   童牧笙伸出纤长白皙的手抓住沉黑如墨的铁链,黑白对比分明,入手触感冰凉。她仿佛透过斑驳时光看到了无忧无虑的十七岁少女坐在这里,旁边站着一个瘦削挺拔的十九岁少年,他轻轻一推,她便荡了出去,过肩长发随着摆动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这个问题,你已经问了八百遍。”   “可你没有一遍正面回答过我。”   他微一沉吟,认真答道:“起初是被你的舞蹈惊艳到,凰于九天,翩若惊鸿,感觉像个女神……”   她脚尖一点地,停下摇摆的秋千,没等他说完便着急道:“起初像个女神,难道深入接触后才发现我原来是个女屌丝?”   他被她无忌的言辞逗笑,说出口的话依然带着细碎的笑意:“是个普通女孩。”   “既然已失去女神的光芒,为什么你还喜欢我呢?”   “因为我也只是普通男孩。”   “可这个世界上能与你匹配的普通女孩有很多啊。”   “可我偏偏遇到的是你啊。”   当年那个女孩和天下所有热恋的情人一样,千方百计从对方嘴里挖到多点甜言蜜语,总希望自己是全世界无法替代的唯一。那时的他是只属于她的男孩,任她拉任她抱任她亲,如今的他变成高不可攀的男神,任她怎么够也够不着,即使垫上高度够着了,哪怕伸手碰一碰都是僭越,触犯禁忌。   抓着铁链的手,节骨因为用力而发白,黝黑的眼眸内清澜再起,她微微一闭眼,静立无声,再次睁眼的时候又恢复了一片澄明。她转身继续前行,把剩下的路走完,从石头小径另一头穿出草坪,抄近走婉转迂回的小路绕到了饭堂。   三层小红楼,建筑规模不大,设计中规中矩,饭堂前的鸡蛋花树还在,枝叶繁盛,当时她们那些女生喜欢捡掉落地上的鸡蛋花,搁在课桌上,暗香阵阵,课时课间看到都觉心情愉悦。   饭堂二楼的菜色要比一楼精致些,人也相对少些,他们基本都是在二楼吃饭。每次开始吃饭前,他会先把盘里好吃的菜挑给她,不好吃的留给自己,有时黄婷婷端着盘子走近看到会忍不住调侃:“嘉和学长,悠着点,别把我们家牧笙养得太肥了。”往往跟在后面的宏城学长听到后也会补一句:“小师妹,当心点,别把我们家嘉和给养瘦了。”   待两人一前一后在旁边的座位坐下,她欲把盘里的菜拨回他盘里,他会把自己的盘子移到她够不着的地方,她只好无奈道:“我吃不完啊。”   “你先吃吧,吃剩下的再给我。”   她便只好囫囵吞枣赶快吃完,把剩下三分之二的菜留给他,或者边吃边趁他不留神往他盘里放菜,黄婷婷基本会看不过眼:“啧啧,童牧笙你何不直接到他碗里去?”宏城学长自然也不甘落后,愤愤不平道:“怎么把我们整得像两个加起来五百伏的电灯泡,下次坚决不跟你们一起吃,太坑同学了。”说完低头扒饭扒得一个欢快,第二天依然大大咧咧端着盘子坐到他们旁边来。   那时总嫌饭堂的菜不好吃,毕业后又一次次地怀念起学校的饭菜,说到底不过是因为那段时光里,青春潋滟,最爱的人在对面,最好的朋友在身边,不离不散,即使现在去饭堂吃同样的饭菜想必也吃不出当时的味道,记忆里的味道再也无法重寻。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6-2   饭堂右侧有个小超市,超市往前五十米就是学生宿舍,六层楼高,一墙之隔,男左女右。现在正直高一高二放假,高三在补课,一扇扇间距适中规整的房门紧闭,寂静如死,荒芜苍凉,她高一时住在五楼,站在楼下往上仰望,穿过破落的旧时光,经过大脑缓缓修复出当年的画面,彷佛又看到站在宿舍门前走廊里那几张青稚的脸庞,然后一墙之隔的左边还有几个男生也排成一排站在那里,其中一人扯开嗓子叫道:“童牧笙,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哗哗”雨声中,这句话还是清晰传进右侧每个女生的耳朵,随后,有更多的人一个接一个呼喊:“我也喜欢你。”听不下去的女生们回应道:“有多喜欢,证明给我们看呀。”墙那边答道:“怎么证明,你说我做。”   右侧墙后一时没了声音,沉默中只余“哗哗”雨声充斥每个人的耳膜,泼天大雨下个不停,直欲把大地淹成汪洋才罢休。   突然一声穿云裂石的脆响冲破重重雨声传进众人的耳朵,她的白色小猪陶瓷储蓄罐落地开花,大大小小的硬币四散而去,滚过几圈后一一浸没在浅浅的雨水里,闪闪反射着天光。   “不是要证明吗?现在去把这些硬币捡回来,一个都不能少哦。”   墙左侧的男生开始见招拆招:“你们说的不算,童牧笙呢?先叫她出来吱个声呀。”   “不怕老实跟你们说,牧笙不在,你们到底捡不捡?”   响声引来一群猎奇的人,六层楼的走廊一时密密麻麻站得满。墙左侧没有再回应,那个年纪因为喜欢衍生出来的所有英勇都不过是想表现给在意的人看,当时众目睽睽之下,漫天大雨之中,喜欢的人不在场,怎么都觉出有几分被耍着玩的傻逼,一个人或许还能不管不顾,一堆人你推我让到最后竟没有一人出来。   她日积月累收集起来的硬币被撒了满地,孤零零躺在水里,静静闪耀着银色光泽。同宿舍的几人眼看没戏,商量着等雨停了再把硬币给她捡回来。这时对面教学楼有个男生冒雨冲进小超市,不一会便出来,手里多了一条毛巾。   他径自走过去,无视众人惊奇诧异的目光,蹲下身,一枚一枚认真捡起地上的硬币。没有人知道他已在对面旁观了多久,此时挺身而出,奋然入局。绵密的雨线如锋利长箭,不断钉在那个白色的背影上,浩大天地和着下不尽的雨组成一幕电影场景,画面里只有他一个人不断重复同一个捡拾的动作,画面外两旁屋檐下站满了围观的人。   因为硬币的数量过多,众人看了一会他单调的捡拾便觉索然无味,时不时散去几个,越往后散得越多。她和黄婷婷一直被大雨困在图书馆,等到雨势变小,两个人才共撑一把伞走回宿舍。远远便看到有个男生浑身湿哒哒蹲在地上不知搜寻着什么,手里的白色毛巾围成一个兜,兜里微鼓,看似包着一些东西。   回到宿舍才得知一切事情缘由,她赶紧拿起伞跑下楼。当她撑着伞走到他面前站定时,他抬起头来仰望她,清朗隽秀的脸孔覆着一层水珠,湿透的黑发紧贴着额头,有水不断沿着发尖滑下,一双沉黑的眼珠幽幽亮亮,清晰透彻倒影出她的身影。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见,他久经天雨摧残,全身上下湿透,唇色微微发白,甚是狼狈。她忍不住把手中的伞往他头顶移了移,如丝细雨立刻争先恐后飘落她身上。他站起来,顺势把伞推回她头顶,轻声道:“没关系,反正我早就湿透了。”   两边不知何时又站满了人,但并未起哄,只是沉默看着,像是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上一个镜头切换到这个镜头,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一幕剧情的发展。   他一站起来,她便要微微抬头才能与他对视:“对不起,我并不知情,是宿舍的人搞的恶作剧。”   他微微一笑,犹如雨后清风带来沁人舒爽,淡淡道:“我知道,她们早说过你不在。”说完,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她,“一共是两百零九枚,我前后搜寻了三次,应该没有漏检。”   这个储蓄罐陪伴了她三年,每次买东西找回的零钱中有硬币,她就随手往里面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里面一共有多少个。想起他们开的那个玩笑,看着他手下微微鼓起的毛巾,她忽然觉得有些沉甸甸,有一瞬间的怯弱竟不敢伸手去接:“谢谢你。对不起,读书期间我不准备谈恋爱。”   “没关系,我这么做只是为了证明我喜欢你,跟你接不接受我无关。”一双宛似上好黑曜石的瞳眸透彻坦然,隐隐散着迷人的光华。   说完,又把手里的东西往前递了递。她伸手接过,不小心碰触到他的手,一片冰凉,后来她无数次触摸过这双手,总是那么温暖干燥,唯有这次冰冷潮湿,她的手温胜过他的手温。   “回去吧。”他说完朝她温柔一笑,随即转身离去,并未多做纠缠。望着那个默然远去的挺拔背影,她突然害怕这个还不知道姓甚名谁的人一混进人海里便再也寻不着了,当下形势很想做点什么来留住他,一时情急没管住嘴巴:“如果我因此而接受呢?”   父母一直反对她读书期间谈恋爱,千叮万嘱要把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她自己也没有动过这方面的心思,这一回答应,接下来的读书时光便和恋爱时光并驾齐驱、交织缠绵,高中三年,大学四年。   一阵熟悉的铃声响起,寂静的校园突然多了些人气,渐渐有学生从教室走出,三三两两走向饭堂或者宿舍。   童牧笙从教学楼右侧转角处拐上一条种满紫荆树的校道,这些紫荆树没有老,还是当年生机勃发的模样,恍恍惚让人有种走在时光隧道上的感觉,渐行渐远,古色古香的图书馆一角从枝叶的缝隙中跃入视野。   图书馆是整个学校里唯一一座采用仿古设计的建筑,青檐黛瓦、雕梁画栋,悠悠然沉淀出厚重的知识文化精华,宛在此处已然屹立千年。   图书馆前有块宽阔的空地,学生的所有文化活动便在这里举行,现在在靠边一侧砌了一个广阔的三阶高台,而他们那时有什么活动都只是临时搭个台子,这个台子就是一切的缘起,是那些男生对“童牧笙”这个名字念念不忘的地方,是他最初认识她的地方。   她望着那个空无一物的高台,穿过倥偬岁月望到了刚入学那年元旦晚会上那个光华灿烂的自己。   玉面朱唇,墨发半挽半垂,雪白羽毛编织成的弧形发饰从右横跨至中左,一袭古装纯白素裙,云袖随风翻腾,因着舞蹈动作的跳跃旋转,锦发如瀑,衣袂飘扬,姿态翩跹,如长虹饮涧,如风流回雪,一支《凰于九天》惊艳了时光,折去台下大半少年的心,从此以后引来无数封情书,一轮又一轮表白。   当时,她在台上,灯光聚焦、光芒万丈,他隐没在台下的黑暗中,他能看到她,而她看不到他。   仓央嘉措说过“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这倾城一舞让他看到她,后来的后来无数次回想起自小被母亲逼着学舞的委屈,以及练舞过程中受到的伤痛都觉得值得,因为他,种种苦累与不甘都找到了被原谅的理由。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仿佛为了遇到他,为了倾国倾城的这一面,她已经做了十多年的准备。   这里的每一砖一墙一草一木都是证人,透过这些证人,他们爱情的脉络历历可见,她在一段段过去里流连忘返,突然,手机铃声不合时宜打断她的回忆,她接起,是母亲催她回去吃晚饭。   童牧笙挂掉电话,静静站了一会儿,终是沿着前路走到校门外的公交车站等车回家,站牌下也有两个穿着校服的学生在等车,一个男生一个女生,两人站得极近,男生时不时伸手拨弄一下女生的头发,女生每每把男生的手扯下紧紧握住,让那只不安份的手再也不能乱动。   童牧笙站得离他们稍远,看到他们想起那时每逢周末她要坐车回家,他都会陪她在这里一起等车,直到把她送上车,看着她离开后才折返去推他的自行车,因为父母不允许她在校园里谈恋爱,她把他暗藏了整整七年。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6-3   回到家,吃过饭后送走姑姑姑丈们,剩下一家人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天,时间不早,嫂嫂和母亲便带两个小外甥去洗澡,父亲和哥哥又摆出棋盘,童牧笙自行回房收拾行李,收拾得差不多时,门被敲响,母亲的声音在外面响起:“染染,去洗澡吧,明天要开车,今晚早点睡。”   她依着母亲的话拿衣服去洗澡,出来吹干头发,又检查了一遍行李有没有遗漏,正准备睡觉时,门又被敲响,她扬声道:“请进,门没锁。”   母亲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杯牛奶:“染染,喝杯牛奶再睡。”   她赶紧伸手接过:“妈,你都忙一天了,早点歇着吧,我要吃什么自己会拿。”   “平时你一个人在外,我想照顾你也照顾不到,难得回来一趟,我总嫌做得不够多。”童母走到床榻边坐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童牧笙走过去,挨着母亲身边坐下。   “今天都在顾着陪客人,你这次回来还没好好跟你聊过呢,工作很忙吗?怎么看着你又比上次回来瘦了。”   “没有啊,放心吧,我这么大个人会照顾好自己。”   “你一天没成家,我就一天不能放心。今天跟你两个姑姑聊天,你大表弟前不久带了个女孩回来,你姑姑和姑丈都挺满意,两家父母正琢磨着今年把婚事办了,听说你大表妹也谈了一个男朋友。你也不小了,做表姐的本应起到表率作用,我和你爸做梦都想着你带个人回来给我们瞧瞧,这都毕业几年了,你却一点声息也没有,可把我们急死了,上次回来见的那个医生后来还有联系吗?”   “没有呢,后面都挺忙。”她说完便低头喝起牛奶。   那个医生后面也联系过她几次,她委婉告诉他觉得两人不合适,后来就没再联系了。   “你这孩子,总不能因为工作忙而耽误终身大事啊,做女强人有什么好?”   童母望着身侧低头安静喝着牛奶的女儿,一脸低眉顺眼的温婉,她想了想,还是开口道:“染染,有句话一直想问你。”   “什么话?”   “你心里有没有在怪我和你爸当年拆散你和那个男孩,这两年,远亲近邻那些和你年龄差不多的孩子都纷纷成家立室,而你还是那么单着,给你介绍多少人也没下文,我总忍不住去想如果当初没有阻止你们在一起,说不定我早就做上外婆了。”   童牧笙捧紧杯子,右手的拇指轻轻来回摩擦着那一小块杯沿,静静等母亲把话说完,才清声道:“妈,都是过去的旧事了。”   童母望向一脸沉静如水、风轻云淡的女儿,忽然就释怀,也有些后悔无端挑起这个话题,于是顺着她的话接下去道:“说的也是,都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我还提来干什么。”   又换过话题,母女俩不咸不淡继续聊了一会儿,见时候不早,才叮嘱童牧笙早点睡,接过她手里的空杯子转身离开房间。   童牧笙静静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眼睛,飞扬翻涌的往事磅礴至灭顶,酸甜苦辣各种味道来势汹汹在这个空寂的深夜里把她活埋,一宿未眠。   第二天,吃过早饭,童牧笙便准备动身返回L市,刚出门就接到张梓溪来电。   “亲爱的,你在哪?”   “我在老家,正要开车回L市,有什么事吗?”   “没事,我家欧先生不在,想叫你晚上来我这里睡,顺便跟你说件事,你不用回家了,到时直接开车来我家吧。”   “好。”   童牧笙下午去到张梓溪家的时候,她端着一杯雪糕来开门,吸着拖鞋,一套中短灰色居家服,马尾高高扎起,乌溜溜的眼睛圆滚滚,一向瘦削的瓜子脸长出了几分肉,童牧笙忍不住伸手戳了戳那张粉白的脸颊,欢声道:“看来欧先生待你是极好啊,一段时间没见都长肉了。”   张梓溪无言一笑,把童牧笙拉进屋内,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才到她身边坐下,挖一勺雪糕送到她嘴边,童牧笙侧头避开:“你自己吃,我不吃。”   “你居然说不吃,你变心了,以前我们三个人多喜欢吃啊。”   “我没说不喜欢吃,只是现在不想吃。”   张梓溪把雪糕送进自己的嘴,边吃边道:“我怀孕了。”   童牧笙一扭头望向她,然后滑下视线到腹部,最后落在她一直未曾离手的东西上:“那你还吃雪糕?”   “没事,我孩子跟我一起吃香喝辣,百无禁忌。”   “还是注意一点吧,前三个月是胎儿形成和成长的关键时期,干什么吃什么都应先顾及到肚里那个。”   张梓溪见童牧笙蹙起好看的眉心,平常温婉柔和的脸容多了几分严肃,她不禁把手里的东西放到面前的玻璃桌上:“好吧,我以后不吃了。”   “除了饮食有禁忌,日常生活也要多注意,这段时间工作不要太操劳。”   “嗯。”   “上班也别穿高跟鞋了,穿平底鞋吧。”   “嗯。”   童牧笙看着这个在职场上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女子如今在自己面前小心翼翼、言听计从的样子,最终忍不住一笑,柔声道:“怀上多久了?”   “一个多月。”   “才一个多月,这么快就被你发现了啊。”   “前段时间老是肚子疼,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原来是有了。”   “还有八个多月呢,真是迫不及待想见到小宝宝了。”   “欧昊跟你说了一模一样的话,你们两个都好心急。”   两个女子相视而笑,张梓溪换过话题:“你呢?你和童先生怎么样了?”   童牧笙低头望着地板,静默了一会儿,才低低道:“不怎么样。”   张梓溪伸手揽过那个瘦弱的肩膀,良久,才缓声道:“牧笙,该放手了,当初我没说什么是因为了解你和他的个性,由着你去尽过人事才好死心,如今你努力也努力过了,失败也失败过了,不如放手吧,往后的路还很长,你应该给别人一点机会,也给自己一点机会。”   “梓溪,这几年我活得并不完整,我的心不在我身上,在他身上。这一生,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和他在一起,要么孤独终老。”   其实,那次晚宴之后,迟非陌也有找过她,到公司楼下等过她,她跟他表态说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他也很有君子风度:“如果你心里没人,那我还可以努力一下,可惜你心里已经有人,那我祝你幸福。”此后,他没有再来找过她。   张梓溪一默,按在她肩头的手不自觉紧了紧:“这个世界上心里装着一个而身边躺着的却是另一个的人多了去,日子过久了也总能过出几分感情,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两情相悦,你何必如此苛求?”   “我不是苛求,只是不愿将就。我再也无法像爱他一样爱别人了,哪怕这个世上有千千万万对同床异梦的夫妇,我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如果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既辜负了别人又辜负了自己,不如不结。想找个人嫁很容易,想嫁个喜欢的人很难。这辈子我不能嫁给他,但也不愿嫁给别人。”   暗哑低沉的声音字字清晰,听得张梓溪心头一酸,可那张清素的面容却没有半分悲伤的神情,平静温雅如昔,聊聊几句话道尽自己苍茫下半生的走向,却轻描淡写彷佛只是在陈述一个既定的事实。   这个人一向无欲无求,凡事看淡、凡事悦纳,顺境不自得,逆境不自艾,曾经身处要职却随时可以放手清零,对尘世名利财富不眷不念,只比四大皆空的佛门中人多了一头青丝。相处九年间,她从未见这个温吞若水的人执着过什么,没想到一旦执着起来竟是如此可怕,多么兰心蕙质的一个人,明明早对结果洞若观火,却依然不惜自身代价成盗成贼、成疯成魔。爱情,果然是毁人不倦。   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和月。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7-1   逆流时间的路找不到/找不到/爱听说能穿越几世纪/痛苦过幸福过会重映/我们附身彼此记忆/才这样纠缠到无止尽/传说爱能飞几千里/降落到今生的拥抱里/如果摆脱不了宿命/就任它写错剧情 —— 容祖儿《爱情复兴》   童牧笙在张梓溪家一觉睡过了头,星期一早上惊醒坐起来,摸出手机一看已是早上十点,她的动作也惊醒了睡在旁边的张梓溪,她睁开惺忪睡眼,绵软低哑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睡意:“怎么了?”   “睡过头了,现在都十点了。”   “哦,那我也睡过头了,没事,反正都迟了,打个电话去请假,下午再去吧。”说完闭上眼,继续睡得香甜。   童牧笙走下床,轻轻出门,转到阳台打了电话去请假,又重新调过闹钟,然后转回客房爬上床接着睡。   再躺回床上却睡得并不好,迷迷糊糊跌进梦中,雾茫茫的幽境里,有个稚嫩的童音一声叠一声地叫“妈妈,妈妈”,她拨开迷雾,循声找寻,走了很久很久,终于看到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孩,朝她甜甜一笑,冲她糯糯地喊“妈妈”。这一声叫得她心神一震,眼泪竟然就这样不由自主流了下来,人却依然怔怔站在原地,不敢上前一步,那个小孩又糯糯地喊“妈妈,妈妈”,一声叠着一声,无休无止,叫得她心神俱裂,叫得她再也不管不顾地朝前跑去,那个小孩却在她的指尖堪堪碰触到的瞬间灰飞烟灭……她发狂地在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浓雾里找来找去,却是再也找不到。   童牧笙一个人在这个沉梦里无法自拔,最后被闹钟叫醒,她怕吵到身边熟睡的人,赶紧按掉,梦里走了很多路,醒来却仍是在床上,她伸手朝脸上一抹,摸到满手湿凉,又闭上眼睛,在床上静静躺了一会儿,等到情绪平伏了一些才起身下床。   下午两点钟上班,童牧笙一点半就到了公司,在大门口看到林星曜,他大步流星地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见到童牧笙,稍微慢了慢脚步,神采奕奕的双眸弯起好看的弧度,笑道:“小牧,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上班呢,有个好消息,回来再跟你说,我有点事现在要赶着办。”说完,挥了挥手,快步向外走去。   等到林星曜回到公司已是下午三点多,他经过童牧笙位置的时候,伸手敲了敲她的桌子:“小牧,跟我来一下办公室。”   一直以来,在这个总是带着几分慵懒爱开玩笑的林副总面前,她都感觉是轻松自在的,而这次跟在他后面竟然有几分莫名的忐忑不安。   林星曜直接走到他巨大办公桌后的高档转椅坐下,童牧笙跟在后面轻轻关上门,然后走到他对面的位置坐下。林星曜懒洋洋往椅背上一靠,看到童牧笙略显严肃的神情,不禁笑道:“小牧,是好事,别那么严肃。”   童牧笙抬眼望过去,微笑道:“林副总,那是什么好事?”   “周总去总部开会了,你知道吗?”   “已经听同事说了。”   “小云过两天就要休完产假回来上班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   “你在这段时间里的表现很出色,公司准备给你升职,把你调去织锦区出任大品牌部部长,你知道WP人才济济,想要升职并不容易,此去织锦好好干,你一定前途无量。”   林星曜看到对面的人没有太大的反应,以为她是沉浸在这个震惊的消息中没有回过神来,他翻起右手边几份文件,把压在下面的一张纸抽出来,递过去给她:“这是人事调令,周总已经签过字,等到小云回来交接好工作,你就可以上任了。”   童牧笙伸手接过那张薄薄的纸,心中重逾千斤,右下角公司的红章下三个轻灵飘逸的墨色字体怅然入目。这一纸调令最后还是落到了她的头上,于她而言,明则升迁,实则远贬,从此以后,虽在咫尺,再难近他的身旁。   林星曜见她看着那张调令入了神,不由得开口问道:“小牧,开心吗?”   童牧笙抬头,微笑依然,掩盖起内心的波澜迭起,清声道:“林副总,其实我更想留在这里,与你们共事。”不咸不淡的语气,似是开玩笑又似很认真。   “这是什么话,人往高处走,你在大品牌部做好了说不定将来还会回到这里,到时就不是一个小秘书了,再说我们本在一个公司,到哪里也还是同事。”   童牧笙展颜一笑:“林副总,真难得见你在非工作的时候说出这么一本正经的话。”   “咳,大胆,刚升职就想反了吗?”   童牧笙笑着站起来:“不敢。我先出去工作了。”   回到自己的座位,她再也无心工作,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收拾东西回家,在电梯里被一群热情的同事拉去给人事部的部长叶善如庆生。   吃完饭,随着最早的一批人散去,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多了,她洗完澡便爬上床睡觉,在床上翻了一个多钟,大脑仍然清醒异常,毫无睡意。她坐起来,夜阑沉静,黑暗中依稀可辨房间里各种物件的模糊轮廓,也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终是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按亮顶灯,明晃晃的灯光乍然入目,她条件反射地伸手挡住眼睛,等到渐渐适应光明后才把手放下,再次翻出包包里那张人事调令,黄色的塑料文件袋把那张纸保护得完完整整,四角笔直,一点弯折也没有。   寥寥几行字看了又看,打印出来的字体端庄周整,在明亮的灯光下显出几分肃穆,活像一列列训练有素的士兵,森严戒备,无情把他和她分隔两端。她纤长白皙的手指抚过唯一手写的三个字,苍劲隽永,比起那些打印的字体多了几分无法复刻的灵气,但横撇竖捺每笔每划都写着决绝,是这三个字最终赋予上面那几行字无上权力,令她只能服从不能违抗。   那些共同的过去,她偶尔会带着课本回他租住的房子,等她再次带着课本回校上课时往往会发现自己课本不知何时竟被他写上他的名字,周嘉和,三个字用黑色圆珠笔写得极其认真,一撇一捺落笔有力,横折竖钩暗藏深情。自从上大学后,她的课本都不写名字,因为课室不固定,课本都跟着她本人来去,从来不怕会被弄混,如今他的名字端正谨慎驻守在她的课本扉页。   她上完课回去寻了空便把书翻开,指着那三个字故作疑惑询问他:“童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他抿唇一笑:“课本都不写名字,要是不小心弄丢了,别人都不知道是谁的,想还给你都还不了。”   “这是我的课本,那也应该写我的名字啊。”   “你的就是我的。”   她当时被这句又霸气又温柔的话迷得七荤八素,后来再说了些什么都忘了,那时比较盛行十字绣,她一时兴起也买了两幅学着来绣,针线功夫算是过得去,为了表示礼尚往来,她趁他不在家时在他的衬衣袖口下绣了她的名字,绣的细小而隐秘,她以为他不会发现,结果第二天他穿了那件衬衣,当天晚上吃完饭,两个人坐在一起看电视时,他漫不经心挑起自己的衣袖,淡淡道:“周太太,这是什么意思?”   “礼尚往来的意思啊,把你的东西贴上我的标签,好让别人知道你是有主的。”   童牧笙经历一场久远的回忆,这才觉得身心困倦,她关掉顶灯,走到摇椅上躺下,夜色幽浮,寂静如死,她阖上双目,不知道躺了多久最后才迷迷糊糊睡去。那张纸仍然被她抓住手里,在微弱夜风中轻轻翻飞,像一只折翼的蝴蝶,无力扑腾着翅膀,却怎么也飞不起来。   童牧笙感觉自己才刚眯了一会儿,闹钟已经响起来,她睁眼醒来,看到阳台外面的橘色云层叠涌,清晨的天空瓦蓝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她静静躺着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才起来,把手里的纸放在桌子上,用杯子压着,再转身去洗漱,整装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7-2   这一天到公司,童牧笙写了辞职信。她当初来WP完全是因为他,倘若无法再留在这里,那她也不必再留在WP。下午把辞职信交给林星曜的时候,林星曜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在辞职信和她的脸之间来回看了十多次才问道:“小牧,这是怎么了?”   “林副总,我觉得很累,想给自己放个长假,趁着小云回来,交接完工作,我就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小牧你真让我头疼,这么好的机会你竟然要放弃吗?多少人想争都争不到。该不会是你不想去织锦区吧?”   “不是,我昨天回去考虑了很久,自从毕业出来后一直在工作,真的觉得身心疲惫,去到织锦必然又是一番艰苦奋战,我想休整一段时间,令你失望了,对不起。”   林星曜凝目注视对面的人,精致的淡妆掩盖不住憔悴,皓白的脸容似乎比刚来时瘦削了几分,下巴更尖了,眼睛也显得更大,仔细看还可看到黑白分明的眼球隐隐约约有些血丝,面对一张这样的脸,他似乎也找不出什么话来劝阻,沉默了许久才道:“你虽然是我招回来的,但你现在是周总的人,周总不在,我不敢随便放你走,辞职信我先收下,等周总回来再由他定夺吧。你也趁这段时间再好好想一想。”   童牧笙微微一笑,清冽的声音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第二天,童牧笙在埋头工作的时候,有人轻轻敲了敲她的桌子,她抬头循声望去,看到了他,一身精致裁剪的西装精神挺拔,一张温润的脸庞如琢如磨,一双深邃的眼睛如古井幽潭。   “牧笙,麻烦你通知一下各部门领导,下午三点开会。”   “好的。”   他待她答复后便不再停留,转身走向自己的办公室,她的目光一直追随那道修长的身影而去,直至视线被房门隔断,别人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今见了面也觉得仍然解不了思念。她知道,再过两天能够如此这般远远望一眼都会成为奢望。   童牧笙敛下眉,妍丽的唇角泛起一抹苦涩的笑意,也只有在她自己一个人时才敢让情绪外露,却也是短短一瞬,随即她收敛起心神,逐个打电话去通知那些领导。   下午开完会,林星曜拿着笔记本和一些资料直接跟周嘉和进了办公室,跟在后面的童牧笙回到座位认真整理起会议记录,等到林星曜从里面出来却没有立刻回自己办公室,而是走到童牧笙桌前停下:“小牧。”   这么低低叫了一声之后却没有再说后面的话,童牧笙抬眼望着他,没有开口催他说下去,两个人静静沉默了一会儿,他才再次开口道:“小牧,你的辞职申请,周总批了。”一向神采飞扬的人竟有少见的颓败,可见曾经多么努力争取过,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在里面谈了些什么。   结果早在她意料之中,此刻心中有失落,才知道原来自己心里隐隐也是还有期待的。无论如何,一切已成定局。   “等到明天小云回来交接完工作,你就可以离开。在此之前,你再好好想想吧,如果改变主意,记得来找我。”   童牧笙笑着点点头。这个人万事一副不上心的样子,见到谁都能开几句玩笑,其实对工作很努力,对人很重情,但是这里最不愿放开的,她都放手了,剩下的还有什么舍不得。   莫小云第二天果然回来上班了,这是童牧笙第二次见她,第一次是交接工作,那时她大腹便便,浑身上下孕味十足,这次也是交接工作,经过漫长的休整,她已经恢复到孕前的苗条身材,只有头发还是齐耳短发。   林星曜远远看到她就忍不住出言调侃:“小云,国家给你的三个月产假加上公司另外给你的两个月再加上你自己累积的一个月假期,这大半年休得可畅快啊?现在心里的厌工情绪是不是空前高涨啧啧,看看这半年好吃好喝的生活把你养得多么珠圆玉润了。”   莫小云怒瞪向他:“我的脸型本来就是圆的好不好?”扭头转向一旁的童牧笙,问道,“牧笙,我很肥吗?”   “没有,你身材恢复得很好。”   得到支持,莫小云不屑地斜一眼林星曜,冷哼一声。   “这是□□裸的人多欺人少啊。”   “貌似你很闲,林董事长来的时候,小心我参你一本。”   “咳咳,小云,做母亲了还一如既往地彪悍啊,多向小牧学习学习。”说完也不停留,挥挥手回了自己办公室。   两个女子看着他灰溜溜离去的背影,不禁相视一笑。   两个人的交接工作上午便完成,下午,童牧笙开始跑上跑下走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办好手续后再回到自己的座位收拾东西。   莫小云看着她低头认真收拾自己的东西,不禁开口问:“牧笙,是我回来把你挤走了吗?”   童牧笙停下手里的动作,望着她微微一笑,清声道:“不是,公司有安排我去大品牌部,是我自己不想去,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莫小云点点头,又道:“看得出大家都很舍不得你,记得以后要常联系啊。”   “嗯嗯。”童牧笙继续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其实属于她的东西并不多,很快就收拾好。   “我送送你吧。”   “我也送送吧。”一道声音跟随莫小云的声音响起,两人循声望去,林星曜笔直站在那里,星眸璀璨,一向沾着慵懒笑意的薄唇此刻微微抿起,一脸认真的表情。   “不用啊,你们都工作吧。林副总,你是领导,要带好头。”   最后,童牧笙谁也没让送。她抱着小小的纸箱走出办公室,一路有同事抬头跟她挥手道别,她也一一点点致意道一声再见。   穿着白色三件套职业装的窈窕身影走下四十九级长阶,在气势恢宏的大型建筑前显得如此渺小。她抱着纸箱默默转过身,静静回望低调奢华的办公大楼,几月时间恍然一梦,此行一去就等于彻底走出了他的世界,若有他年,时光嬗递,人生海海,或许余生都不会得一个正面相见。宏城学长说过,要让她尽一尽人事才会甘心放弃。梓溪说过,任由她在他那里受尽挫折,然后别人才有机会得到她。明明她已经步步碰壁受挫,被拒绝被伤害那么多次,为什么心里仍然放不下对他的执念。   金色的阳光渡向天地万物,让泛黄的一切显得经年陈旧,那道洁白的身影不知站在楼下呆望了多久,最后电话铃声打断了她的沉思,是张梓溪,童牧笙握着手机,清了清喉咙才把电话接通。   “喂,牧笙,今晚来我家吃饭吧。”   “梓溪,我今天有点累,改天再去好不好?”   “怎么了?”   “没什么,我辞职了。”童牧笙转过身,一边讲着电话一边迈步向停车场走去。   电话那边停顿了几秒,然后才听到一把严肃的声音紧张地问:“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只是他的秘书休完假了。”   童牧笙打开车门,把纸箱放到副驾驶座上,然后慢慢靠在驾驶座上,等着张梓溪说话。   “你还好吗?要不我今晚过去陪陪你吧。”   “还好,你不用担心我,我想回去好好睡一觉。你身体好吗?宝宝好吗?”   张梓溪见童牧笙转移话题,便也不敢再跟她继续聊那个话题,顺着她的话答道:“都挺好的。”接着又跟她说了一下近况,嘱咐她回去好好休息才挂了电话。   童牧笙收线后也不多作停留,系好安全带,发动引擎,向家的方向驶去。   还没到下班高峰期,路上的车辆没有很多,只在红绿灯的地方需要停一下车,在一个十字路口等待绿灯,到她这个方向通行时,她刚发动车子没开出几步路突然就被左边由西往东方向飞来一辆闯红灯的车撞上,巨大的撞击声,玻璃的碎裂声,她只觉得浑身一阵剧痛,五脏六腑都像移了位,然后便失去了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7-3   再次醒来,触目所及的是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墙壁、雪白的床单,随着神智的清醒,痛觉也跟着回归,浑身上下都觉得疼痛,想动一下也做不到。   这个时候出事,多么像是自寻短见。   “你醒了?守了那么久都不见你醒,这才离开一会儿就醒了。你等等,我去叫医生来看看。”   医生过来检查过一切指标都正常,张梓溪才算是放下心,在童牧笙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柔声道:“幸好你最后一个电话是和我通话,我接到警察电话就马上赶来医院了,足足抢救了一晚才把你的命捡回来。现在,身上痛吗?”   童牧笙苍白的唇牵出一丝微笑:“还好。”   “在我面前逞什么强?你全身多处骨折,能捡回一条命算是万幸,好什么好?你怎么那么傻啊!要活着一切才有可能。”   “连你都觉得我……”嘶哑的声音说到这里便断了,大概牵扯到痛处,一阵粗重喘息之后,童牧笙接着道,“警察没有告诉你,我是被人撞的吗?”   “你刚告诉我辞职,才驾车离开公司没多远就出事了,我怎么知道你不是故意让人给撞的?你分明爱他成狂,绝望之下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知道内情的人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巧合,只有不知道内情的人才会相信是意外。”   “梓溪。”童牧笙停了停,知道再怎么解释她也不会相信,便也不作无谓的挣扎,淡淡道,“我的事,不要告诉他。”   “迟了。”   床上的人呼吸一滞,睁大黑漆漆一双眼睛定定望着她,白色唇线紧抿,却是一句话也没问。   张梓溪接着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怎么可能不让他知道,我昨晚没打扰他,是今早才告诉他的,他已经来过,后来接了一个电话又匆匆走了。”   童牧笙轻轻转头望向窗外,张梓溪也没有出声打扰她的宁静,两人一阵沉默,良久,童牧笙幽幽问:“他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他站着看了你一会儿,后来接了个电话,托我看好你便走了。不过,看他眉目神情……似乎很生气。”   童牧笙不再说话,嘴角凝起一抹淡淡的苦笑。   张梓溪望着那张刚刚经历一场生死劫难后脆弱的容颜,苍白的神色与黑色的眉目形成强烈的反衬色,显得白的更白,黑的更黑,彷佛只要被风轻轻一吹就能香消玉殒。自从去了WP之后,每次见她都比前一次清减不少,看着都于心不忍:“早知道会搞成这样,当初我就应该尽己所能去劝阻你,这次车祸能把你撞失忆就好了,忘记他,你才能预见有无限种可能的自己。”   “不,梓溪,我不愿,即使断手断脚,甚至失去性命,我也不愿忘了他。人活一辈子,每段记忆都刻入生命的年轮,失去哪一段,人生都不完整,何况他是我少女时期最青春最迤逦的七年。怎能因为现在的不好而抹杀过去的美好?”   张梓溪不愿与她再继续这个令人疲惫的话题,柔声道:“好了,我们不要再谈论这个了。你饿不饿我去买点东西给你吃吧。”   童牧笙摇摇头:“我不觉得饿,就是有点累。”   “那你再睡一会儿好不好?”   “你困不困?要不要上来一起睡?宝宝还好吧?”   “好着呢。我不困,我在这里守着就好,你快睡吧。”   童牧笙依言闭上眼,不一会儿又睁开,问道:“这件事除了告诉他,还告诉了谁?没有告诉我家人吧?”   “没有,除了他,我还告诉了婷婷,她说今天要过来,再迟点应该会到。”   “要不你跟她说我已经醒了,叫她不必过来?”   “她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没有亲眼看过哪肯放心。”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凭我们的交情就不需要说这些话了,若是真的觉得对不起,那就好好休息,早日康复。”   童牧笙再次闭上眼,这一觉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窗外天色已黄昏,门外传来张梓溪和黄婷婷低低的说话声,她开口叫了她们一声,两人闻声而开门。   黄婷婷快步走过来,轻声问:“牧笙,感觉如何?”   “还好。你坐了几个小时的车累不累?”   “没事,平时我不也是隔三差五地过来找你们。”   三个人又聊了一会儿,没过多久,欧昊来了,手里拿着一个保温煲。张梓溪赶紧起来跑去接过,赞许道:“动作还挺快,你会飞吗?”   欧昊抿唇一笑,两颊的酒窝深深:“我下午要去外面谈点事,谈完后没有回公司,直接回家拿了这个就过来。”说完走到童牧笙床边,俯下身轻声询问,“牧笙,还好吗?”   童牧笙笑着点点头:“挺好。”   张梓溪端了一碗汤上来,香味浓郁:“先喝碗汤吧,我特意叫他回家拿来的,这是他妈熬的骨头汤,熬了几个小时,很有营养。”   “你们饿不饿。”   黄婷婷在一边接口答:“先不管我们,你快喝。”   张梓溪喂童牧笙喝完汤,又吃了一些饭,童牧笙吃饱后,立刻催促道:“时间不早了,你们也快回去吃饭吧。”   三人互望一眼,朝童牧笙点头应好,黄婷婷道:“那我吃完饭,晚上再过来陪你。”   欧昊接口道:“你今天坐了那么久的车肯定很累,今晚在我家好好睡一晚,我来守着就可以了。”   张梓溪又道:“你昨晚都守了一晚,今晚我来吧。”   “你有宝宝,怎么也轮不到你来。”   几人争执不下,一把清冽的声音介入:“谁也不要来,你们都回去好好睡觉,我已经没什么事了,现在只需要静养,有人彻夜守着,我怎么安心睡得着。梓溪、婷婷,你们说是不是?”   “让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们不放心。”   “这里是医院,不止我一个病人,还有很多值班的医生护士,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让人放心。”   一向温声细语的人这次话语态度有些坚决,张梓溪和黄婷婷对望一眼,两人一个与童牧笙相交近十年,另一个是童牧笙发小,她们都深知她的性格,想来她说的话也有道理,最后也不再坚持。   “那我明天早点过来吧。”   “婷婷,既然你请了两天假,明天可以再陪我一天,梓溪,欧昊,你们照常上班吧,要过来下班再来。”   三人应下她的话,又应下她叫几人回去小心点的叮嘱,他们才离开。三人离开的时候,窗外天色已擦黑,相邻的病床空着,大概才出院不久,房里只剩她一个人,似乎感觉身上的疼痛比刚才更尖锐了一些,其实一直都是这么疼的吧,只是刚才一直和他们说话分散了注意力,才不觉得有多疼。   童牧笙闭上眼,心里想这次车祸严重损害了她生命的根基,不知道日后会不会落下什么毛病,不过也没有什么太值得介怀,人生来世一回,生死自有天命,庆幸的是车祸没有夺去她的记忆,没有让她瘫痪,没有把她撞成植物人,所以总应是知足的,很惨的时候想想没有遭遇更惨。   童牧笙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便迷迷糊糊睡着了,也不知道这次睡去多久,再次被痛醒的时候便看到一道颀长的身影笔直挺立床前,居高临下看着她,身背光源,让人看不清表情,也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气氛冷肃,如黑云压城又如风前浪静。   “这样你会死!你会死你知不知道?到底要折腾到什么时候才肯消停?告诉我你想怎么样?你到底要怎么样?”   冷厉的话语不见一贯的温和,像浸过寒冰,冷气飘飘,又像淬过烈火,怒气熊熊。童牧笙被他一连串逼问,心里盘桓好久的解释也顾不得说,脱口而出:“我想和你在一起。”心情激荡之下,一个字一个字呼吼出来,用尽力气,声调颤抖。   在此之前,她为得到他,挖空心思,用了不少手段,每次他知道后都不会太高兴,但也不见如此生气。她准备着迎接他更大的暴怒。   他却再也没有开口,两人沉默良久,童牧笙心情渐渐恢复平静,她润了润喉咙,斟酌道:“前段时间为了能回到你身边,我的确做了一些极端的事,其实,这次我是……唔……”   童牧笙边说着话边努力撑起身子,想拉近一点距离好看清他的神情,才微微撑起一点便扯动到胸前的伤口,她痛哼一声,跌回床上,说着的话也戛然而止。   那道不动如山的身影终于向前迈了一步,弯膝坐到她床前,光线一转,她终于能够清楚看到他,一张温润的面容情态肃穆,柔润的唇线紧绷,眉心微蹙,沉黑的眼眸内情绪翻涌,明灭闪映。   童牧笙向内抿了抿干渴的白唇,想把刚才断了的话接着说完,这时他身子微微前探,一只温热的手覆上她冰凉的额头,抹去浮起的一层冷汗,然后食指指腹下移到她的眉心,轻轻来回触抚,熨平那里无意识的蹙起。   当他再次开口,又恢复以往的温和,声线柔纯,融冰化雪:“是不是很痛?如果我应你所愿,你也要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   童牧笙默然怔愣,身上所有感官瞬间退去,全部神智绕着这句话百转千回。她曾经煞费苦心、计谋用尽也得不到的东西,她日日夜夜做梦都得不到的东西,竟然就这样阴差阳错被她得到了。这个执掌WP半壁江山的人,多少难缠对手,多少杀伐决断,从未妥协退让。她轻轻松一口气,把刚才断掉那后半句已经出到喉咙口的话咽回肚里,未完不续。为了回到他身边,曾经用过那么多肮脏的手段,也不差这一回了。   他的手还按在她的眉间,挡住了视线,让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当他终于把手收回,那张温润如玉的脸庞再不见刚才肃穆的神情,宁朗的眉目安然静默,黝黑的眼眸一片沉澈,所有尘埃已经落定,情感内藏,让人看不出其间几分愿意,几分不愿意。   “明天我要去巴黎出差,恐怕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你……”   “你不用担心我,我有梓溪他们照顾。”   童牧笙扫了一眼黑洞洞的窗口,问道:“现在几点了?”   “十点多。”   “晚了,你早点回去收拾行李,早点休息吧。”   “嗯。”他应下后,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道,“那我先回去了。”   “开车小心点。”   童牧笙注视着那道身影离去,只见他在门前又停了下来,缓缓转身,隔着遥远的距离望着她,轻声道:“我答应你的事,我会做到,你不要胡思乱想,安心休养。”   “放心吧,我会的。”   周嘉和走的时候顺便帮她把灯关了,泼墨的夜色慢慢将她浸染,刚才明明还在身上各处叫嚣的疼痛竟然都感觉不到了,绵密无边的快乐在心里簌簌繁衍生息,她睁着一双幽幽亮亮的眼眸,再无睡意,窗外的树影投射到窗户上,像一幅上古名作,偶有风过便翩然轻擦,形影相舞。   万籁俱寂,时光安然静谧,如此良辰,如此夜。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8-1   坚持着分寸/却又依赖着余温/旋转几轮/变成我们/深刻的指纹/留在每个爱过的人/心房里加温 ——胡歌《指纹》   周嘉和此去出差时间果然不短,一个月过后仍然不见回来。童牧笙在这一个月里缓慢愈合,刚开始几天,张梓溪和欧昊每天下班便直接来医院报到,为了不至于太过麻烦他们夫妇,童牧笙让张梓溪帮忙请了一个看护,负责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如此过去大半个月,医院见童牧笙恢复情况良好,批准她回家休养,看护也跟着到她家里照顾她。每周例行打电话回家,她也只是报喜不报忧,家人对于这场几乎夺去她生命的车祸一直毫不知情。   黄婷婷周五下班后会坐车过来看她,周日再坐车回去,每个周末黄婷婷一来便自主给童牧笙的看护放两天假,童牧笙怜惜她平时上班辛苦,本不赞成她这么做,但终究拗不过她,便也由着她。张梓溪和欧昊周末也会到童牧笙家里来,四个人一起吃饭聊天,倒也其乐融融,让伤患中的童牧笙丝毫不觉寂苦,这段挚友拥伴、看护细料的日子令新历大劫的她反而比伤前那个形销骨立的样子更长出几分肉。   这天晚饭后,看护照例推童牧笙到楼下散步,转角处,童牧笙一眼便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流线型车身,简洁大方环环相扣的四个圈,再一看车牌,是熟记于心的数字。   看护见前面坐着的人突然不安份地向前探出身子,她连忙停下来,伸手把那人扶好:“小笙,快坐好,小心摔到你。”   面前的人靠回椅子里,回头仰望她,目光灼灼,一向清缓的声调带着细微的颤音:“王阿姨,麻烦你快走两步。”   随着方位转移,绕过视线死角,那道芝兰玉树般颀长的身影终于映入她的眼帘。见了面才知道心底的想念原来如此浓烈翻滚、刻骨蚀心。他正靠在车头打电话,并没有看见她。   “王阿姨,就在这里停下吧。”童牧笙顿了顿,又开口道,“王阿姨,不好意思,家里的洗衣粉,我不能陪你一起去买了,你自己去买可以吗?”   她们原本是打算散步的时候顺便去超市买洗衣粉,身后的人有些踟蹰道:“把你自己一个人放在这里,我不放心啊。”   “没关系。我遇到一个旧朋友,我跟他说一会儿话。”   看护王阿姨走后,童牧笙就一个人坐在他身后几步之远处,并没有出声叫他,只是静静等他讲完电话。   周嘉和打完电话,转过身便看到那个默然坐在轮椅上的女子,嘴角含笑,眉目含情,一张素净的脸容温婉淡雅,在夕阳余晖的笼罩下染上柔和的淡光,泛黄的色调又像一幅穿越汨汨时光的古老名作,安然静好,天地同寂。   他缓缓向她走近,最后在她一步之外停下:“我正要去找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们刚吃完饭,看护阿姨带我下来散步消食。”   修长挺拔的身影拥光而立,她抬头凝视他,只见那柔润的唇线浅扬,宁朗的眉目隐约沾着淡淡风尘,却是比离别前更清减了几分。   她向他伸出右手。   漫天晚霞绚烂叠折,落日熔金的光华里,两个人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一个主动一个被动,定格成一帧优美流畅的剪影,如画,如诗。   他站在原地不动,她也没有收回手,微微僵持了十多秒,终究是他迈出一步,伸出手握住她的手,顺势屈膝蹲到她身旁。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   “要不要上去坐坐?”   “在这里看到你,我就不上去了,等会儿还有一个饭局,抽了点时间来看你,你的伤怎样了?”   “已经好很多。”童牧笙默了默,又接着催促道,“那你去忙吧,今晚早点回去休息,别喝那么多。”   “嗯。”周嘉和缓缓应了一声,却并没有站起来,沉默了一会儿,说,“在你最伤重这段时间不能陪着你,对不起。”   柔和的声线低迷,染着漠漠残阳带来深深荒寂,以及柔软。原本不是一件多大的事,被这温柔一化,倒像受了莫大委屈。她不禁微微用力握紧他的手,忍着眼内的酸意,叠声道:“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她暗暗平了平自己心内的情绪才接着开口道:“那边的事完了吗?还要不要再去?”   “过两天还要去,公司在那边有新项目,前期工作比较多。”   “你一个人在那边要照顾好自己,这边的事不必太操心。”   看护王阿姨拎着一袋洗衣粉回来的时候,只见童牧笙一个人坐在原来那个地方,左手覆在右手之上,微微望着前方出神,不知道在想什么。落日的黄光流泻千里,铺陈了她一身,远远看去说不出的寂寥。   她连忙加快脚步走到她身边,本想问问她有没有和故人说上话,但看她眉目神情似乎比先前多了几分宁和,想来大概是已经和故人聚过了。   “小笙,我们回去吧。”   童牧笙收回思绪,抬头望向对她说话的人,微微一笑,清声道:“好。”   周嘉和后来再去巴黎没有像第一次停留那么久,两个星期就回来了,此后都是短期出差,在中国和法国之间来回奔走,每次回来都会循例来看望一下童牧笙,只见一面又匆匆离去,最长的一次也不过是坐了一盏茶的时间。在这两个多月时间里,童牧笙的身体基本已经康复。   进入12月,北方已经刮起凛冽的寒风,在南方四季宜人的气候里也只是需要在多加一件长袖而已。张梓溪的宝宝有四个多月,已经开始显怀,她仍然雷厉风行,丝毫不见孕味,预产期在明年五月份。   童牧笙经过三个多月的静养实在闲得慌,准备重新去找一份工作,张梓溪问她有没有打算重返AJ,童牧笙表示既然已经离开,不好再回去。   “我就知道你不会再回去,幸好我有备而来。”   “怎么说?”   “我有个亲戚要移民新西兰,想把手里的面包店转手,你有没有兴趣?”   开店是她和黄婷婷最大的梦想,初入社会那段时间很是不习惯朝九晚五的工薪生活,闲暇时,三个人聚在一起谈话的最后总是不厌其烦地构思起她们的小店,她想开一间书店,黄婷婷想开一间咖啡店,说到兴起时就把书店和咖啡店合二为一了,张梓溪往往在一旁听得认真,却并没有参与她们的讨论,只等最后插上一句“两位老板,记得给我办一张VIP卡。”她和黄婷婷相视一笑,说“VIP卡不行,必须是终身免费卡。”时移世易,不曾想她还记得这件事。   “那你找个时间带我去看看那间店吧。”   “好啊。那个地段不错,如果你想要,我会让他把价格压一压,如果你没钱,我也可以先给你赞助。”   “不用,我在AJ几年也算是薄有积蓄。”   张梓溪随后不久挑了一个时间约童牧笙去把店看过,童牧笙看后觉得挺满意,于是便把那间店要了下来,办理好相关手续,她决定把店铺稍微装修一下,换过招牌,在西面墙前加设了一个饮料调制台,又在前面玻璃墙边加设了三张小桌子,每张小桌子配备三张椅子,还在每张桌子上放了一个小本本,供闲坐无聊的顾客信手涂鸦或者写些心情短语。   这间店原来是卖面包的,地理位置优越,客流量大,附近还有一间学校,据说销量一直不错,鉴于此,童牧笙打算继续卖面包,货源还是用回原来的货源,她另外请了一个饮料调制师,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姑娘,与她年龄相仿,叫郭彩君。   一切准备就绪,于是重新开张。因为之前就有稳定的客源,所以生意没有很冷清,这也是童牧笙为了让顾客不至于觉得太陌生,尽量保持原有设置不做太大改动的原因。在AJ浸染多年,她深谙熟悉的商品更能引起消费者注意的道理,省去消费者对商品重新认识、接受、储存的过程,让消费者脑里的记忆主动呼唤消费者回归。   开张几天,可算反响良好,客人一天比一天多。从她之前准备在桌子上的小本本也能收到一些反馈信息:最喜欢吃的三文治还是熟悉的味道,茉香奶茶很好喝,小伙伴们开心地笑了;有桌子真好,公司不让吃东西,以后可以吃完再走了,嘻嘻;店主很漂亮,有男朋友吗?奶茶妹妹很可爱,有哥哥吗……闲暇时,郭彩君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翻看本子上客人的留言,看到好笑的又会拿给童牧笙看。   这段时间里,周嘉和没有再来看过童牧笙。童牧笙从一直保持联系的林星曜那里得知他在法国那边的事已经告一段落,不必再两头跑。每天生活在同一个国度同一个城市,交通如此发达,通讯如此发达,想见他一面却是这么难。思念刻骨噬心,她却不能去找他,也不能打电话给他,无论他是在公司还是在家里都会打扰到他,她只能等他来找她。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8-2   自从开店以来,童牧笙的生活变得很规律,每天六点钟起床,一番洗漱,开半个小时的车到店里,晚上七点钟关店,回到家煮点东西吃,然后看一场电影或者看一会儿书,十一点钟上床睡觉。两点一线的生活,简单低调,周而复始。   这天晚上,她洗完澡,放了一首纯音乐,窝在摇椅上看书。门铃突然响起的时候把她吓了一跳,她望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八点多,实在想不出这个时候还有谁会来找她,她心里立刻竖起警戒,轻手轻脚走到门边,透过猫眼往外看去,却见心心念念那个人正站在门外。   她赶紧打开门,把他迎进屋里:“这个时候,你怎么有空过来?”   “刚参加完一个饭局,顺路经过你楼下,所以上来看看你。”   “你想喝什么?”   “不用忙,我坐一会儿就走。”   童牧笙走到他身边坐下,周嘉和侧过头来望着她,温声道:“你最近怎么样?”   “挺好。我在建桥路口东开了一间面包店,是从梓溪亲戚那里转手的,生意还不错,我还请了一个人。”   “嗯。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不用,一切都运营得挺好。”   “你不要太过操劳,如果人手不够可以再请。”   “嗯。”童牧笙轻轻点头应和。   这时周嘉和的手机响起,是信息提示音,他低头看完短信,就手回复起来。一时间两人都没有出声说话,只有那首纯音乐在屋内婉转低回。   童牧笙望着那张线条优美的侧脸,像是出自造物用心的精雕细琢,历经岁月的洗磨而更臻成熟之美。她忍不住伸手撑着两人间的缝隙,探过身子,吻上他。   她这一生,目前为止吻过他的次数多不胜数,从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般诚惶诚恐,轻轻落下一吻,又随即抽离,像一个触犯禁忌的信徒,害怕责备而又情不自禁。这一次他的神智完全清醒,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怎么做。   周嘉和被童牧笙的举动一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却是保持原来的姿势,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转头望向她,只见那双眼眸光华灼灼,有三分热切三分怯弱四分痴迷,她的手仍然撑在那里维持着身体前倾的样子,他微微向后,拉开一点两人的距离,眸色一深,嘴唇动了动,终究,止于无声。   看着他深敛的眉目,欲言又止的情态,童牧笙心里泛起莫名悲凉,那三分怯弱尽褪,她拼尽所有的勇气欺身上前,吻上了他的唇。色戒已开,万劫不复也不差这一步了。她这次非常果敢,凛凛然带着入侵式的强势,吻上那两片唇的动作却小心翼翼极其温柔,像是对着稀世至宝,珍而重之。   一只修长干燥的手搭上她的肩膀,微微用力推了推,可她像已经在那里生了根一样,没有被他推开,待她想进一步深吻他时,他牙关一咬,阻止了她的深入,她也不勉强,只是反反复复在那两片柔软的唇间辗转流连。   屋内飘荡的音乐声渐消渐止,已是一曲终了,随后又重头开始,轻灵空澈的风铃前奏,接着有哀婉寂寥的女声随乐啦吟,童牧笙先前设置了循环播放,是一首影视插曲,至今已有些年头,叫《莫失莫忘》。   此时此刻每分每秒于她而言都是极致的缠绵,不知过了多久,她似乎隐约听到身下人一声轻叹,然后她在那微启的齿间找到了一丝缝隙,终于得到进一步深入。美色当前,食髓知味,她感觉生命彷佛从未如此尽兴。   两人唇齿相交、鼻息相抵、呼吸相闻,彷佛从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他原本搭在她肩上的右手移开,从后方托住了她的头,终于反被动为主动,回吻起她。童牧笙心中一喜,把主动权交回给他,退而辗转迎合。   屋内环绕着的空灵哀婉的乐声此刻成了一首靡靡之音,在拥吻的两人间细细穿越纠缠。不知这样吻了多久,彼此的眉目唇角尽染一片浓丽□□。童牧笙右眼角的浅浅泪痣颜色也仿似深了些,硬是把一张原本素雅清妍的脸容衬得极端魅惑,分外妖娆。对面前这个生命中最初也是最后的男人呼唤着一场久远的□□。   她想要他。虽然他已经答应和她在一起,但他对她依然如此彬彬有礼,恪守本分,进退有度,每次都要她主动前进好多步才能稍微靠近他一点点,她没有安全感。她需要和他□□,让他主动深入她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真的已经对他失而复得。   周嘉和抱起童牧笙,向卧室走去,把她轻轻放到床上,伸手把她头上的发簪拔下,一头如水顺滑的墨黑长发立刻华丽流散,披覆在背上。   多么不容易,为了这一刻,命运兜兜转转了很多个弯。不久,两人便裸裎相对。童牧笙突然伸手按亮了床头灯,灯光直射而来,周嘉和条件反射地侧头避过,还没等他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亮,一只温热的手已经轻轻抚上了他左胸一道陈年旧伤。   伤口足足有20厘米长,童牧笙白皙修长的手指从上至下一寸寸摩挲而过,彷佛透过这道疤痕触摸到了过往的年月。那时她念大一,他念大三,一次逛街夜归,遭遇抢劫,慌乱推搡间,他迅捷把她推至身后,护得了她周全,却把自己推进了千劫万险的境地,退无可守,进无可攻,被歹徒一刀划伤胸口,当时他穿着白色的T恤,鲜血急涌,瞬间把衣服染得一片触目惊心的红,歹徒受此一吓,掉头逃跑。   她紧紧抓住他的手,盯着那片刺眼的红色,从未觉得呼吸如此困难,他微微侧过身,阻断她的视线,反过来轻声安慰她:“别担心,看着吓人,伤口不深。”后来,医生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她一直握着他的手,寸步不离他身边,医生扫了一眼面无血色,惨白尤胜于他的她,不禁关心道:“这位有没有受伤?”她仍在粗重喘息着,是他替她回的话:“没有,她晕血。”后来,她才知道是他骗了她,如果伤口不深,留不下这么深的伤疤。   在过往的年月里,谁曾为了你,用胸膛挡利刃。   伤口愈合了,伤痕却永远无法消褪。事到如今,这道疤成了他身上留下的他曾经属于过她的唯一证据。童牧笙俯下身,以无比虔诚的姿态低头吻起他胸前的伤疤。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8-3   周嘉和握着童牧笙圆润的双肩,轻轻把她扶起,欺身压下,顺势关掉了床头灯。他温柔细致地亲吻起她的脸孔,从额头到眉心再到鼻尖最后到嘴唇,但却并没有深入,只在她的唇上流连忘返,彷佛尝到了人间至味,吃多少都不觉得饱。   犹自意犹未尽之际,在那唇角尝到了咸味,他不禁伸出温暖干燥的右手,拇指指腹在她柔嫩细腻的脸颊上滑过,拈起一指湿凉。他微微撑起身体,黑暗中却是看不清她的表情,他默了默,出声安慰,温和的语调低沉舒缓,带着一股稳定人心的力量:“别怕,是我的错,所有罪孽由我一力承担,死后要下地狱也是我的事。”   说完,低下头,再次吻上她的唇,这次长驱直入,带着一种掠夺式的强势,让她再也没有心思乱想,只能与他抵死缠绵。   不知在唇舌上厮磨了多久,他才恋恋不舍离去,往下吻起她性感诱人的锁骨,因为刚刚洗完澡不久,她身上还留存着沐浴露馥郁的香气,这是一场关于美色的饕餮盛宴。   他沿着锁骨一路吻下,在一处地方辗转磨蹭,再缓缓转战下一站。她被他绵密细致的吻挑弄得既舒服又难受,总在短暂的满足后引来更大的空虚,每根神经都在叫嚣着这样的程度还不够。她的身体被他一寸寸点燃,每吻过一个地方就像添加一把柴,把体内的□□烧得熊熊旺旺。   漫长的前戏,他在努力引导她的身体做好准备接纳他的进入,过去他也一直很在乎她的感受,在□□方面他从来不是一个只注重自己一度快活的人。   她伸手抚上他的背部,一点一点丈量那精壮结实的肌理,触过这个自己至爱半生之人的生命脉络,神思微微恍惚之际,他突然吻上了她的腹部,这个敏感位置令她身体一阵颤栗,她连忙伸手探向让她颤栗的源头,暗黑中摸到他的额角,摸起一层薄汗,她知道他已经忍得辛苦,不禁低低道:“可以了。”尽管此刻房内一片漆黑,她的脸上还是浮起了一片红晕。   他伸出左手按上她放在枕头边的右手,掌心轻轻摩擦了几下她的掌心,然后曲起手指,插入她的指缝,与她十指相扣,挺身缓缓进入她体内,但没有下一步动作,他抬起头柔声问道:“觉得痛吗?”温润的音调沾染上些许□□的性感沙哑。   她轻声答道:“不痛。”这样的关怀备至让她无端想起自己把第一次给他的情景,那时他总在问她痛不痛,他说,如果你觉得痛就用力咬我吧,让我与你一起感受你生命里的疼痛。   她右手与他十指相扣,左手搂着他的背,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这个被她爱愈骨髓的男人更好地进驻融入自己的生命。因为前戏做得太足,她被他勾起的空虚之感终于得到充实,无边的快感丛生绵延,此刻才真心觉得满足。当他携她一同攀上云雨之巅的时候,她忍不住溢出低吟。   后来不知道他又带她共赴云雨多久,最后她在这场极损精气神的□□里陷入疲惫的沉睡,只记得睡前迷迷糊糊想到自己终究是得回了他。   周嘉和坐在床边静静看着她,无边的夜色弥漫,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他也不开灯,泼墨夜色浸染着那道沉静的身影,摸黑注视着那张静美的睡颜,也不知道此时此刻心里想了些什么,他默默坐了一会儿,最后起身走到窗前把窗帘拉上,不留一丝缝隙,然后转身回到床前把她的手放进被子里,掖好被角,轻轻退出了房间,带上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8-4   童牧笙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厚重密实的窗帘把漫天阳光挡在室外,她望着紧闭的窗帘,神思恍惚,犹在梦中,想起昨晚的点点滴滴,嘴角又忍不住泛起浅笑,飘忽的神思左转右转,然后在霎时之间想起她的店,她一惊坐起,久未经历如此酣畅淋漓的□□的身体留下各种腰酸背痛,她尽量轻手轻脚翻身下床,穿起睡衣,赤脚走出房间,在客厅里转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己的手机。   天上一日,人间十年。明明只过了一晚,却像过了几个世纪。她站在大厅中央努力回想自己昨晚在他来之前干了什么,默默想起好像是在看书,过去翻起藤椅旁边的小方桌上倒扣的书,现出安静地躺在那里的手机。   她拨了一个电话给郭彩君,对方很快接通电话:“喂,彩君,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哈哈,今天没见到你来,我就猜到你是不知醒。没事,我在店里呢。”   这个生性开朗的姑娘一直深得童牧笙喜欢,两个人混熟之后,童牧笙就给她配了一把钥匙,免得自己去的比她晚的时候要她在门外等。张梓溪对她这种做法并不认同:“凡事需留个心眼,别等人把你的店搬空了,你到时却不知道去哪里找人。”在职场打滚了这么多年,她也算学得一些看人的本事,对待与自己投契的人无需那么多防备,只有待人以诚,才能被人诚意相待。   “那辛苦你了,我等下就过去。”   “不用急啊,都这个点了,你就吃完饭再来吧。”   童牧笙挂掉电话,望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十一点多,她去洗了一个澡,然后就着昨晚剩下的米饭,加了火腿和鸡蛋,做了一个炒饭,吃完才出门。   下午还没到关店时间,张梓溪过来找童牧笙,她在店里等了十几分钟,七点钟童牧笙关店,两个人就在附近找了一间店吃晚饭,童牧笙让张梓溪来点菜,张梓溪翻着菜单,下手迅速,一下子点了七八个菜,最后把菜单一合,递回给服务员,服务员手忙脚乱用笔记着她点的菜,才写下前五个,菜单已递回他面前,他接过菜单踟蹰着小声问:“能不能麻烦你再报一次后面三个菜?”   童牧笙知道,以张梓溪追求完美的作风,这个业务水平明显不太过关的服务员必定要挨骂了,她没等张梓溪开口便道:“把菜单给我,我告诉你吧。”这个服务员已经看到张梓溪变了脸色,他感激地转到童牧笙身边,双手奉上菜单,童牧笙把菜单倒扣,翻到倒数第二页,修长的手指指向顺数第三道菜,又缓缓翻到倒数第四页,指着第一个菜和最后一个菜,最后把菜单合上,交回给服务员,服务员双手接过菜单,几不可闻地道了一声谢谢,转身退下。   “你点那么多菜,确定能吃完吗?”   “最近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是觉得饿。”   “你一个人吃两个人的份,觉得饿也很正常。你家欧先生呢?”   “他今晚要加班。你和童先生最近怎样?”   童牧笙想起周嘉和,泛起一个柔软的笑意,轻声道:“挺好的。”   “有一个坏消息,我昨晚和婷婷聊电话,不小心说漏嘴,把你和童先生重归于好的事说了。”   张梓溪不由得伸手覆上童牧笙放在桌上的手,蹙着眉道:“对不起,怎么办?”   童牧笙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张梓溪的手,清声劝慰道:“没事,纸包不住火,这件事迟早会被她知道的。你不用想那么多,我会处理。”   这时服务员开始上菜,待服务员走后,童牧笙不再与她继续讨论这个话题,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滑鸡放到她碗里,招呼她快点吃。   “宝宝乖吗?”   张梓溪边吃得津津有味边含糊道:“不乖,整天在我肚子里翻跟斗,我猜肯定是个男孩。”   “对了,我前两天在网上看到一套很精致的衣服,还有一顶小帽子,一对小鞋子,很好看,我已经买了下来,填了你家地址,到时注意查收,应该这两天就会到。”   “我跟他爸都还没开始着手给他屯衣物呢,倒是你最上心。”   童牧笙浅浅一笑:“孩子是上天赠予两个相爱的人最珍贵的礼物,他是天使,因爱而来,需要被好好珍惜。”   两个人边吃边聊,一顿饭吃了两个钟才各自散去。   当晚,黄婷婷果然打电话给童牧笙,她已经做好准备在电话里接受她的质问,但她却只是跟她聊一些家常,最后才说这个周末要过来看她,如此一来,倒让她更加心生忐忑。   周六下午三点多,黄婷婷直接到了童牧笙店里,童牧笙拜托郭彩君帮忙看一下店,便带着黄婷婷在附近的仙踪林找了个位置坐,点了两杯热饮,两个人简单问候几句,黄婷婷便单刀直入。   “牧笙,你……”顿了顿,才接着说,“以前那位?”   虽然句不成句,但童牧笙明白她的意思,抿了抿嘴,想了想又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得到当事人亲自证实,黄婷婷眉目一敛,再次出口已经不像先前那样断断续续,语不成句,颇有些气急败坏的意味:“牧笙,你好糊涂,都这么多年了,他早已是历史,你为什么不让过去成为过去?你明明知道他已经结婚,有一对双胞胎儿女,为什么还要插一只脚进去?”   童牧笙动了动嘴唇,正想说话,这时服务员把奶茶端上来,她又沉默了下去。待服务员走后,黄婷婷也没让她把刚才想说的话说出来,继续道:“他是有妇之夫,你染指他,是一种罪过。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身份是什么?说不好听的,你就是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小三!卿本佳人,奈何……”   所有的疾言厉色到最后两个字戛然而止,童牧笙那张温雅的脸庞血色尽褪,右眼角浅小的泪痣在一片雪白中愈发显眼,放在桌子底下的左手无措地抓紧衣摆一角,却并没有再开口说话。   两个人相对沉默了一会儿,黄婷婷的语气缓和下来:“牧笙,对不起,我刚才情绪有点激动。”   童牧笙轻轻摇了摇头,嘴角微微一弯,牵起浅笑,低声道:“没事,不用说对不起。”   “牧笙,我是关心你才骂你,换了别人我才懒得管,回头是岸,这是一条不归路。以你的条件,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找不到,没必要纠缠一个已经有家室的人。”   “婷婷,我只想跟他在一起,我不会插足他的家庭。”   “难道为了他,你要穷一生作情妇吗?我们三个人,梓溪一向不拘小节,我和你最讨厌第三者,你尤甚于我,如今你竟然不惜背弃自己的人格和信仰,沦为自己最憎厌的那种人吗?”   “婷婷,我没有办法。”   黄婷婷望着对面的人,面白如纸的容颜说明她说的话都被听了进去,但一双波光潋滟的眼眸却闪着抵死不回的坚定决绝,她知道再多说也无益,深深一叹,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接着抓起放在一旁的包包直欲起身而去。一只手急急横过来,压住她的手,阻止了她的动作,那只手甚是冰凉,肌肤相触,带给她一阵寒栗。   “婷婷,不要走。”   黄婷婷也没有抽出自己的手,任由对面的人压着,她想了想,再次低声开口,音调苍凉而寂寥:“在我心中,你一直是一个识大体,明事理的人,在我见过这么多女人,没有一个人的气质涵养能在你之上,这一次,你令我很失望。”抓住她的那只手轻轻一颤,却是用力把她握得更紧了些。   “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走在街上被人泼硫酸怎么办?如果你被人脱掉衣服,当街打骂怎么办?”   “若是如此,那也是种因得果,一报还一报。”   “既是如此,你又何必以跌入地狱为代价去尝试天堂。明明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凡事看得透澈,偏偏又这么执迷不悟。既然最坏的结果,你都已经想过,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对不起,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   黄婷婷说完,再不留恋,用力一挣,挣开童牧笙的手,转身离去。   “婷婷,婷婷。”童牧笙连忙站起来追赶,追出门口才抓到她的手,“婷婷,你要去哪里?”   “回去。”   “天色不早了,先过一晚,明天再走好不好?”   “不必了。”   黄婷婷说完,再次挣脱童牧笙,大步离去。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她知道她戛然而止的后半句想说什么。这个有着情感洁癖的人,必定觉得她很肮脏。童牧笙笔直站在原地,看着那个决绝远去的背影,忽然抬起头,把眼内涌起的泪水直逼回去。   十二月已经进入尾声,温暖的南国也开始一天比一天凉。树叶纷纷脱落,露出光秃秃的枝干直直指向天空。像智利诗人聂鲁达所说: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   冬季的天空很高很远,不像夏天,有苍蓝的颜色,云朵压得很低很低,彷佛触手可及,它只有一片苍白,居高临下,默然覆盖着底下各怀故事的芸芸众生。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9-1   把你放在心上/合起了手掌/默默乞求上苍/指引我方向/不求地久天长/只求在身旁/我用尽一生一世来将你供养/人世间有太多的烦恼要忘/苦海中飘荡着你那旧时的模样/一回头发现早已踏出了红尘万丈 ——杨幂《爱的供养》   童牧笙现在已经是老板,不必按时按点上下班,但她生性勤勉,每天都会准时开店,严于律己的同时又宽于待人,给郭彩君的上班时间是朝八晚六,周末双休,她自己则只休星期天一天,因为平常闲暇时有跟郭彩君学习调制饮料,所以现在即使郭彩君不在,她一个人也能独当一面。   这天星期六,她起床洗漱时觉得下腹有些坠胀,似是例假要来的样子,算算日子早了几天,鉴于每次月事第一天生理痛都折腾得自己死去活来,为保险起见,她洗漱完毕,索性又爬回床上去睡觉。   早上闹钟叫起时,挣扎起床多痛苦,现在想补眠反而又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感觉过了很久都没有酝酿出什么睡意,拿起手机看时间才八点多。想了想,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有大搞过家里的卫生,反正睡不着,她爬起床,绑好头发,去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面,刚端出客厅就听到门锁被开动的声音。   这道门,只有两个人能开,除了她,还有他。在她受伤那段时间,他只要有时间总会来看望一下她,那时她就把家里的备用钥匙给了他,但他每次来都是客气有礼地按门铃,一次也没有动用过那套钥匙,这是那晚之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也是他第一次启用那副钥匙。   周嘉和打开门,便见童牧笙站在客厅沙发前,穿着一套米黄色睡衣,马尾高高扎起,素面朝天,星眸璀璨,他朝她微微一笑,温声道:“早安。”   “早安。你怎么有空来?”   在WP做过他的秘书,深知他的作息习惯,每个周六他都会回公司加班,周日则会推掉所有的工作,把时间留给家人,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事业和家庭各占其一,晚上不必要的饭局都是能免则免,尽量争取时间回家吃饭,他从来不是一个顾此失彼的人,这是WP所有人眼中的好领导、好丈夫、好父亲。   “我来这里加班。”   她清亮的眸色一深,轻轻点了点头,虽未多言,但上扬的唇角掩饰不住蔓延的笑意:“你吃早餐了吗?”   “吃过了。”他眸光一转,看到她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接道,“你慢慢吃。”   她绕过沙发,向他道:“我带你去书房。”   说完率先慢步向书房走去,进入书房把自己的手提电脑合上,抱到书架旁边的单座沙发上,又转身去收拾桌上的书,他把手里的公文包放下,温声阻止道:“我自己来收拾,你快去吃面。”   “面还烫,让它先晾一会儿。”她并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把桌上随手放置的几本书叠起,插回书架里,完全清理出桌子,把他安置好,然后才退出书房。   她的面经过一段时间的浸泡已经有些糊,但她一口一口吃得津津有味,仿佛比以往煮的还要好吃一点,因为害怕吵到他,她没有开电视,专心致志对付那碗面,没多久便见了底,最后连汤汁也喝得干干净净。   她放下碗,视线又忍不住转向书房的位置,敞开的门,他坐在书桌前认真打着字,温和的眉目,神情专注,从她的位置看去,白色的电脑屏幕挡住了他鼻子以下的部位,屏幕背后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图腾熠熠生辉。时光宛然变得从容缓慢,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她坐在厅里远远地望了他一会儿,貌似突然想起什么,跑到电视机下面的柜子里翻出一个全新的磨砂玻璃杯,这是她和张梓溪某次逛街时无意看到的,当时爱不释手,于是买了下来。她喜欢这种磨砂的质地,无论外观还是手感都很好。   她拿着杯子,还有那只空碗,到厨房洗刷干净,从水壶里倒了一杯白开水,端去给他。周嘉和抬头望了她一眼,道:“谢谢。”接着又低头在键盘上运指如飞。她轻轻放下那杯水,又轻手轻脚走了出来。   原本打算搞一搞卫生,如今害怕打扰到他,只好作罢。其实屋子也没有很脏,她一直都有保持清洁,只是闲得慌时需要找点事给自己做。她在心里默默祈祷,例假不要来得太早,不然会毁了这个极其难得的与他一起相处的好时光,为此,她愿意用比以往更甚十倍的疼痛来交换。   她在摇椅上静坐了一会儿,突然俯下身从椅子旁边的小桌子底下翻出围棋盘,下围棋是她为数不多的兴趣之一,纤纤玉手执起一枚白子放到棋盘上,又拿起一枚黑子放到白子附近,就这样自己跟自己下起围棋,她走得很慢,并不执着输赢,只在消磨时间,当白子和黑子铺满大半个棋盘的时候,黑子已经稳占上风,白子的出路似被堵死,这一局的胜负已见分晓,她手里捻着一枚白子,思索良久,终未落下,最后又放回棋盒里。   她抬头望一眼墙上的时钟,将近十点,她也不留恋战局,站起来先去给他续一杯水,然后转身回卧室换下睡衣,拿了钱包,出门买菜。   她先去肉类档口买了瘦肉、排骨、尾龙骨,接着去海鲜档口买了虾,最后在青菜档口买了莲藕、莴笋、苦瓜、青椒、红椒、葱,离开时在菜市场入口的干货店买了一罐菠萝罐头和几个鸡蛋。   虽然每样买的不多,但一袋袋加起来提在手上还挺沉。在来的路上,她已经想好要煮什么菜,有他喜欢吃的,也有她拿手的。四菜一汤:红酒酸甜虾、茄汁菠萝排骨、苦瓜酿肉、莴笋蛋羹、当归莲藕骨头汤。   当年同居时,总是他负责做她负责吃,如今她早已不是以前那个不通烹饪,毛手毛脚烧个菜也能烫伤自己的女孩,她原本有机会一辈子也不用懂。这些年,她做过饭给家人吃、给朋友吃、给同事吃,唯独没有做过给他吃。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9-2   童牧笙回到家里,先用砂锅接了水去烧,然后将买来的骨头冷水下锅氽去血沫杂质,再把氽好的大骨捞出,待砂锅里的水烧开后放入骨头,等待骨头汤再次烧开的过程中把莲藕洗干净,去掉皮切好,她一步一步做得有条不紊,骨头汤烧开后放入莲藕,再把薏仁、当归、枸杞这些药材也加入锅内,调了调火候,让它慢慢煮。   做好这些后,她走出厨房,又去给他续了一次水,然后才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掏出手机,上Q找张梓溪聊天。   张梓溪刚刚睡醒,还赖在床上不想起来,她对一向兢兢业业的童牧笙今天不去开店表示惊讶,童牧笙告诉她缘由又告诉她周嘉和现在在她家里,张梓溪这才了悟,接着又问她与婷婷有没有和好,童牧笙只说婷婷现在还在气头上,过些时日就会好。   其实她和黄婷婷的关系很糟糕,自从那次愤然离去后,她时不时会打电话给她,但黄婷婷一次也没有接,彷佛坚决要与她断绝来往,她自然不会把这种情况告诉张梓溪。   两人一聊就聊到十一点三十多分钟,童牧笙看时间差不多,于是与张梓溪道别下线,把手机放到面前的玻璃方桌上,转身进厨房。   那锅汤已经开始飘香,莲藕的清香夹杂着骨头的甜香丝丝漫漫,盈满厨房。她先洗了米去煮,以前在WP,他周六在公司加班到六点左右就会回家,只会早不会迟。因为知道他今晚不会在这里吃,所以她多放了一点米,把自己的晚饭也一并煮了。   洗好米下锅煮,她系上围裙,把瘦肉洗干净,切细,剁碎,加入油盐腌好,再把苦瓜洗干净,每条切成三小段,用汤匙把里面的囊挖出来,再把肉馅一小勺一小勺填进去。   这是他很爱吃的一道菜,她以前嫌苦瓜太苦,不太吃,他常常会把苦瓜里面的肉挖出来给她吃,自己吃剩下的苦瓜。喜欢上吃这道菜是在离开他之后,原来苦后回甘,越吃越觉得好吃。她自想得入神,他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深邃的眼眸沉黑透亮,柔润的唇线泛着浅淡的笑意,出声征询:“我来做?”   她回他一个浅笑,柔声道:“我做就好,你去忙吧。”   听得她这样说,他也不勉强,转身回书房继续工作。童牧笙把苦瓜都填满肉馅,又在每截苦瓜肉中心放一颗枸杞,红绿相衬,煞是好看,然后是上锅蒸。再转身去洗莴笋,把它切成丝,再把鸡蛋磕入碗中,加了温水和盐,用筷子打散,把莴笋丝加进蛋碗中拌匀后放到一边。   转身去准备姜葱蒜,葱切粒、姜切片、蒜切粒,准备好这些调料,再去看那锅苦瓜酿肉,打开盖,苦瓜清淡浓郁的香味四散,看样子已经可以出锅,她戴上护手套把它端出来,洗干净锅,再把莴笋蛋羹放进去蒸。然后去洗虾,去掉虾头和虾线。最后洗干净青椒和红椒,切成块。   做完这些,莴笋蛋羹也是时候出锅了,她打开盖,一股浓郁的蛋香溢出,清脆的莴笋、嫩滑的鸡蛋相互交融,卖相很好。她戴上手套把它端出来,洗干净那个锅,烘干水分,倒入油,待油热后放虾进去煎到半熟,下姜蒜和红椒,倒入红酒和辣酱,调大火候,翻炒,用汤匙试了试味,最后洒葱花,出锅。   她每一道菜每一道程序都做得专心致志,像在完成需要经过导师考核的毕业作品,最后又做了一个茄汁菠萝排骨。全部菜做好后,她先去书房叫他准备吃饭,才回到厨房把菜端上桌,给他装了半碗汤,自己也装了半碗。   周嘉和从书房里出来便看到饭桌上呈四叶草状摆了四个菜,酸酸甜甜,阵阵飘香,青红黄绿,颜色各异,引人食欲。   “辛苦你了。”   他在她对面坐下,端起汤来喝了一口,伸筷夹起一块苦瓜酿肉,吃了一口,温和淳厚的声音淡淡响起,在静谧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柔和动听:“好吃。”   “那就趁热吃。”   为了这一句,来得多么不容易。翻越时间隔阂,踩过道德底线,手段用尽,换来一个见不得光的身份,终于能让他坐在她面前,尝到她亲手做的菜,得他一句肯定,他们只有这一顿饭的时间能像世间柴米夫妻一样温馨平淡。她低下头去喝汤,韵致典雅的青花瓷碗掩住了眼内的潮红。   吃完饭,他自动收拾起碗筷,她连忙阻止道:“让我来吧,你休息一下。”   周嘉和手里的东西被夺去,一时无事可做,他走出阳台站了一会儿,中午时分,小区内的花园里没什么人,从高处向下看,一颗颗树顶像一把把伞,枝叶伸张,有些已经开始泛黄,南方的冬天终是来了。   再转身进屋时目光扫到摇椅旁那盘残局,他站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坐到摇椅上,伸手拿起一枚白子,“啪”一声落到棋盘上,又执起一枚黑子放进棋盘里。   童牧笙洗干净碗筷,收拾好厨房出来时,周嘉和已经回到书房继续工作,她拿起玻璃桌上的手机还有沙发里的一本书,走到摇椅上坐下,这才发现棋盘有了些变化,白子和黑子相绕相缠铺满棋盘,他的棋路很平和,不见凌厉杀气,但胜负还是分出来了,最后,乾坤倒转,白子赢了这一局。   她盯着棋盘看了很久,最后才把手机放到一边,翻开手里的书,逐字逐句认真看起来,书页已经有些起毛,折旧,因为曾被她翻阅过很多次,是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   不知过了多久,周嘉和出来倒水,从厨房里折返时看到她已经陷在摇椅里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卷书,阳台的风把书页吹得翻飞,他把水放下,走进卧室,环视一圈,最后直接走向衣柜,根据她以前放东西的习惯,抬手打开右上格,果然看到里面放着一条叠得整整齐齐的薄毯,他把它拿出来,返回客厅,轻轻拿下她手上的书,随手放到旁边桌子的棋盘上,再把薄毯盖到她身上。   童牧笙很久没睡过如此安恬的午觉,醒来时已是四点多,她看到身上的薄毯,不自觉勾起一个浅淡的笑意,拥紧它,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伸手拿起棋盘上的书,翻到睡前看到那页接着看下去。   冬季夜长日短,才五点多钟天色已经擦黑,她想要催一催他,放下书本,掀开薄毯站起来,刚要迈步便看到他提着公文包从书房里走出来,两个人相对站了一会儿,沉默无言,最终是她先微微一笑,清声道:“早些回去吧,天要黑了。”   “嗯。”   她把他送到门口,在他换鞋时又忍不住叮咛道:“天黑得快,开车小心点。”   送走周嘉和,她又回到摇椅里坐下,盖上薄毯,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她才起来,没走出几步,一股熟悉的潮热从身体深处涌来,她知道是例假来了,别人都说心诚则灵,她很庆幸它拖到现在才来,她走进厨房把早上剩下的饭菜加热,然后一个人细嚼慢咽边看电视边吃完了晚餐。收拾好碗筷又看了一会儿电视,小腹开始隐隐作痛,是痛经要发作的前兆,她关掉电视,去洗了澡,便早早爬上床去睡觉。   从此,她星期六再也没有去开店。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9-3   星期天早上,童牧笙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其实也不算早,已经将近十一点,来电显示白莉莉,她坐起来,靠在床头上,接起电话。   “喂,莉莉,早上好。”   “童姐姐,早上好,有没有打扰到你休息?”   “没有。”   “我准备元旦摆酒结婚,想邀请你来,童姐姐你有时间吗?”   童牧笙双眸一亮,清冽的嗓音尽带欢喜愉悦:“恭喜,恭喜,你家人同意你们结婚了?”   电话那边的声音霎时也变得清亮欢快,像是千方百计终于从大人手里拿到了心爱的糖果的小孩:“我怀了他的孩子,再也拖不下去,我家人也只好同意了。童姐姐,谢谢你在我被家里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曾向我施以援手,也多得你的劝解,我才没有和家人进一步决裂,无论如何,请你一定要来喝我这一杯。”   “好,我一定到。”   十二月愈近岁末年终,天气也开始变得更加萧索寒凉,树上的叶子落了一层又一层,这才显示出些微冬意,这是童牧笙最喜欢的季候,尽管她并不是一个耐寒的人,整个冬季都会因为血气不足而手脚冰冷。从小到大,每个冬季都很期望能看到一场雪,只是可惜一直生活在终年不见落雪的南方以南。   元旦,童牧笙给郭彩君放了三天假。白莉莉的婚礼在L市历史悠久的古教堂举行,温馨浪漫的粉色系、铺满花瓣的红毯、喜气洋洋的亲朋戚友……欧洲哥特式教堂,面积并不大,来的都是新郎新娘双方的至亲至友,童牧笙挑了最末排的位置坐下。   不久,神圣庄严的《婚礼进行曲》响起,新娘挽着父亲的手进场,单肩高腰孕妇婚纱,单肩设计展现出一种含蓄的性感,柔美的手工花朵亭亭立于肩上,后背是下滑流线型设计,彰显出大气的感觉,隆重华丽大拖尾一路旖旎。   行至高台,新娘子的父亲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轻轻拍了拍两只交叠到一起的手,并未说话,只是面含笑意看了新郎一眼,这一眼有交托,也有期许,一片掌声响起,台下的童牧笙知道,台上的新郎新娘知道,这一眼的认可来得多么不容易。   接着,神父开始诵读结婚誓词,他问:陈信彦,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新郎沉稳有力的回答:“我愿意。”   神父又问新娘:白莉莉,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新娘笑颜如花,出口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我愿意。”   接着两人开始交换戒指,新郎拿起指环戴入新娘的左手无名指,新娘也拿起指环戴入新郎的左手无名指。然后神父宣布新郎可以吻新娘了,两人在座下众人的欢呼中深情一吻。   最后是新娘抛手捧花,在座的未婚女孩欢呼雀跃地走到中间的过道,都期望着这个幸福的接力棒下一棒由自己接到,童牧笙安静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微笑看着这些热情绚烂的女孩们,她们的世界再不属于她,虽然只比她们大几岁,感觉却比她们老了许多年。   新娘子笑着转过身,用力向后一抛,那束花滑过那些女孩的头顶,落在童牧笙的脚边,因为距离太远,用力过猛,掉到地上时绑在上面的银色丝条已有些松散,几片粉色的花瓣从花朵上脱落,童牧笙不由得弯下腰把那束花小心拾起,纤长的手指拢了拢有些微散乱的花骨,抬头望向高台,白莉莉正笑意盈盈看着她,朝她微微点了点头。童牧笙回她以浅淡一笑。   低下头,那束淡雅姝丽的花映入潋滟双瞳。她唇角的笑意未减,每个女孩都憧憬过自己的婚礼,她比别人早恋,也比别人更早考虑过婚姻,少女时代曾憧憬向往过无数遍的婚礼,有生之年却是不会再有了,婚纱自然也不会有,她将来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满身罪孽配不起那一袭纯净无暇的洁白。   她和白莉莉有着相似的经历,截然不同的结果,当年那场对抗,她把亲人放在了第一位,为了不能妥协的亲情,她妥协了自己的爱情。一个选择改变了她今后一生,她走了一条错误的路,想要回头的时候已经蹉跎了太多年华,且需支付巨大的代价。   元旦一过,距离春节便越来越近了。这天晚上例行打电话回家,母亲有问到童牧笙打算什么时候回家,她说大概年二十七左右,这通电话当然也说到每次必然说起的一个话题,关于她的终身大事。年关越近,家里面好像越是着急,一年比一年难熬,每次被挑起这个话题,她就觉得头痛,最后常常不欢而散。   “端午那次安排你去相亲那个医生要结婚了,现在谈的是一个老师,就在你以前的高中教书,女孩子比你小两个月,他们准备年底大家放假回家时再摆酒。”电话那边自顾自絮絮叨叨说了一段,然后一声长叹,“唉,怪好的一个男孩子,当初人家对你还是有那个意思的,如果你没有那么挑,现在跟他结婚的就是你了。”   “妈,都是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又帮你物色了一个男孩子,人不错,等你过年回来,大家见一见吧。”   她不自觉蹙了蹙眉,低低叹了一口气,说话的声调却仍是一贯的轻柔:“妈,我的事,我自己会处理,你不用那么为我操心。”   电话那头的声音却是变得有些气急败坏:“你自己会处理?我们就是听信了你的话才让你拖到今天还没嫁,一年又一年,眼看又要老一岁了,你以为自己还年轻吗?你大姑妈家的表弟都娶媳妇了,他们两家已经商量好这次不摆酒,等到生完孩子,再和满月酒一起摆。现在整个家族就剩你最老了,你到底还想怎样?”   童牧笙眉心蹙得更深,美目一闭,复又睁开,声音压得很低:“妈,你消消气,我们先不讨论这个话题了好吗?”   “只要你一天没嫁出去,我们就要不断地讨论这个话题,你不要每次说到关键的地方就逃避,我们看中的,你不喜欢,那你倒是自己带一个回来给我们看看啊。如果这个春节你不带一个回来,到时就乖乖给我去相亲,要不然你干脆不用回来了,免得我看见你就心烦,更免得亲戚朋友问起,我都不知道怎么替你回答。”   童牧笙张了张口,正想说话,电话那边已被切断,母亲竟然挂了她的电话,这么多年都没有挂过她电话。她仍然握着手机,贴在耳边,听着那一片冰冷绝望的亡音,滚烫的泪水失控地涌出眼眶,沿着雪白的脸颊滑下,滑到光洁的下巴,一滴滴掉到地上。她就这么默默地流着眼泪,没有任何啜泣声,夜风一吹,脸上的潮湿便带来彻骨的寒凉。   从小到大,她都是亲族长辈、左邻右里交口赞誉的乖乖女,很听父母的话,没有让父母费过什么心,如今是唯一一次叛逆,也是最出格的一次。她曾经放弃过他一次,这一回却是抵死也不能放手。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9-4   每近年尾,周嘉和都忙得不可开交,大大小小的会议,今年的总结,明年的部署,还有各大合作商的饭局。童牧笙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了,这两天他又飞回总部去开会了,每当他出差,她便只能关注他所在地的天气预报,通过这种方式来知道他那里是阴、是晴、是风、是雨、是冷、是热。   这是她做他秘书的时候养成的习惯,那时他的每个行程都经她的手安排,她会利用职务之便,每天给他发一条天气预报,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只是天气预报,公事公办的态度,就像不是出于私心,只在做好自己秘书的本职工作,他也没有回复过她。后来,她受伤那段时间,他在巴黎出差,她便不断关注巴黎那边的天气情况,护理王阿姨还笑话过她:“你人在这里,巴黎那边刮风下雨又关你什么事呢?”   这次他出差恰恰迎来入冬之后最强的一次冷空气,他走得早,也不知道有没有带够衣服,总部在北方,又比她这边要冷许多,她在网上看中一件英伦风的中长款毛呢风衣,细致精简的裁剪是他喜欢的风格,她按照他的尺码拍下一件,又买了一件加厚羊毛衫,下单时写了他那边的地址。   第二天旁晚她便接到他打来的电话,原本温和淳厚的声线透过电话传来,显得尤为磁柔动听:“吃过晚饭了吗?”   “吃过了。你呢?”   “还没。”他顿了顿,接着道,“衣服收到了,很合身,很暖和。”   她弯起一个温柔的笑:“那就好。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多注意身体。”她没有跟他说过给他买了衣服,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就是她寄去的。说完话,隐约听到那边有人叫他,虽然才接通电话没多久,还很想多聊两句,但她还是知情识趣地对他说,“你先去忙吧。”   “好。拜拜。”   “拜拜。”   两个人都没有挂电话,她本是想等他先挂,见他没挂,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不挂电话?”   “你先挂吧。”   “好。”她也没有耽搁他的时间,说完便先一步挂断了电话。   冬天里,人也变得慵懒很多,童牧笙白天多半时间都是抱着暖手袋窝在店里,很少出外面走动,学生们已经放寒假,店里少了一群穿着校服出入的少男少女们显得有些清冷,她竟然发现自己开始想念他们放学后点一杯饮料坐在店里闲聊的样子,以及在小本本上留下的涂鸦,无法复刻的青春朝气,她也曾像他们那样年轻过。   晚上的时间,她会盖上一条毛毯,抱着暖手袋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或者刺绣,绣的是《兰亭序》,她是兴之所至便拿出来绣一会儿,也不急于完成,绣了一个多星期才绣到“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这天星期六晚,她坐着绣了几十针,注意力便被电影频道重播的旧电影吸引,于是把那幅字随意放到前面的玻璃方桌上,裹了裹身上的毛毯,调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看起电影来,是梁朝伟和张曼玉主演的《花样年华》,王家卫的电影总是有些艰涩难懂,他要说的故事不重剧情而重情绪,这是一个可谓简单也可谓复杂的故事,她看过三遍,第一遍没有看懂,后面越看明白越觉得残忍。   一个半钟的故事并不算长,后来电视里又放了什么,她不知道,她的思维还在回味那个故事里的每一个画面每一句台词,闭上眼,又看到他对她说,如果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根据这句话延伸想象了很多很多,后来竟然就这样迷迷糊糊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是在床上,她晶亮的眼眸骨碌一转,看到躺在自己左手边的人,有些不可置信,她用力眨了眨眼,定睛看去,看到他仍然还在那里,这才相信了自己眼中所见即为现实。   他仰躺在床的左边,呼吸绵长,睡容恬静,长而翘的睫毛像两排整齐的士兵默默驻守在上下眼皮闭合处,这张被她迷恋半生的脸如今近在咫尺,再也不像在D城那时明明触手可及却触摸不得。到底,是怎样莫测的命运,让她还能和他再续前缘?又是多么盛大的恩慈,让她又能躺回他的身边?   看着,看着,她便忍不住伸出手抚上那张俊美无俦的脸。沿着面部轮廓,从饱满的额头到眼角一路滑到嘴角再到下巴,她非常小心翼翼,动作轻柔,像对待稀世至宝。他睫毛轻轻一颤,缓缓睁开眼睛,狭长双目尽带惺忪睡意,眼光迷离。   她悻悻收回手,歉然道:“对不起,吵醒你了。”   他浅浅一笑,没有责怪的意思。   “你不是应该还在总部开会吗?”   “主要会议开完了,还有泡温泉聚餐,我提前一天回来了。”   “你是昨晚什么时候回到的?”   “凌晨两点多。”   “为什么不叫醒我?”   他弯起唇角,勾勒出一个柔和的笑意,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转而道:“以后不要在外面睡,很容易着凉。”   她也笑了笑:“不小心睡着了。你今天几点要走?”   “十二点。”   “那你再睡一会儿,我做好了饭再叫你。”   连日的会议,又经历连夜赶路,确是令人疲惫,他也不推却,轻声道:“也好,你随便做两个菜就行了,不用太麻烦。”   对待他的事,她只怕做得不够精细,怎么会觉得麻烦。她手脚麻利翻身下床,回头帮他掖好被她掀起的被角,走到衣柜拿了几件出门买菜要穿的衣服,轻轻走出卧室,反手带上房门。   她先去洗漱,挽起袖子洗脸时竟然发现左手多了一只镯子,银光闪亮,表面铭刻着繁复的莲花纹,手工精致,宛然欲生,她右手覆上镯子,入手触感冰凉,拇指和食指紧贴着镯面,一寸寸游移,缓慢抚过一圈,他还记得她的喜好,材质、款式、工艺、图纹,无一不贴合她的心意。   他在身边的时刻,她总希望能把他照顾得妥帖周到,像他曾经为她做的那样。这次也做了四个菜:糖醋里脊、清蒸鲫鱼、可乐鸡翅、蒜蓉介兰,因为时间不允许,她没有煲老火汤,简单做了一个紫菜蛋花汤。   吃完饭,她先帮他收拾好东西,送他出门,然后才返身收拾碗筷。   此后,周嘉和每每去出差都会尽量提前一天回来,有时是下午回到,有时是深夜,这些借来的时光于她而言太过奢侈,珍稀到可以用分秒来计算,她躺在他身边往往整夜也没有睡。   如果他们活到一百岁,折合起来可以在一起的所有时间也不过七年,这么想来,怎能不倍加珍惜,况且,还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活到一百岁。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0-1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我从一开始就下定决心 ——阿桑《一直很安静》   自从上次与母亲聊到终身大事不欢而散之后,童牧笙再打电话回家,母亲都没有接听,她只好打电话给哥哥旁敲侧击一番。   “父母这次的态度很坚决,如果过年时无法带一个人回来,那你势必是要去相亲了。”   电话那头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沉默,他忍不住接着道:“你也别怪父母,爱之深责之切,他们只是看到表弟表妹都开始成家,而你还没有着落,他们心里着急。”   “哥哥,我知道。”   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是她一贯的低柔温婉,他听不出任何情绪的起伏变化,他想了想,又道:“染,前几年家里催你结婚,给你物色相亲对象,我都觉得你还小,所以都没有怎么表态,但这一次我站在父母这边,我也想看到你早日成家,你真的不小了,我们应该在合适的年龄做合适的事。”   他说完之后,电话那边又是沉默,但这次他没有再开口说话,静静等待她的回复。   沉默好久,终于传来她的声音,清冽动听,坚决冷静:“哥哥,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了。”   “胡闹!”   她话音刚落,他严厉的斥责之声尾随而至,她握着电话的手不由得颤了颤。这个哥哥比她大四岁,从小到大对她溺爱甚深,小时候,担着被父母责罚的风险,上高树掏鸟窝,下低河捞鱼虾,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哄她开心。成长这些年,他从未对她大声说过话,这是他第一次端出兄长的架子,她竟然有些害怕。   “你怎么越长大越任性?这个话我就当没听过,你最好赶快给我打消这种念头,更不能让父母亲知道。”   童牧笙害怕又像上次与母亲聊电话那样不欢而散,她赶紧温声哄了他几句,然后依稀听到电话那边嫂嫂叫了他,他叫她等等,待他再与她说话时便说要赶着去买盐匆匆挂了电话,她暗暗松了口气。   结束通话,童牧笙握着手机,站在原地发起呆。这么多年,她总是太听话,倘若当年能够任性一点点,那她也不会失去他,更不会落到今天如此田地,即使最后她又讨回了他,但终究为世所不容,这辈子,她永远也见不得光……   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正想的出神的人被吓了一跳,她扫一眼光亮的屏幕,不是哥哥是梓溪,接起电话。   “喂,梓溪,怎么了?”   “牧笙,很久没去你家蹭饭了,今晚我跟欧昊去你家打火锅好不好?”   “好啊。”   “那我现在打车过去找你,我们先去买菜,欧昊手头上还有点事没那么快走得开。”   “我去接你吧,你等等,我现在就过去。”   自从张梓溪怀孕后,她的车钥匙便被欧昊收走,上下班都由他接送,为此她还抱怨不方便抱怨了好久。童牧笙回店里跟郭彩君交代了一下便开车去接张梓溪,两人去菜市场买了菜,再回童牧笙家里。   童牧笙倒了一杯白开水给张梓溪,开了电视,安置好她再转身去厨房清洗食材,张梓溪坐不住,跑到厨房去帮忙,两个人同心协力很快就把那堆食材整理好,只等欧昊一到就可以下锅煮来吃了。   童牧笙怕张梓溪站得太久会不舒服,拉她到沙发上陪她坐,她腹中的宝宝已有六个月,肚子圆的可爱,小小的空间里面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原本无血缘的两个人在这个生命上得到了统一与传承,他是两个人的结晶,他身上会综合两个人的优点,把两个人的血脉绵延,童牧笙忍不住说道:“好想摸一下。”   张梓溪微微一笑,侧过身,把肚子对着童牧笙,那只纤细白皙的手小心翼翼抚上面前高高隆起的肚子,这是她距离这个尚未出世的生命最近的时候,她停了一会儿才开始缓慢移动,张梓溪看着那张素雅的面容上一脸柔软的表情,抿了抿唇,正要开口说话,门铃响了起来。   童牧笙收回手,站起来:“欧先生到了,我去开门。”   童牧笙把门打开,清声道:“来了?快进屋。”转眼看到他手上提的一袋水果,微沉了沉声道,“来我家里也要那么客气吗?”   欧昊浅笑,酒窝深圆:“在来的路上看到,很新鲜,忍不住买了。”   童牧笙接过那袋水果:“梓溪在客厅里,你先去坐坐吧,很快有得吃。”   她自己转身入厨房端出电磁炉,接了大半锅水放在上面煮,然后继续去端那些早已准备好的食材,待到锅里的水半开时把鸡肉倒进去煮,再去准备调料。   童牧笙在厨房里做调料时隐约听到那对夫妻的谈话。   “我今天去称体重,结果又重了两斤,现在身材都变形了,如果我生完之后身材恢复不了,那怎么办?”   “那我也去吃肥一点,到时我陪你一起减,如果你恢复不了,那我也不恢复了,陪你一起胖,如何?”   “那还差不多。”   听着这对夫妻间神奇的对话,童牧笙忍不住笑了笑。准备好调料,端出来的时候,锅里的鸡汤已经烧开,咕噜咕噜翻腾的热闹,揭开盖子,一阵水汽上涌,鸡味四散。童牧笙招呼那两个人上桌,张梓溪边走过来边馋道:“好香,好饿。”   童牧笙首先给她舀了半碗汤水三块鸡肉,又给欧昊舀了半碗,最后给自己舀半碗,然后把鱼丸、牛肉丸、猪肉丸等各类丸子放一些进去,又放了一些虾、白萝卜、腐竹、豆腐、金针菇,盖上盖子。   张梓溪已经吞了一块鸡肉,咂咂嘴道:“好吃,牧笙,快尝一下。”   “你小心烫啊。”童牧笙说完转身去拿喝的,抱着一瓶雪碧回来,对欧昊说,“等下你还要开车,我们没有给你买酒,将就着喝这个吧。”   “好,让我来。”欧昊接过童牧笙手里的雪碧,拧开盖子,每人倒了大半杯。   童牧笙坐下,捧起碗刚想吃,这时门开了。   周嘉和刚打开门便看到屋里三个人齐刷刷看向他,桌子中间的火锅正在冒着蒸腾的热气,屋子里五味馨香,让他这个带着满身寒气走来的人感到一阵人间烟火暖。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张梓溪,她伸手一挥,招呼道:“童……嘉和学长,来得正好,这边刚上桌,快来一起吃呀。”   童牧笙放下碗,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公文包,清声问:“你这个时候怎么有空来?”   “推了一个不太重要的饭局。”   童牧笙目光一转,见他果然穿着一身裁剪精致的深色西装,打着一条浅蓝色条纹领带,领结端正,活脱脱像是直接从财经杂志封面走出来的人物,她微微一笑:“那你还没吃饭吧,我们这边也是刚出炉,不如一起吃。”   “好。”   周嘉和走向饭桌,童牧笙转入厨房拿多一副碗筷,洗多一个杯子。欧昊见周嘉和走近,连忙站起来伸出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欧昊。”   “你好。”周嘉和握上他的手,准备自报姓名时,坐在一边的张梓溪已经抢先道,“他就是嘉和学长。欧昊,都是自家人不用那么客气,我看着怪别扭。”说完,扬眉对周嘉和说,“嘉和学长,快坐。”   两人落座,童牧笙添上周嘉和的碗筷,欧昊又给他倒了大半杯雪碧,张梓溪举起杯子,扬声道:“难得今天那么人齐,我们干一杯吧。”   四个透明的玻璃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一声“叮”,不是酒胜似酒,饮料入喉肠,没有什么比冬天里的一炊热食更能暖人肠胃,没有什么比至爱至友欢聚一堂更让人满足。   两个男人很快便聊得热络,频频碰杯,两个女人对着那锅什锦美食吃得欢畅,自从怀孕之后便胃口甚好的张梓溪大叹满足,童牧笙从锅里捞到一只虾,停顿了一下又把它放回锅里,转而捞其他的食物,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周嘉和看到,他微弯了弯唇角,弯出一个轻浅的笑意,伸手拿起面前的小勺子从锅里捞出几只虾,一边缓缓剥着虾壳,一边和欧昊说着话,剥完后,不动声色把自己装着虾肉的小瓷碗放到童牧笙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0-2   一顿饭把四个人都吃撑了,张梓溪和童牧笙一起买的很足分量的食材基本吃完,只剩下一点青菜,欧昊和张梓溪又小坐了一会儿便告辞回家,童牧笙送走他们,见周嘉和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她不禁催了催:“不早了,你也快点回去吧。”   “我帮你收拾完这些东西再走。”   他说完也没等她说什么,径自挽起衣袖,动作利落地收拾起满桌狼藉的碗筷杯碟,她只好赶过去帮忙一起收拾,他收起那些碗碟后也不经她之手,直接端进厨房去洗,她在外面把剩下的菜放好,饭桌擦干净,椅子归位,再走进厨房,拿过一条干毛巾把他洗干净的碗擦干,放进消毒碗柜。   两个人站得很近,并没有说话,气氛却很和谐,暖黄的灯光拢在他们身上,照出一层柔和,哗哗的水声不断流淌着,他突然温声道:“我明天要去出差。”   她不由得停下手里的动作,转头望向他:“去哪里?”   “去云南。”   “去几天?”   “四天。”   “嗯,那里冷,要多带点衣服。”   “好。”   这些年,周嘉和已经习惯飞来飞去的生活,四天的时间可以说很短,他回到L市的时候,L市在下雨,冬天的雨细而缠绵,不像夏雨那么急暴,整个城市被如丝细雨淋得湿漉漉,一片烟雨蒙蒙,再远些便看不清了,他站在落地窗前看了一会儿,才拖着行李往外走。   走到外面,他便看到了她,身穿一件白色修身短外套,袖口和领口拼接一圈绒毛,细密的绒毛被风吹动,在光洁的下巴边缘刷来刷去,有毛的东西在冬天能让人感觉如此温暖,她撑着一把浅蓝色的雨伞站在绵密无边的细雨中,眉目温婉,像一朵袅袅盛放在氲氤江南里的菡萏。   她也看到了他,沉静微笑,缓缓向他走近,他也迈步向她走去,接过她手里的伞,倾向她那边,温声道:“走吧。”   两个人在缠绵无尽的冬雨里并肩而行,向停车场的方向走去,身后还有许多人抵达或者离开,而所有喧哗已经于他们无关,行李箱的滑轮滑过路面的声音渐远渐小,伴随着他们低低的说话声。   “等很久了吗?”   “一会儿。”   “为什么不进去里面等?”   “里面人多,我怕找不到。”   回去途中,周嘉和说想吃川菜,童牧笙欣然陪他到她家附近的川菜馆去吃,除了著名的酸菜鱼,还点了水煮牛肉、宫保鸡丁、鱼香茄子,两个人边说着话边吃,吃得很慢,吃完回到家已经九点多,童牧笙知道他压缩了行程又旅途劳顿,帮他放好行李后便柔声问:“累不累?不如早点洗澡睡觉。”   “还好。”他目光一转,看到摇椅旁边的小桌子上摆放着的棋盘,黑白两子难分难解,知道她又在自我对弈了,不禁扬声道:“来一盘,如何?”   童牧笙见他兴致盎然,于是奉陪道:“好啊。”说完,走过去把棋盘拿过来,放到沙发前的玻璃方桌上,席地坐到地上铺就的深蓝色厚地毯上,分拣出白子,清理出棋盘后望向周嘉和,对面的人微微一笑,抬手道:“你先。”   她也不推却,浅浅一笑,伸手捻起一枚白子轻轻扣到棋盘上,紧随其后,他也落下一枚黑子,一白一黑,你来我往,很快就要铺满棋盘,她精心布局,他见招拆招,他的棋路很平和,却是兵不刃血,虽未走到最后一步,但隐隐已经见到结果,白子在她手里转了几转,最后落回棋盒里,伴着清冽平淡的一句:“我输了。”   “你的棋艺精进不少。”   “但还是赢不过你。”   看到对面女子难得一见的倔强孩子气,他不禁温柔一笑,缓缓道:“我是你的老师。”   这围棋是他带她入门,教她如何步步为营,往后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可以让她琢磨怎么胜过他,她也不恋战,一刹那不服输的意气尽收,柔声催促起对面的那人:“不早了,去洗澡吧。”   “你先洗。”他低头整理起棋盘,把白子与黑子一粒粒放回棋盒。   她知道他凡事喜欢让她优先,故也不推托,站起来拿了衣服先去洗了。   她洗完出来后,他也不拖拉,自动自觉去拿衣服准备洗澡。她便安心坐到沙发上边晾干脚边玩手机。   “说过多少次,洗完澡后要擦干脚,不然以后会风湿痛。”   随着一声温和有余严厉不足的责备,眼前人影一晃,他在她面前半跪下,温暖干燥的手握住她的左脚踝,纯棉质地的毛巾裹住她的脚,认真擦拭起来。   从她这个角度居高临下看去,那张精雕细琢的面孔依然如此完美,低眉敛目,神情专注,一寸一寸擦干残留在脚面的水珠。   待她回过神时,他已经把她的双脚擦干,修长挺拔的身影直立而起:“以后要记住我说的话,我去洗澡了。”   周嘉和转身去洗澡,她捧着手机怔忪恍惚,似是想到了在那几十平方米小出租屋里的某些过往,美丽的唇角绽放出一朵温柔的浅笑,甜蜜的记忆浅尝辄止,复又低下头玩起手机。   周嘉和洗完澡出来,童牧笙已经不在客厅了,他吹干头发回到卧室,看见她靠在床头看书,他钻进被窝,她也合上书本,伸手按掉卧室里的灯,滑进被窝里。   室内陷入一片黑暗,只有外面的光通过窗帘的过滤照进室内,隐约朦胧,她忍不住往他身边靠了靠,一道温和磁柔的声音淡淡响起:“还不想睡?”   她原本只是想靠他近一点,不曾想打扰到他,赶紧接口道:“不是。”说着,又悄悄往自己那边移了移。   经过如此来回折腾,身边的人却是大抵明了她的意思,被子一动,她被圈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那道低沉舒缓的嗓音再次响起:“睡吧。”   她原本只是想在稍微离得他近一点的地方寻到位置,他却给了她一个怀抱,两人的距离拉到最近,她在他怀里不敢再乱动,熟悉的味道萦绕鼻端,与爱愈骨髓的人鼻息相抵、抵足而眠,当年行差踏错那一步,她又穿越了多少荆棘,颠倒了多少是非,把自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坏女人,才能重回这个怀抱……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0-3   一夜好眠,连梦都没有做一个,这几年,好久不曾睡得这么安稳踏实,她忍不住又往左边靠了靠,却没有碰触到想象中的温暖,横手一探,空空如也。   霎时之间,残存的睡意全消,她睁开双眼,果然已不见他的影踪,多像一场梦,纤细白皙的手掌缓缓抚上那只空枕头微微凹陷处,无意识地来回游移。那么温暖缱绻,难道只是自己潜意识里的一场梦吗?   当她再次闭上眼,寂静中隐隐听到外面似有人声,她想也没想便掀开被子跑出卧室,门的阻隔一开,那把熟悉的声音更加清晰可闻:“我知道他在公司的资历不浅。”   她一路寻着声源而去,他在厨房里,带着耳机在讲电话:“星曜,这个先例不可以开。”   她在厨房门口停下脚步,没有进去打扰他讲电话,清淡的白粥香随着他手里勺子的细细搅动而愈发浓郁弥漫,源源冲击着她的味蕾,白粥在锅里咕噜咕噜翻滚着,他静默听对方讲了一会儿,然后淡淡道:“查,处分。”   简洁利落的三个字却是不会善了的结果,他是掌权者,他要追究到底,便无人能够侥幸,如此肃杀的内容,却丝毫不见凌厉,他还是一贯温和沉静的语调,波澜不惊。   周嘉和讲完电话,见锅里的米已经开得差不多,轻轻放下勺子,转过身,看到她站在门口,他微微一笑,温声道:“醒了?去刷牙洗脸,吃早餐。”   她点点头,正欲转身,又听到他说:“穿鞋,地上凉。”   她低头一看,自己果然光着脚丫,想是刚才出来时走得急,没顾上穿鞋。   童牧笙洗漱完走回厨房,听到滋滋煎蛋声:“需要帮忙吗?”   “不用,马上可以吃。”   听他这么说,她又转身回卧室,把头发梳起,扎了一个马尾,再转出来时,早餐已经上桌。   一碟荷包蛋,两碗白粥。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简单家常的早餐了,以前在公司上班,无论是AJ还是WP公司的食堂早餐都很丰盛,每日不同花样,后来自己开面包店,天天早起,都是在自己店里解决的早餐。   粥的火候熬得够,不清不糯,米香都被释放了出来,她吃完又忍不住去添了一碗。两个人吃完早餐,他直接拉着行李回公司了,她便回自己的面包店。   年关日近,L市里很多外来打工者都陆陆续续回家了,店里的生意日渐清冷,郭彩君家在黑龙江,去年春节没有回家,今年想早点回去,前两日向童牧笙请假,童牧笙已经批了,店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把那幅《兰亭序》也带去了,在店里闲来无事便刺绣。   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浓,街上各种年货琳琅满目,每逢佳节倍思亲,童牧笙也很想家了,但是父母亲都没有松口,她的心也不免七上八下。   隔天便是星期六,童牧笙以为刚来不久的周嘉和不会再来,没想到他依然如期而至。自从他周六会来她这里加班,她的书桌便成了他的办公桌,她没有再在上面放任何东西,这次他带来不少资料,铺满大半个桌面,她除了给他续水之外不会进去打扰他。   她早早就去菜市场买了食材回来熬汤,其余空闲的时间依然是刺绣,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那幅《兰亭序》已经差不多绣完,主要精力还是放在那顿饭上,酸甜苦辣,寻常人间味,在那双不断追求花样的巧手下总能变得更加精致,准时准点做好,去叫书房里的人出来吃。   他似是遇到了极棘手的事情,看着那堆资料,眉心紧蹙,听到她叫他,把面前的资料信手一推,离座而起,望向她时又一脸云淡风轻,让她要怀疑自己前一刻看到他愁眉紧锁的样子是错觉,这么想着便忍不住问出口:“是不是遇到了很麻烦的事?”   他微微一笑,摇了摇头:“没事,我们吃饭吧。煮了什么东西?闻着好香。”说着,拉起她的手向饭桌走去。   两人落座,他夹了一块酸甜排骨放到她碗里,然后自己也夹了一块,似乎想起什么,温声道:“这一次应该是我年前最后一次过来了。”   “嗯。”她拿起筷子便率先夹起碗里的排骨吃了。   “你什么时候回家?”   她嘴里正吃着那块排骨,听他问自己,低头吐掉骨头,清声道:“年二十七。”   两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细嚼慢咽,吃完饭,他仍然自动自觉收拾起碗筷,她想接过拿去洗,他没有给:“让我洗吧,你做饭辛苦了。”   他洗完碗,休息了一会儿,和她下了几盘围棋,便又去工作了。   童牧笙在摇椅里玩了一会儿手机,然后进去给他续水,添完水便直接在里面书架旁的单座沙发上坐下,打开自己的手提,找了一部电影,戴上耳机看。   时光静谧美好,两个人在书房里各做各的的事,互不干扰。一场电影两个小时,童牧笙看完时已经四点钟了,她放下电脑,站起来,一股熟悉的潮热感突然涌来,她心里顿感不妙,想是这个月的例假来了,侧头望了望那个认真伏案工作的白色身影,静静退出了书房。   出来换上干净的裤子,充热暖手袋,刚抱着坐下摇椅,手机响了,是张梓溪。   “牧笙,我们放假通知出来了,年二十六开始放,初十上班。你什么时候回去呀?”   “年二十七。”   “那你回去之前,我们再聚一聚吧。”   “好。”   “不知道为什么,不是很期待过年的样子。这是我第一年不在我家过年,据说到时还要跟欧昊爸爸妈妈去他们老家探亲,不知道怎么形容心里的感觉。”   “梓溪,我明白,对自己的家的眷恋,还有对陌生环境的恐惧,不只是你,很多新嫁妇都会有这种感觉,不怕,有欧昊陪着你,你们已经夫妻一体,现在他的亲戚也是你的亲戚,慢慢习惯就好。婚姻本来就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这适应需要一个过程。”   “嗯嗯,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两个人又聊了一些其他的话题,聊了一个多钟才收线,童牧笙的下腹已经开始隐隐作痛,跟张梓溪聊天时转移了一些注意力,如今精力全部回归,痛感似乎又强了些,她望一眼墙上的挂钟,五点半,又望了望阳台外的天色,冬天黑得早,才五点多就已经暮色四合。   她站起来,走到书房门口,清声提醒道:“五点多了,你该回去了。”   “嗯。”他淡淡应了一声,却似乎正忙得不可开交,头也没抬,在键盘上运指如飞。   她不忍再催,又转身坐回摇椅里,拿起桌上的书,看了一阵,却还是那两行,一波强过一波的疼痛,注意力无从集中,好不容易熬到六点半,已经过了他平时离开的点数,书房里的人还不见动静,她忍不住又去催了催:“六点半了,家里在等着你吃饭。”   周嘉和这才恍然惊觉已经这么晚:“不好意思,我一时忙得忘记了时间。”   说完,也不拖沓,着手收拾起桌面的东西,动作麻利,很快便收拾好。童牧笙把他送到门口:“开车小心点,注意安全。”   “嗯,那我走了。”   童牧笙送走周嘉和,返身在电视柜下的抽屉找到止痛药,都说是药三分毒,若非忍无可忍,她通常决不会轻易吃药。   服下一片止痛药,她便爬上床去睡觉,一阵又一阵的痉挛让她在将近两米的大床上蜷缩成小小一团,药效发挥作用的时间显得如此漫长,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0-4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熟悉的磁性嗓音满含关切的询问,一只温热的手探上她的额头,她睁开眼,看到去而复返的人:“你怎么又回来了?”   “漏拿了一份文件。”   他摸到一手冷汗,但又不见有发热的迹象,不自觉蹙起了眉心,再次开口询问的语调六分温和三分焦虑还有一分严厉:“你到底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怎么,是生理痛。”   “还像以前那么痛吗?”嘴上这么问,右手已经毫不犹豫探进被子,抚上她的小腹,隔着薄薄的衣料缓缓游走。   “没关系,我已经吃过药,睡一觉就好,你快点回去吧,家里还在等着你回去吃饭。”   “嗯。”他嘴上答应她,却并没有动身的意思,手掌仍然紧贴着她的腹部缓慢熨烫。   不知道是药效开始发生作用还是因为他带来的温柔触感,疼痛似乎没有先前那么强烈,她迷迷糊糊闭上眼,他的手掌温暖干燥,在她的肌肤上一寸寸反复游移,原本一直叫嚣着的疼痛渐渐在他的手下蛰伏沉睡,如果疼痛也有记忆,它们一定是记起,过去的年月里,自己曾一次又一次在这只掌下得到安抚。   周嘉和见床上的人眉心已经不再紧蹙,四肢舒展,呼吸逐渐绵长,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干爽温暖,不再冒汗,他微微松了口气,电话毫无预兆地响起,他左手接下,右手仍然轻抚着她的腹部。   “喂,你什么时候回来?孩子们都饿了,但不肯吃饭,都说要等爸爸。”   电话那头一时沉默,兰端以为他在忙,赶紧接口道:“没事,你忙吧,我再哄哄他们。”   “我现在就回去。”   周嘉和放下电话,再次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确认不再出冷汗,又细细帮她掖好被角,才拿起手机转身出卧室,又去书房把遗漏的文件拿上才出门。   童牧笙一觉醒来时已经十点多,先前折磨得她死去活来的疼痛都风流云散,屋里静悄悄,黑漆漆,她睁着幽幽亮亮的眼睛,却并没有开灯。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原本就并不光明。   记得他大四那年,她和他讨论过事业与家庭的问题,她对他说,不要因为事业牺牲家庭,无论将来坐到多高的位置,也要尽量抽多点时间陪家人。她知道他不是那样的人,只是自己太过害怕孤独,所以忍不住要给他打预防针。他说,他记住了,以后一定不会因为工作而冷落家庭。后来,她去到WP,从别人口中一次次听到他是一个多么顾家的人,周末必定有一天留给家人,晚上如非必要应酬都会回家吃饭。她知道当年的承诺他做到了,只是,最终实现在别人身上……   一阵酸涩侵入眼眶,她强行中断了回想,再想下去就会流泪,虽然这屋里只有她自己,哭不哭也没人知道,但她没资格觉得委屈,前因是她,后果也是她,从决意踏上这条路时起,她就知道是多么寂寞漫长,所有的苦,她会如数吞下。明明很讨厌,但这辈子她都只能做这样的自己了,背负着“第三者”的烙印永永远远洗不净,可她仍然不能放手,因为一放手,就会失去他。   只是一觉醒来,突然有些莫名的失落。她切断所有的胡思乱想,按亮床头灯,坐起来,穿衣下床,就着中午剩下的汤,给自己下了一个面,又把吃剩的菜热一热,解决自己的晚餐。   自从周嘉和不来,童牧笙的生活都很规律,每天准时开店,准时关店,单调到有些乏味,她买了两幅年画帖在店门,还有一些精致的小红灯笼,经过一番装饰,面包店也笼罩着浓浓的年味。她一直守到农历二十七才关店。   春节在中国的传承历史悠久,一年忙到头,就这几天阖家团圆、丰衣足食,有许多离乡别井的人整夜整夜通宵排队买票,买不到火车票的甚至咬牙去买飞机票,千里迢迢只为了这一面的欢聚。尽管这个节日生在冬季,却是无尽温暖,衣暖、饭暖、人情暖,这是中国最隆重的一个节日。   除夕夜,在以前,还可以放爆竹,爆竹声声除旧岁,现在会放烟花,L市最高的地标性建筑放出五彩斑斓的烟花,一发未平一发又起,各式各样,瑰丽繁复,绵绵盛放在半空之中,芳华刹那,照亮半天,也照亮守在广场上等着倒数的人群的脸庞。繁华之外,朵朵璀璨星火落在遥遥远处一双默默仰望的乌黑透亮的眼眸深处,生生不息。   她静静靠在摇椅里,目光透过阳台,落在远处一朵接着一朵华丽盛放的烟花之上,清丽干净的素容沉静如水,右眼角的泪痣,浅小痕淡,恍然欲坠,温润清澈的瞳眸黑如永夜,深深墨墨,不见尽头。一墙之隔,喧哗沙哑,她就像是亘古的看客,遥看这个红尘俗世的喧嚣繁荣。   这是她第一次在L市过年,没有人知道她并没有回去。摇椅旁边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碟炸油角,精致细小,皮薄馅厚,橙黄橙黄,淡淡漂着香气,是她自己做的。这是家里的习俗,每年过年都会做这个,和面、擀皮、调馅、包角、锁边、油炸,父亲母亲哥哥嫂嫂一家人围在一起忙碌,这是很温暖的记忆,于她而言,它代表着家的年味。   父母亲这次的态度很强硬,她没办法带一个人回去,必定要被推去相亲,若是以前,出于礼貌和承情,她可以去走走过场,如今,她和他在一起,虽然也无名无份,她仍是自由身,但是,相亲,感觉像是对他的背叛。   这也是她态度最强硬的一次,自小到大乖顺懂事,从不违逆父母,正因为如此,她失去过他一次,她不能让自己再失去他第二次。二十多年来,她做人做事光明磊落、公平正直,最后为了他而离经叛道、人神共谴。   不计代价,一晌贪欢,只要有生之年能够与他在一起,她愿死后直下十八层地狱,永受无间之苦的煎熬。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1   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王菲《我愿意》   接到哥哥打来电话,母亲高血压入院,童牧笙抛下手头上所有事,立刻赶回家。从小到大,无论是她还是家人基本都是无病无痛,更没有严重到入院的情况。   满目雪白,还有浓烈的消毒水气味,她根据哥哥给的地址找到母亲的病房,打开门,父亲和哥哥嫂嫂都在,母亲已经醒来,脸色仍然苍白,靠在床头和父亲他们低声说着话。   “妈,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小染,你怎么跑回来了?又不是什么大病,你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见风尘仆仆的人沉默不语,靠在床上的人不禁沉声问道:“你到底有没有跟他提分手?”   “没有。”声音几不可闻,却仍然是被床上的人听到了。   一阵沉默,母亲再开口时声音又沉了几分:“出去。”   “妈……”   “我叫你出去。”   她才刚开口就被母亲咄咄逼人的气势截断,哥哥见势不妙,不由站起来挡在她和母亲之间:“染染,你先出去吧。”   哥哥挡住了视线,她看不到母亲的表情,只听到父亲低低劝慰的声音:“你不要那么激动,先顾好自己的身体,这件事再缓一缓,多给女儿一点时间嘛。”   再有机会开口,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转身离开,关上房门那刻,泪水止不住往外涌,医院里生离死别每天都会发生,人来人往的走廊里没人知道她为什么哭得这么伤悲。直到母亲睡着之后,她才能再次进去看她一眼。   后来不知怎么回到了那间熟悉的房子,看到那张摩挲过千百遍的面容,还有那把磁柔动听的声音:“你回来了?阿姨身体没事了吧?”   她走过去拥抱住他,一个字也没说,后来不知不觉在他怀里睡着了。   这样的异常,聪明如他,似乎已经感知她接下来要做什么事了,随后几天,她都见不到他,最后,她守在他公司楼下等到了他,她才刚张口,还没发出一个音节,对面那人修长温暖的手指便按住了她的唇,一贯柔和的嗓音尽带焦躁不安,还有几分颤抖:“不要说,不要离开我。”   为了那些不能失去的,最后失去了什么。后来她还是把他离弃在那个暮色四合的黄昏中信圆广场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再后来她又回去那个地方寻找他,无边无际的夜色浸染,只有茫茫一片黑,她绕着信圆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就是找不到他……   她蹲在地上痛哭失声,突然又听到背后有人叫她,回头便见那张眉目如画的容颜,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衣,纤尘不染,站在她离开时的位置望着她温柔浅笑,她连忙向他跑去,还有几步路,地下却突然裂开一个大口,把他生生吞噬……   情到急时,身体条件反射地一动,触摸到柔软的床垫被褥,才知道自己躺在床上,左手边的人靠在床头,腿上放着一台笔记本,听到她有动静,转过头来望着她,温声道:“怎么了?是不是做梦了?”   她悄悄擦掉眼角残留的潮湿,避而不答:“你怎么还不睡?”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嘶哑。   “还有一点手尾,做完就睡了。你嗓子怎么那么哑,要不要喝点水?”   说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去给她倒水,她赶紧拉住他:“不用了,可能是因为刚睡醒,你快点做完睡觉吧,很晚了。”   “嗯。”他又专注回电脑屏幕,手指不时在键盘上敲击,发出细碎的打字声,在这个空茫的夜里让人听着,心里分外踏实。   原来又是一场梦,各个片段反复颠倒都是过去发生的事,一时闪出母亲苍白的脸问她有没有分手,一时又闪出他悲伤的脸叫她不要离开他,这是她一个人的魔障,无人知晓。即使现在她又回到了他身边,这段荒凉冰冷的过往始终未能释怀,时不时入梦境中来,让她一遍遍重历。   她不由得转移视线,望向身旁专注工作的人,电脑屏幕荧光照映,半边轮廓优美的脸庞,密长的眼睫毛,白皙的脸颊,高挺的鼻子,线条柔润的唇角,夜色的晕染之下,微弱荧光中愈发显得温润柔和。   正在她看得入迷之时,旁边的人一动,伸过温暖干燥的右手盖住了她的眼睛:“睡觉。”她翘长的眼睫毛在他手心里刷了几刷,然后听话地安静合上。   新的一年,有很多工作开展,还有不少新的项目启动,他一直很忙,几次出差也是来去匆匆,这次出差时间稍微宽裕一点,他提前了一晚回来,也是他年后第一次在她这里过夜。   短暂的一晚,第二天一大早他还要赶回公司开会,一直忙到深夜,最后睡了三四个小时,第二天没等她叫他,他就醒了,走到厨房见她在忙碌,不禁开口问道:“需要帮忙吗?”   童牧笙闻声回头,见他穿着睡衣靠在厨房门口,一小撮黑发搭下光洁的额头,刚睡醒的脸容有着毫不设防的温润,几分儒雅书卷气,丝毫不见商人的精明智睿,更让人想象不出这个人有何等位高权重,执掌着中国房地产龙头企业的半壁江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她微微一笑,清声道:“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不用你帮忙,去洗漱吧。”   周嘉和笑着点点头,转身去刷牙洗脸,然后回卧室换下睡衣,刚扣好衬衣的扣子便从面前的镜子里看到她走了进来。   准备好早餐的童牧笙走到卧室见他还没穿戴好,不由得拿起放在一旁的领带,走到他身前,伸手翻起挺括的衣领,帮他系起来,面前的人也没有推拒,安静站着让她帮自己系。   在她还读大二的时候就为他学会了打领带,已经多年没系过,她的手艺却不曾生疏,纤长的手指灵活穿梭,很快打出一个漂亮的结。   周嘉和看着面前的人认真给自己打着领带,神情专注,系好之后望了两眼,微蹙一下眉头,似乎不甚满意,又要动手拆开再系,他连忙抓住她的手:“已经很好了。”   “是吗?”她转移视线望向他,腼腆一笑,“很久没系了,我怕系得不好,他们笑话你。”   “不会,系的很好。”   童牧笙浅浅一笑,点了点头,又帮他把那个精致的结向上推一推,推到适中的位置,翻下衣领,转身去拿放在旁边的黑色西装外套给他穿上。   两人吃完早餐,一起出门,在地下停车场分道扬镳,他回公司,她回面包店。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2   南方四月天,芳菲艳丽,万紫千红,童牧笙在路上等红灯的时候总喜欢望向路边的花圃,各色花卉竞放,春风里摇曳,招蜂引蝶。虽然她最喜欢的季节是萧凉的冬季,但她更愿意生活在春季里,看着生命多么热闹,置身这份热闹中也让人感觉不会孤寂。   她的面包店生意日渐稳定,随着年后各单位复工以及学校开学,客源不断,再过几个月就能回本,然后,开始盈余,到时她准备再请一个人。   回到店里,没有客人时跟郭彩君聊了一会儿天,郭彩君准备五一结婚,最近一直忙着婚礼的筹备,两人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件事,聊到十点多,童牧笙见时间不早,估计张梓溪也醒了,她便拜托郭彩君帮忙看一下店,准备去张梓溪家。   张梓溪已经生了,孩子早产,才八个多月就跑了出来,是个男孩,幸好一切指标都还正常,在保温箱里呆几天就出来了,宝宝刚出生时有些瘦,皱巴巴的,养了一小段时间越发粉雕玉琢,现在已经出院回家。   童牧笙去到张梓溪家,开门的是欧昊的母亲,欧母一见到她便热情招呼道:“笙笙,来得正好,有酸醋姜煲猪脚吃,刚煮好的,我给你装一碗。”   “伯母,不用了,留给梓溪吃吧。”   “她在吃着呢,还有很多。”   欧母边说着边往厨房去了,童牧笙这段时间和她相处下来,知道她本是那么热情好客,也就由得她去。当她见到欧母端着比正常的碗大出一倍的满满一碗酸醋猪脚出来时着实被吓了一跳,欧母把热腾腾的碗往童牧笙手里一放,笑眯眯道:“吃完还有,去吧,小溪在房里吃着。”   酸醋的香味浓郁,引人垂涎,童牧笙端着碗敲了敲张梓溪的房门,听到回应后开门进去,里面的人正靠在床头吃着,见到她进来,挥手欢叫:“牧笙,来啦,这边坐。”   童牧笙走过去见张梓溪已经吃了一半,连忙把自己又大又满的一碗递过去:“你快帮我吃一点,我吃不完那么多。”   两个女孩背着长辈把手里的食物分了分,张梓溪手里的小碗又装了满满一碗,她忍不住哀叹道:“你这不是坑我吗,我现在都胖了一圈。”   “每个女人生孩子都会胖的,再过些时候就能恢复到孕前状态。”   “我好怕到时瘦不下来,三十岁还没到,一直这么臃肿的话,啧啧,真不敢想象。”   “会瘦下来的,你看我们那么多同学还有同事生完之后都恢复得很好,别担心。”   两人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酸醋姜煲猪脚,一边严肃认真地讨论着肥胖的问题。刚刚吃完,欧母就抱着孩子进来了:“他醒了,你看他饿不饿?”   欧母把孩子交给张梓溪,转身去收拾她们的碗筷,还不忘问童牧笙:“笙笙,锅里还有,要不要再吃一碗?”   “不用了,伯母,我来洗吧。”   “这种事不用你干,你坐着吧。”   张梓溪也出声道:“牧笙,不用那么客气,就当做是自己家。”   走到门口的欧母忍不住附和道:“就是,我可一直没把你当客人。”   欧母出去后,童牧笙又在张梓溪床边坐下,看着她怀里的宝宝,小家伙右手握着小拳头放在耳边,黑亮黑亮的大眼睛转来转去,小嘴做着吮吸的动作。   张梓溪见童牧笙目不转睛地盯着宝宝看,不由得递过去给她:“这小子刚刚才睡着,肯定是知道美女来了,所以觉都不睡了。”   童牧笙小心翼翼接过宝宝,那粉嘟嘟的小脸颊让她忍不住伸出纤长的手指去碰一碰,指腹滑过娇嫩的肌肤,带来美好的触感,小家伙突然裂开小嘴,笑意咋现,露出两颊圆圆的小酒窝,童牧笙忍不住低下头去吻了吻怀中人儿的小脸颊,宝宝身上馥郁的奶香扑鼻而来。只有曾经失去的人才知道这份存在有多么珍贵。   张梓溪见她如此爱不释手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开口问她:“你和他什么时候生一个?”   童牧笙把目光转向张梓溪,淡淡道:“梓溪,我和他不会再有了。”   “为什么,他不肯去做复通手术吗?”   “不,与他无关,是我不想要。”   “你那么喜欢孩子,怎么会不想要?”   童牧笙向前倾身把宝宝轻轻放回张梓溪手里,然后坐回自己位置上,幽幽道:“梓溪,你不知道,我曾经给他下过药,求一个孩子,那时觉得不能跟他在一起,很绝望很绝望,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跟他在一起。我有罪,所有的骂名由我一人承担就好,我不想牵连到下一代,我不想他一出生就背着私生子的身份。我给不了他一个完整的家庭,如果他问我,为什么爸爸不跟我们一起住?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条路是我要走的,我不想让孩子来和我一起承受。所以这辈子,我断后。”   张梓溪不由得紧了紧抱在怀里的人儿,曾经她很羡慕这个人有颗七窍玲珑心,凡事看得通透,走一步见十步,如今她竟希望这个人能糊涂一点,不要那么清醒冷静,对自己这么残忍。   “牧笙,你有没有想过这条路有多长,有个孩子陪在身边至少没那么寂寞,现在才刚刚开始,往后……”   “我知道,他经常很忙,即使没那么忙,他能来我这里的时间也很少,所有节假日必定不会和我一起过。这个世界上,任何人想要得到什么总需要付出点什么。梓溪,你和我是至交,你会站在我的角度心疼我,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不认识我的人眼里,我是活该,就算千刀万剐也死不足惜。”   面前的人低着头,密匝翘卷的的眼睫毛遮住了眼内的情绪,温雅的面容平静如水,声音清冽浅淡,无波无澜,像似在述说旁人的故事。欧昊说,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你觉得幸福吗?”   她抬头望向她,黝黑的眼睛光华灼灼,轻声道:“就算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我身边,但想到他还会和我在一起,心里就觉得很安稳踏实。”那熠熠生辉的神采让张梓溪也忍不住跟着微微勾起唇角。   “你看,他睡着了。”   张梓溪低下头,果然看到怀里的小人儿不知不觉已经睡得香甜,她把他轻轻放到床上,盖上被子,转向童牧笙,低声道:“昨晚闹了一晚都没怎么睡,早该困了,才刚睡着,你一来又醒了,我总觉得他跟你比较亲,在我肚里的时候,你叫他踢一下他就乖乖踢一下。”   童牧笙忍不住漾出一个温暖的笑容:“好有灵气的孩子。”   “你我相交十年,情同姐妹,你想不想做这个孩子的干妈?”   张梓溪说完,见面前的人只是看着她,并没有说话,不禁试探地追问道:“你不愿意?”   “不,我愿意,是我的福分。”   “不,是这孩子的福分,可以得到两份母爱。”   童牧笙情不自禁望向旁边熟睡的人儿,密长的眼睫毛在小脸上绣出一道美丽的阴影,小嘴时不时动一动,像在吮吸,如果不是见他睡得香甜,她真想又抱一抱他。   这时敲门声响起,张梓溪叫了一声“进来”,门打开,黄婷婷背着小背囊,提着一份礼物出现在门口,看到两道目光齐齐望向自己,她扫过童牧笙,最后落在张梓溪身上:“你这里有客人,我改天再来吧。”   “婷婷。”两道声音不约而同响起,却仍然挽留不住要转身离去的人。   童牧笙赶紧站起来,跑过去拉住她:“我来很久了,正准备走呢,你别走。”说完又转头望向张梓溪,清声道,“梓溪,我就先回去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交待完后也不多作停留,转身出了卧室,反手轻轻带上房门。去到厨房见到欧母正在做饭,她推说店里有事便匆匆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3   到楼下刚巧碰见下班回来的欧昊,欧昊远远便叫住她:“牧笙,马上开饭了,你去哪?”   “我店里有点事,要回去一趟。”   “很重要的事吗?午饭也要吃的,要不我们等你回来一起吃?”   “不用了,我那边的事搞完就不过来了,反正我都经常来,下次再留下来吃午饭吧。”   欧昊见留不住她,便也由得她去了,他回到家里先去卧室看看张梓溪,见到黄婷婷也在,打过招呼便退出卧室,也不打扰两个女孩说话。   欧昊每天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下班会回来吃饭,欧母天天都差不多这个时候做好午饭,只等欧昊一回来就开饭,原本每天的伙食就很好,如今来了客人更见丰盛,黄婷婷来得晚,欧母本想就着冰箱里的备料再做多两个菜,但童牧笙突然又要走了,她便没再多做。   欧父在邻居家下棋,差不多到饭点就自动回来,五个人吃完午饭,欧昊小坐一会儿又去上班了,欧母收拾好碗筷,便和欧父一起出门到楼下去找附近的老人聊天了,只剩下张梓溪和黄婷婷。   “婷婷,你是打算以后跟牧笙老死不相往来吗?”   黄婷婷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最终眉头一皱,转移视线,沉默下来,张梓溪不由得继续接口道:“我每次问牧笙,她都说要给你一点时间,每次问你,你都转移话题,我不知道,你们的关系已经闹得那么僵。婷婷,就算犯下泼天大错被判为无期徒刑的人,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也可能会被减刑,你不能原谅牧笙一次吗?”   “梓溪,她现在在染指别人的丈夫,她做错了事,我们有责任批评指正她,而不是盲目支持她。”   张梓溪没有接话,一时间寂静得有些恐怖,两个女孩都没有看对方,良久,张梓溪才幽幽道:“所有的错都根源于她爱嘉和学长,她是做得不对,但也仅止于在暗地里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原本可以去要得更多,但她没有,单单守着这份见不得光的感情,她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这辈子她都会无名无分,无儿无女,你还要她无亲无友吗?”   黄婷婷似是被这段话直击入心,睁大眼睛望着张梓溪,一时没有回话,张梓溪继续道:“我和她相交十年,你和她的交情比我更久,你全程见证过他们那七年,她对嘉和学长的情根那么深,不可能再拔得出来,做一百件对的事抵不上做一件错的事,为了忠于自己的感情,所有能牺牲的她都牺牲了。这种事,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并不是想为她洗白,也没想过要所有人都原谅她,但你是她的至交,怎么能和天下不认识她的人一样,完全不受感情影响地拿道德标杆来衡量她。”   张梓溪一口气说完这段话,像是抽干了身上所有的精力,疲惫地往后一靠:“婷婷,你跟她之间变成这样,我看了很难过。”   黄婷婷向身旁的人靠近一点,伸手覆盖住她的手,手指用力紧了紧又放松:“我们的事我们会处理,你别管那么多,安心坐好月子。”   两人没有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又聊了一下各自身边最近发生的事,黄婷婷见张梓溪已经跟自己聊了这么久,想她还在月子中,怕打扰到她休息,便适时告辞离去。   她今天休息,忍不住跑过来看看张梓溪和宝宝,明天还要上班,也不在L市多逗留,出了小区叫到一部的士,叫司机直接去车站。   在一个路口等绿灯,无聊中看着不远处高低纵横的方向指示牌,当红灯跳转时,她又叫司机左转,去了另一个地方。   到了童牧笙店铺,她给了钱下车,的士开走后,她双脚又像被钉在地上似的,再没有向前迈一步。   明明已经这么近,却又觉得那么远,她就站在原地,远远望过去,干净透明的玻璃让一切一目了然,她就在里面,还有两位客人,是一对婆孙,她蹲在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面前,手里托着一块小蛋糕,小女孩在说着什么,她认真听着,不时点点头,清丽素雅的面容上笑意潋滟,老人家坐在旁边看着,也是一脸慈祥的笑容。最后她摸摸小女孩的头,挑起一口蛋糕送进小女孩嘴里,小女孩吃完之后又伸长脖子,张着小嘴等她喂下一口。   这个平凡的场景让她无端红了眼眶,倘若当年那个孩子能生下来,应该也长到这么大了,那么喜欢孩子的一个人却自甘无后,如此残忍的取舍让她这个旁观者都觉得难以接受。这么多年来眼见这个人待人接物包容宽厚,凡事顺其自然,不属于自己的从来不强求,如今却为了他逆天而行,叫她见识到一个女人可以为爱情疯狂到什么程度。梓溪说的对,她是因爱而生的,如果把她的爱情抽离,那就只剩一个躯壳了。无可否认,回到他身边的这段时间,这个人看起来比过去五年都要有生气。   当她回过神,里面的人竟然已经看到了她,正站在门口朝这边遥遥看来,冲她挥了挥手,嘴巴翕动说了什么,距离太远听不清楚。刚才那个小女孩就坐在桌子上,不亦乐乎地埋头挖着那块蛋糕吃,只见她转身进去跟老人家说了几句,然后向这边跑了过来。   “婷婷,你怎么来了?”   “本想去车站,司机不认识路,绕到这里来了。”   面前那双沉黑的眼眸神色一亮,嘴角微扬,清声道:“那我开车送你去车站吧?”   看着对面的人愉悦的神情,她也不禁跟着扬起嘴角:“也好。”   “你等等,我去锁门。”   “要关铺吗?那个饮料调制师呢?”   “她有点事,请了假。没关系,反正这个时段比较淡。你等等,我很快就来。”   面前的人一阵风似的往回跑,进店里跟老人家说了几句话,然后把小女孩吃完蛋糕的纸托收拾好,拿纸巾擦干净女孩嘴上和手上沾到的奶油,把她从椅子上抱下来,孩子还是很舍不得走,被奶奶拉着边走边不住回头挥手。送走婆孙二人,她便关了面包店,直接去取车。   不一会儿,那辆熟悉的车便停在了黄婷婷面前。两人一路上不咸不淡聊了一下各自的近况,童牧笙一直把她送到检票处,她检票入闸,回头望向送行的人,关卡外的人微笑着朝她挥了挥手。周围人来人往,那抹身影坚定地站在原地,看上去又如此孤单。梓溪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她很快也会有,而这个人终其一生都会这么形单影只下去,天大地大,不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眼睛涌起一阵酸涩,她赶紧挥了挥手,掉头向里走。她和她相交二十多年,从小玩耍在一起,做功课也在一起;上学在一起,放学也在一起;奖励在一起,惩罚也在一起……管它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只要她还是原来的她,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她们就该还是原来的她们。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4   童牧笙送走黄婷婷,天色已近黄昏,她没有再回面包店,直接开车回家去,顺便在家里附近的菜市场买了南瓜,突然想吃南瓜饼,晚餐准备做南瓜饼。   回到家里放下东西,打开音乐,选了几首歌循环播放,然后就把南瓜拿进厨房,挽起衣袖,系上围裙,去掉南瓜皮,切小,放进锅里蒸,蒸熟后再用勺子一点点压成南瓜泥,拌入白糖,最后用南瓜泥和面粉,和成南瓜面团,再把南瓜面团分成几小块压扁,下锅煎。   没多时,金黄金黄的南瓜饼就做成了。在家时,母亲总喜欢用面粉做各种东西给他们吃,面粉的味道伴随着她的成长,她从母亲那里学到的手艺不多。因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她直接装进碟子,端到厅里,打开电视,调到一个综艺节目,边看边吃。   吃完南瓜饼,拿碟子进厨房清洗时,突然想起昨天他换下的衣服还没洗,他的白衬衣不能用洗衣机洗,只能手洗。在这间屋子里他存在的痕迹并不多,除了必要的洗漱用品,还有一套西装,两件白衬衣,一套睡衣,一套居家服。   洗净碟子,去卧室拿他的衣服时发现袖口的纽扣掉了一颗,在卧室找了一遍没有找到,又去卫生间找了一遍也没有找到,索性整间屋子细细找一遍,最后在阳台的地板上找到了它。   拿出针线,把那颗精致的小纽扣仔细缝回去,此情此景让她想起当年的自己在他袖口内侧绣名字的记忆,一时又想到接下来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今天中午接到他的电话,说家里出了点事,最近这段时间都无法过来她这边了,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要不要紧?   分神之际,左手食指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她一看,被针刺穿了,鲜红的小血珠从伤口渗出,她赶紧把衣服移开,以免他的白衬衣沾上血迹,抽出纸巾把血擦干净,去找创可贴把伤口贴上,再坐回沙发里把最后几针缝完。   周嘉和家里,正是晚饭时间,他用汤匙舀起一小匙饭,再夹一块冬菇放在上面,节骨分明的手执起修长的匙柄,送进坐在身旁的人嘴里,对面两张一模一样的小脸睁圆溜溜的大眼目不转睛地看着,然后一把奶声奶气的声音撒娇道:“爸爸,我也要喂。”   周嘉和拿起面前的筷子夹了一个虾球放进她碗里,温声道:“可可,乖,你看哥哥就不用喂。”   旁边的男孩听到父亲在赞扬自己,立马乖觉地埋头扒了一口饭,周嘉和又夹了一个虾球放进他碗里,继续道:“好孩子都不用喂,好孩子才会受老师喜欢,被老师表扬。”   “那我自己吃饭,我是好孩子,妈妈不是。”说完,开始埋头扒饭。   两个大人都被她逗笑。周嘉和又夹了一个虾球放到汤匙的饭上,喂给旁边的人。兰端随便嚼了两下便吞掉,赶在他喂下一口前说道:“让我自己慢慢吃吧,你也可以吃你的。”   “别怕孩子们笑话,你的手不方便。”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绑着绷带的右手,嫌弃道:“是我走路不小心,又拖累了你。”   “两夫妻,别说这样的话。”   兰端还想说话,周嘉和的手机响起,他放下汤匙:“你等等,我接个电话。”   接起电话,就听到他说了一声:“喂,星曜。”然后是沉默着听对方说。兰端见对面的两颗小脑袋埋头专心致志吃着饭,忍不住用左手舀了勺蒸蛋放进他们碗里。   “知道了,我现在在吃饭,等一下再回电话给你。”   周嘉和挂掉电话,又拿起那碗饭,继续喂着身旁的人,见到孩子们碗里的菜吃完,又给他们夹了一块排骨,看他们像在比谁吃得快似的,不断往嘴里扒着米饭,怕他们会噎着,不禁开口道:“你们别吃那么快,要等等妈妈。”   两个小脑袋抬起头,黑漆漆的眼睛齐刷刷望向兰端,兰端柔声道:“你们吃慢一点,等妈妈一起吃完饭,妈妈陪你们一起玩好不好?”   “好。”两把脆生生的声音同时响起,两人扒饭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   兰端吞掉周嘉和喂来的一口饭,继续刚才未说完的话题:“要不叫爸妈早点回来吧,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没关系,他们难得回乡下一次,那边的亲戚朋友多,让他们多住几天。”   周嘉和慢慢喂着身旁的人,又时不时给孩子们碗里加些菜,照顾他们吃完,他才就着剩下的残羹冷炙吃自己的晚餐。   吃完饭,收拾好碗筷,洗干净从厨房里出来看到那一个大人和两个小孩正在玩堆积木,他也不去打搅,拿着手机回书房复林星曜的电话,是海南那边的新项目出现了一点问题,讲完电话已经九点多,他从书房里出来,不禁催促两个玩的入迷的孩子去洗澡。   他帮孩子们洗完澡,又对兰端说:“你的手不方便,我也帮你洗吧。”   兰端脸一红,连忙道:“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   “好,那你去洗吧,我哄孩子们睡觉。”   因为右手不方便,诸多禁忌,简单洗个澡,兰端也洗了一个多小时,她出来时,屋子里静悄悄,听不到那两个聒噪的小东西的声音,想是已经睡着了,走到他们的房间,果然见他们都在各自的床上睡得安恬,连同那个忙碌了一天的人也趴在女儿的床边睡着了,手边还斜斜靠着一本童话书。她生命中至亲至爱的三个人,突然很不愿打破这温馨宁谧的一幕。   目光一再流连那张安静的睡颜,结婚以来,他对她都是那么体贴呵护、知冷知热,自己身体原本就不是很好,时不时又磕着碰着,一直都多得他照护,即使在工作最忙的时候他也不曾冷落过她和两个孩子,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感叹她嫁得好。   千年修来共枕眠,得夫如此,她也觉得是自己几世修来的福分。感念这岁月盛大的恩慈,排除世上千千万万人,让她和他能够做成夫妻,同样感念这岁月绵延悠长,一世夫妻,他们还有好多个年头相偕白首、相濡以沫。   怕他这样睡得久了会着凉,她还是走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回床睡吧。”   他睁开眼,抬起头望向叫醒自己的人,柔和一笑:“不小心睡着了。”   “回屋睡吧,你也累了一天。”   夫妇二人又各自给孩子们掖了掖被角,然后才轻手轻脚退出他们的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5   如此一过就是大半个月,有一种念想,叫相思成灾,童牧笙知道只要他抽得出身,他会主动来找她,所以她从来没有去找他,她害怕自己的贸然出现会影响到他的工作,或者生活。   实在抵不过蚀骨相思,这一天,她算着下班时间,提前到了WP。把车停在很远的位置,只是想偷偷望他一眼,熟悉的楼宇让她深藏的记忆纷至沓来,其实她对WP有很特殊的感情,因为WP成就了他,也因为WP让她再次走近他。   下班时间,时不时有人从门口里出来,她隔着挡风玻璃盯着大门,静静等待着,心想自己这把年纪竟然还像情窦初开的青涩少女,偷偷摸摸只为见爱人一面。等了大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他和林星曜边说着话边从里面走出来,一身裁剪精致的黑色西装把他颀长的身材勾勒得干练挺拔,与天生贵公子林星曜站在一起自有一番沉稳内敛的气度,像清月出云又光华浅淡。   两人边走边说,一齐向停车场走去,童牧笙目光始终紧锁那道身影,直至消失在视线里。她就像吸食了多年罂粟的毒徒,而他就是她的毒药,如此鲜活生动的一个人,远远一眼,算不上见面,说不上话,却是缓过一缓她的相思之瘾。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天下有情人应该懂得这种滋味。   “我有一万种想见你的理由,却少了一种能见你的身份”。在往后的年月里,这种事做得并不少,而周嘉和一直不曾知道,这个女子在久久见不到他的时候总会偷偷跑来远远望一眼,望过很多很多遍。   又过了一个星期,这天晚上童牧笙洗完澡在吹头发,突然听到开门声,她以为是自己幻听,关掉吹风筒又听到开第二层锁的声音,“咔嗒”一响,门被打开,那个朝思暮想的人终于出现在门口,穿着一身隆重正式的灰黑色西装礼服,裁剪优雅的流线型,身前六颗花纹繁复的银色双排扣精致闪耀。   她立刻放下吹风筒迎上去:“这个时候你怎么会来?”   “本来有个晚宴,我露了一下脸就逃了出来。”   那双神采奕奕的黑眸盛满狡黠的笑意,她也忍不住跟着扬起了嘴角,走到了他身前。   随着距离拉近,一阵清新的洗发水香味扑鼻而来,他伸手捞起一把那乌黑柔软的头发,摸到满指湿润,皱眉道:“这么湿,还不快去把它吹干。”   “嗯。”她答应着,却没有行动,转而问道,“你渴不渴?想喝什么?”   “怎么不听话,都说过洗完头要马上吹干,否则将来会头痛。”   周嘉和索性拉着面前的人到沙发上坐下,拿起那只小巧的白色吹风筒:“我帮你吹吧。”   开关往上一推,一股暖风吹到童牧笙头上,修长的手指插入她浓密的发中轻轻套拢,她安安静静坐着,没有太多的动作和表情,就像橱窗里的人偶娃娃,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身后。以前他每次帮她吹头发都会问她:“你是不是偷吃了首乌,怎么这么黑,好像被墨染过。”   在她思绪蔓延之际,吹风筒的声音戛然而止,一只节骨分明的手拿着一撮头发伸到她面前:“你有白头发了。”   她低头一看,一根通体雪白的发丝夹在那撮黑丝中分外醒目,似一段流光的银练静静躺在他的手心,她把他手里的头发拨下,清声道:“偶尔有一两条也不奇怪。”   “嗯。”吹风筒的声音继续响起。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   大学时,她曾和张梓溪、黄婷婷三个人讨论过什么是最浪漫的事,她当时说,最浪漫的事就是与他一起见证年月的经过,慢慢变老,最后死在他怀里,有他为她立墓碑“爱妻周童牧笙之墓”。如今,一切都不再可能了,她终生也无法再贯那个姓氏。   “基本干了。”周嘉和再用手拢一拢那头变得干爽柔软的黑发,把风筒关掉,顺手拔下插头,仔细把那段线卷好,放到桌上,然后才在沙发上坐下来。   “我去给你倒杯水。”   童牧笙端着水出来的时候见到他竟然在吃苹果,目光一扫玻璃桌上的苹果果然不见了:“你想吃冰箱里有,那个是我吃过的。”她咬过一口,觉得很酸,当时忙着跟张梓溪聊QQ,便随手放到了桌上,后来一直忘记收拾。   坐在沙发里的人依然优雅地吃着,吞掉了嘴里那口才慢条斯理地说:“又不是没吃过你吃过的东西,我觉得还好,没有很酸。”   芒果、桔子、苹果,有多少次都是因为听老板说很甜就买回来,结果咬一口吃到很酸就放下不吃,不曾想这个小习惯他竟然还记得,童牧笙闻言,不禁温柔一笑:“可我觉得很酸,吃一口牙就软了,冰箱里还有几个,你负责吃掉。”   “嗯。”   沙发里的人轻应一声,专心吃着手里的苹果,童牧笙把水放到他面前的桌上,在他身边坐下。这珍贵的几个小时,他又陪她看了一场电影才走。   周嘉和走后,童牧笙又想起那根躺在他手心里的白发,她不禁抓起发尾,认真翻找起来,平时没有怎么留意,如今细细一找,竟然还发现不少,母亲曾说过她的发丝很细,将来不会那么容易变白,就像奶奶现在八十多岁,头上的白发却还不到十分之一,清澈的黑眸低头注视着纤长手指上捏着的十几根雪白发丝,它们在她不注意的时候竟然悄悄长了这么多。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过几天,童牧笙得了空便去了一趟理发店,染发师在身旁热情推介:“你的气质染褐色好,浅紫色也不错,今天很流行。”   “染黑色吧。”   “什么?”染发师望着那头黝黑的头发尤有些不可置信。   “我想染黑色。”   没想到周嘉和曾经赞美她的头发像墨染一般黑,如今却一语成谶,后来,他和她在一起再也没有发现过一根白发,只有他一如既往熟悉的墨黑,像吃了首乌,像最黑的夜,生机勃发的样子掩盖了芳华凋零的蛛丝马迹。他还这么年轻,她怎么可以老。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2-1   遗憾是会呼吸的痛/它流在血液中来回滚动/后悔不贴心会痛/恨不懂你会痛/想见不能见最痛/我发誓不再说谎了/多爱你就会抱你多紧的 ——梁静茹《会呼吸的痛》   人间四月芳菲尽,百花盛极繁荣,开到荼蘼,花事渐了,童牧笙的面包店里顾客们闲来在小本子上信手涂鸦各种花卉的篇幅也逐渐少了,路上行人的穿着越来越清凉,夏天要来了。   这天,早上最繁忙的时候,客人们都是买了早餐匆匆赶着上班或者上学,郭彩君忙着磨制豆浆,童牧笙忙着收钱,有人进来,童牧笙习惯性地说一声“欢迎光临”,抬头却见一个女孩捧着一束蓝玫瑰,穿着某花店的工作服站在门口。童牧笙了然,转头叫道:“彩君,你的花。”   童牧笙和郭彩君一起经营面包店以来,时不时都会见到她收花,有时是花店员工送来,有时是男朋友来接她下班时拿来,不管是不是节日,想送就送,热恋中的情侣,大抵都是这样。“当生命似流连在摩天轮,幸福处随时吻到星空。”   郭彩君接过女孩递来的单,看完又递回给女孩,扬声对童牧笙道:“不是我的,是你的。”   “我的吗?”童牧笙讶然抬头,脑中第一个念头想到张梓溪,毕竟已经不止一次收过她送的花,转而问女孩,“请问是一位小姐送的吗?”   “是一位先生送的,这里还有一张卡片。”女孩走到童牧笙面前,童牧笙果然看到花束中间插着一张浅蓝色的长方形小卡片。   郭彩君从未见过童牧笙收花,这么秀外慧中的女子没有恋爱,她一直觉得可惜,是一位先生送的好奇心爆棚的她虽然忙着手头上的事,注意力却在童牧笙那边。   只见她拿起那张卡片看了一眼,随即放回原来的位置,接过女孩手里的单签完名字,双手交还,微笑道谢,然后接过那束花,随手放到一边,又继续收下一位客人的钱。看不出什么端倪的郭彩君只好把注意力收回,认真帮客人打包豆浆。   九点过后,她们渐渐空闲下来,郭彩君趁着没什么客人,把工作台细细擦一遍,清理干净工作台后又把面包架上的面包整理一遍,这才回头看童牧笙,只见她右手捏着那张浅蓝色卡片,左手抱着那束花坐在收银台前发呆,刚才看她略嫌冷淡的表现猜想这束花一定是某位不待见的追求者送的,现在看她眉目含笑、微微出神的样子又觉得也许是自己猜错了。   郭彩君走到童牧笙身后,探头看她手里的卡片,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生日快乐”,落款是“周”,在这个键盘输入、执笔忘字的年代倒是难得有人还有这么漂亮的手写体。   “原来今天是你生日啊?”   童牧笙回过神,淡淡道:“是啊。”说着将那张卡片小心收好。   “那你今天早点走吧,我来看店就好。”   “不用,回去也没什么事干。”   “你不用跟这位周先生一起过吗?”   童牧笙微微一笑,并没有答她的话。   没多久,电话响起,是黄婷婷打来,她现在正在旅行结婚的第一站,墨尔本。   “喂,牧笙,生日快乐呀!寄给你的礼物,我查了一下,恐怕今天到不了啊。真无语,我还特意提前这么久都赶不上日子。”   “没关系,国外寄过来,物流没那么快也很正常。”   “对不起啊,不能和你一起过,等我回去,我们再吃一顿,我要补你一个大蛋糕。”   “嗯,那等你回来再说,国际长途很贵,先这样吧。”   两人挂掉电话,这个时段店里没什么客人,童牧笙和郭彩君聊了一会儿天,大概十一点多的样子,张梓溪出现在店里,望着童牧笙,故作轻佻“大美人,赏脸一起吃个饭吗?”   “这个时间,你不是应该在上班吗?”   “我翘班啦,这是作为领导偶尔可以用一下的特权。我来陪你吃午饭,今晚要给欧先生的姑妈和表妹践行,就不能和你过了。”   “她们要回英国了吗?”   “是啊,明天早班机。”张梓溪说着挽起童牧笙的手,“我们走吧,坐我的车去就好,吃完再送你回来。”她又扭头望向郭彩君,“郭美人,店就拜托你了。”   郭彩君挥挥手,笑道:“去吧,吃多久都无所谓。”   张梓溪带童牧笙去了一家新开的餐厅:“这家是这个月新开的,我和欧先生来吃过,觉得还不错,你也尝尝。”两个人吃,却点了七个菜,童牧笙想阻止,被张梓溪以“不用你付钱”为由驳回。   “你和欧先生真潇洒,宝宝最近乖不乖?”   “不乖,白天睡觉,晚上吵人,我都快被他烦死了。对了,周末带他去你家住一晚啊。”   张梓溪说着把下车就拿在手里的小礼品袋放到桌子上,轻轻推到童牧笙面前:“生日快乐!”   “谢谢。”   “拆开来看看喜不喜欢?”   童牧笙依言拆开,是一个白色的长款钱包,简约时尚的设计,入手触感良好,相互交错的双C标志低调奢华:“这么贵重!”   “你喜欢就好。”   这个时候还不到高峰饭点,餐厅里只有两三桌客人,她们点的菜很快开始一碟接着一碟上,两人边吃边聊。   “婷婷有没有给你打电话啊?”   “有啊,等她回来,我们再聚,她家先生带着她周游列国,在外面正玩得开心呢,大概没那么快回来。”   张梓溪吃着一块排骨,声音含糊道:“那童先生呢?今晚会和你一起过吗?”   “大概不能。”童牧笙也夹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细嚼慢咽,她吃完那块排骨,把骨头吐到手边的小碟子上,见张梓溪一直没说话,才又缓缓道,“这两天他们公司有个楼盘要开盘,他很忙的样子,今天一大早就找人送了花来,我们分开五年了,五年,他没忘记我生日就很好了。”   张梓溪看着对面说完话又专心吃饭的女子,忽然想起这样一个故事:   阿难对佛祖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子。   佛祖问阿难:你有多喜欢这女子?   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这一切,阿难都明白,仍旧只为那场遇见而甘受造化之苦。他为了那从桥上经过的女子而舍身弃道,有人赞赏,有人叹惜,可是,只要心存真爱,无论哪一种选择,站在各自的角度去看,都无法不让人动容。   牧笙,你又究竟有多喜欢那个男子,令你离经叛道,甘受世人责难?   放下屠刀,才能立地成佛,在她追回他的那段日子,看着她无法回头的偏执,她都担心她会不会就此疯掉,没想到,这段经历过后给她带来的是对感情更成熟理智的表达,这个似被前缘误的女子与以前有些不一样了,现在的她不会对着他句句爱到要生要死,大爱无言,她在用让他觉得轻松自由的方式,在深爱他。   一顿饭,两个人吃得很慢,吃完送童牧笙回到面包店已经下午两点多,张梓溪返回公司上班,童牧笙和郭彩君一直看店到平时关店时间才收拾东西回家,童牧笙回到家里附近的菜市场顺便买了两个西红柿和生菜,家里还有面和鸡蛋,可以做个西红柿生菜鸡蛋面。   家里人叫她今天要吃好点,她中午和张梓溪去吃那餐已经很好,晚上就简单一点,吃个面吧,中国的传统,生日是要吃长寿面的,还有鸡蛋,如果在家,母亲一定也会给她做面吃。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2-2   童牧笙提着西红柿和青菜回到家里,打开门却闻到了饭菜香,有锅铲轻微的碰击声,大概在炒着什么,她快步走到厨房,看到他正背对着她在灶头前忙碌,身上系着她的格子围裙,穿着白衬衣,衣袖挽到手肘处。   倘若是梦,千万别醒。童牧笙静静靠着厨房门口,一直没有开口说话。很久,很久,才轻轻道:“好香!”   他闻声回头:“回来了?洗手,准备吃饭。”说完又转过身,顾着看锅里的菜,倒了点老抽进锅里翻炒,看到鸡肉已经上色,再把切好的土豆放进锅里,突然一双手圈住他的腰,温热的身体贴上他的背,他顿了顿,继续手上未完的工作,倒入适量热水,加大火候烧开,再转至小火慢慢焖,然后才微微侧过头,温声问:“怎么了?”但因为角度问题,他看不到身后的人。   “我给你讲个故事:从前有个靠给地主种田为生的青年农民,他每天都很辛勤劳动,某天从田里捡到一只特别大的田螺,他把它带了回家,养在水缸里,后来某一天,他从地里回到家却见到灶上有香喷喷的米饭,橱房里有美味可口的鱼肉蔬菜,茶壶里有烧开的热水,往后天天如此,为了弄清楚这个情况,他假装去地里干活,折返回来竟然看到一个年轻美丽的姑娘从水缸里缓缓走出,这姑娘移步到了灶前,开始烧火煮饭做菜。”是家喻户晓的故事,她清冽的声音娓娓道来,“请问,这个田螺姑娘是你的族人吗?田螺先生。”   他被她逗得一笑,刚想开口,又听她缓缓道:“我没想到你会来。”   “今天想和你过。下午在外面谈完一个合作项目就直接过来了。”他顿了顿,又道,“时间匆忙,没来得及去给你挑礼物。”   “这顿饭就是最好的礼物。”   他解开她抱在腰间的手,温声道:“好了,准备吃饭吧,我再做一个青菜。”   “嗯。”童牧笙回到卧室换居家服,以前在AJ或者WP上班都要穿正装,她喜欢回到家就换居家服,把自己调整到最舒适的状态,现在开面包店不用穿正装,但她已经习惯从外面回来就换上家里的衣服。童牧笙换好衣服,绑好头发,从卧室里出来看到菜已经上桌,他还在厨房里,她走到餐桌前坐下,一个一个细看今天的菜,宫保虾球,是她喜欢吃的,素炒腐竹,是她喜欢吃的,土豆焖鸡,是她喜欢吃的,上汤娃娃菜,也是她喜欢吃的,还有两个剥了壳的鸡蛋。   他端了两碗汤出来,隔着桌子探过身把一碗放到她面前:“没给你煮面,多吃点菜吧。”   “好啊,我要把它们全部吃完。”   周嘉和刚刚坐下,手机响了起来。童牧笙也没有先吃,静静等他讲完电话,只听他接起时“喂”了一声,然后都是在听对方讲,最后听得他说“好,我现在回去。”   他接电话时一直看着面前那碗汤,挂了电话还是看着那碗汤,她侧过头看他,清声问:“是不是家里有事?那你快回去吧。”   他看向她,缓缓道:“那我回去了。”   他站起来,她也跟着站起来,走到沙发旁拿起他的西装外套和公文包,送他到门口:“开车小心点,注意安全。”   他接过外套和公文包,默了默,缓缓开口道:“对……”纤长的手指抵上了他的唇,把他要说的话封在嘴里,素丽的面容微微一笑,轻轻摇了摇头:“没关系。谢谢你做的菜,我会吃完它。”   她把他送出门,只剩下一个人,又静静站在门后出了一会儿神。其实她真的没有把今天当成特殊的日子来过,包括今后的所有节日,她都不会当成特殊的日子来过,能够再和他一起已经是岁月盛大的恩慈,她怎么能够还去期求更多?如果真的会有天谴,她不要名分,不要孩子,只要他,要的少一点,报应是不是就会来得迟一点?   重新走回餐桌旁坐下,她端起面前那半碗汤,经过这些时间已凉至微温,刚好入喉,一口一口缓慢喝完,又盛了半碗米饭,端在手里,先夹了一块虾球,吃完又夹了一块腐竹,吃完又夹一块土豆,吃完再夹一筷娃娃菜,直至每道菜都尝过一遍,多么熟悉的味道,后来再也没吃过,他做的东西影响着她最初的口味。   其实,在外面订好位,约她出去吃,省时省力,他却愿意花更多时间买食材回来做,对她而言,浪漫而富有情调的红酒加牛排比不上这样的柴米油盐寻常人间味。   平时一个人吃饭,她会打开电视,边看边吃,今天她也没有开电视,一心一意吃着这顿饭,细嚼慢咽,吃到最后实在吃不下,她也不勉强,看了一会儿剩下的菜,又端起他那早已冷却的半碗汤缓慢喝干净,然后才起来收拾,把吃剩的菜放进冰箱,打开冰箱却看到里面放着一个蛋糕,香槟色的精致包装。   她放好菜,收拾好碗筷,又把厨房清理干净,再把冰箱里的蛋糕拿出来,细细拆开包装,是一个水果蛋糕,樱桃、葡萄、猕猴桃、芒果,各色水果错落陈杂,外沿用奶油勾一圈玫瑰花,她挑一根蜡烛插上,点燃,闭目合十许了一个愿望,愿望里有他,也有她的亲人、朋友。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她自己想要的都已经得到,因而没什么好求,惟求每个她在乎的人都身体康健,无病无痛。   许完愿,她倾身轻轻吹灭那根蜡烛,再切出一小块,端到摇椅上坐下,一小叉一小叉挑进嘴里,这次吃得比晚餐还慢,因为她实在是太饱,但这个蛋糕是他原本要和她一起庆祝的,开封过,也算没有辜负他的一片心意。   她吃完蛋糕,整个人都懒洋洋不想动,索性一直坐在摇椅里看起书来,是泰戈尔的《飞鸟集》,时光慢摇,她看到十点多开始觉得困才放下书。   洗完澡,吹干头发,躺下床是十一点多,漆黑夜中,她睁着眼睛看了一会儿天花板,然后才闭目静静睡去。   我发誓不再说谎了/多爱你就会抱你多紧的/我的微笑都假了/灵魂像飘浮着/你在就好了   我发誓不让你等候/陪你做想做的无论什么/我越来越像贝壳/怕心被人触碰/你回来那就好了   能重来那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3-1   绝唱一段芊芊/爱无非看谁成茧/和你对弈输赢都回不去/一曲轻描淡写勾勒尽是我的呼吸/山穷水绝处回眸一遍你 ——回音哥《芊芊》   一路蔓延无尽的曼珠沙华,妖妖艳艳,像天边燃烧的红霞,像地底不熄的烈火,在暗黑的空间里红得触目惊心,传说这是地狱接引之花,一双雪白的玉足赤脚前行,脚边绵延盛开的曼珠沙华刺得那双美眸微眯,但她依然脚不停步向前走着,一身白衣胜雪,乌黑发亮的及腰长发柔顺披散背后。身后的两个人也不催促,由着她的步调不紧不慢地跟随着。   周围漆黑如墨,幽浮绿光萤萤点点,时不时闪出一张诡异的脸孔,盯着她看一眼又飘远,无边的恐惧聚拢心头,藏在袖子下的手紧握成拳,只敢低头看着脚下的路急速前迈,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她渐渐走到麻木时终于走到目的地。   辽阔空旷的大殿,幽幽绿光沉浮,远远的高位上坐着一个身影,沉稳如山,微弱的绿光隐约照出一张肃穆清冷的脸,赤红的眼眸直直射向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人,左手捧着本子,右手拿着一支巨大的毛笔。   “来者何人?”   肃冷的嗓音毫无感情问起,随后,一把清冽的嗓音淡淡答道:“童牧笙。”   “你可知道这里是哪里?”   “知道。”   “你使用卑鄙手段谋占她人丈夫,说谎骗人,两罪并罚,现判你下拔舌地狱、油锅地狱,你可有话说?”   “没有。”   只见坐在高位上的人大手一挥,跟随她一起来的两个人便上前抓住她的手,用力捏开她的嘴巴,伸进铁钳夹住她的舌头,一寸一寸用力拉长,舌头根部的脉络神经一条条被拉断、破裂,因为嘴巴被捏住,所有无法释放的痛苦尖叫都变成了低弱的呻吟声声不绝萦绕在喉咙里,头被迫后仰着,潺潺涌出的鲜血又源源流回身体里,这残酷的凌迟,她早就痛得像死了千百次,神智却高度清醒,直至看到自己的整个舌头被生生拔下。   抓住她的人刚刚放手,地下突然裂开一道缝,她又掉了下去,蒸腾的热气扑面而来,翻滚的热油咕噜咕噜冒着气泡,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掉进锅里,身上每寸肌肤每条神经都被翻炸焚烧,她都听到啪啪声响不绝于耳,这种痛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不是说死了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吗,为什么痛觉还如此清晰,就算能昏迷一会儿也好啊。   恍惚间又想起那年刚学做菜,她不过是被飞溅出来的两滴油烫了一下,从此他再也不让她拿过锅铲,这么想着就见到了那张丰神俊朗、温润如玉的脸,不,那么干净美好的一张脸怎么可能出现在这样一个肮脏阴暗的地方,这个地方不是他来的,她还在挣扎拒绝祸延到他身上时又听到那把温和纯厚的声音低柔道:“染,如果你觉得痛就咬我,让我与你一起感受你生命里的痛。”   不要,她拼命摇头,大颗大颗眼泪还没来得及流出眼眶就被瞬间蒸发,即使先前遭遇拔舌之痛又或者现在正承受油炸之苦也不曾令她如此躁动不安。想说话,却忘记自己舌头已被拔,一开口就吐出一口血……突然一只温热的手抚上她的额头,伴随一声低低的呼唤:“牧笙。”   她跟随这声呼唤慢慢睁开眼睛,首先入目的是雪白的天花板,视线一转,看到窗外蔚蓝的天空飘荡着密密细细的白云,像一大海碗花白嫩滑的豆腐花,让人想用勺子舀一口来吃,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内,一半洒在地板上,一半照在她床脚白色的被褥上,细小的尘埃在光柱中飞舞,床头隐隐飘来百合的花香,这么安稳宁谧的世界,哪里还有刚才那种阴冷暗黑的半点影子。   刚才呼唤她的那把声音又低低唤了她一声:“牧笙。”她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她柔柔一笑,轻声道:“我又睡着了吗?”   “嗯,感觉还好吗?”   “好啊。”   “是不是做梦了?”   “是啊。”床上的人回答完这两个字便转头望向窗外,没有再说话,张梓溪见她醒来脸色更苍白几分,想必也不是什么好梦,于是也陪她沉默下来。   良久,又听到她轻声说道:“我梦到我又回到了高中时期。”   “那一定是个好梦。”她忍不住柔声应和道。   那时候她还没认识她,但那个时期是一个女子的花季雨季,是她最光华灿烂的年纪,她和他相识相爱,同学间传为佳话,受人钦羡,他们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名正言顺,没有后来的波折横生、起伏跌宕,那时在一起只需瞒着反对早恋的父母,后来在一起却要瞒着全世界。   所以在她的一生中没有哪个时期哪怕是在AJ艰苦奋斗一步步登上高位,手握权柄的那五年也无法像这个时期这样令她频频回望。   看到她的视线一直看向窗外,她也忍不住随着一起往外看,却见到外面停着一辆车,黑色的流线型车身,前面的标志是简洁大方环环相扣的四个圈,她忍不住微微前倾身子,车牌号码完整落入视线,她看一眼又缩回身子,微微失望,静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对床上的人说:“是北京的车牌。”   “我知道不是他。”淡淡的语调听不出有多失落,视线却仍然落在那个地方,不曾稍移。   “牧笙,不如……”   “不。”   话没说完就被果断拒绝,她也没继续说下去。三十年时光如水,逃不了最后谁也都苍老,青春不再,美人迟暮,到了这个年纪,再激烈的爱恨嗔痴都已经看得很淡了,而床上的这个人却仍然那么坚执,不曾磨损,不染污垢,大抵她曾比别人经历过一次失去,所以她总比别人更珍惜所有,尽管眼角眉梢都染上了岁月的风桑,但她的爱一直未曾随着年月老去。   “梓溪,麻烦你了。”   看着那张昔日温雅的面容一脸歉然的微笑,她忍不住轻声责备道:“我们做了一辈子的姐妹,我儿子喊了你几十年的干妈,你这么说就见外了,我不喜欢听。”   “好,我不说。”   童牧笙看着床前这个昔日光彩飞扬的女子两鬓也已见斑白,姣好的面容却是保养得极好,感谢岁月将她带到她身边,让她们风雨同路冷暖同途几十年,一起见证过彼此生命里无数的喜怒哀乐、欢笑悲歌,人的一生结识的朋友很多,能够维系一辈子的友情却很少。   她和她,是生死至交。   那辆挂着她们熟悉车牌号的黑色奥迪此刻正停在童牧笙住所楼下,周嘉和开门进去没见着人,在屋里随意转了一圈也没看到她,最后在冰箱门上发现她贴着留给他的字条:   做了你喜欢吃的香菇虾仁饺子,你如果想吃就自己煮来吃,还买了苹果,已经洗过,不过拿出来不能马上吃,要先放一会儿,解冻后再吃,我去梓溪家住两天,别担心。   他打开上层冰箱的门,果然看见里面放着一碟饺子,沿着圆碟的形状绕了两圈,中间四个摆成四叶草的形状,做工细致,薄薄的皮包着厚厚的馅,一个个晶莹剔透,看着就引人食欲,他端着看了两眼又放回原来的位置,想等她回来,到时一起吃。   关上上层冰箱的门,又打开下层冰箱门,一个大玻璃碗装着五个深红深红的苹果,他伸手去拿了一个,并没有立刻吃,拿着走到摇椅上坐下,又看到椅子旁边的小桌子上摆着围棋盘,黑白子错落,他认真看了一会儿,不禁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意,这是一局未完的棋,最后一步走的是白子,黑子被绊住,无法再走。   他随手放下苹果,捻起一枚黑子,想放到左下角,在棋子堪堪触到棋盘上时又突然收住手,黑澈的眼眸再扫一眼棋局,发现这原来是一个陷阱,如果这一步走下去,黑子就输了,他重新凝视这一盘僵局许久,思来想去竟然不知道这一子落在哪里合适,最后那柔润的唇线划出一道无声的浅笑,笑意一路蔓延至眼内。   她这些年每次与他下棋都想赢他,如果让她知道这一局,他一时也无法破解,一定要高兴坏了。他把黑子放回棋盒里,拿起刚才放下的苹果,姿态慵懒地靠回摇椅上,一口一口咬着苹果细嚼慢咽,闲散的目光落在阳台外蔚蓝的天空上。静静坐到日照西斜,一片片镀满金边的云霞密密堆在天边,渐渐暮色四合,他才起来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3-2   五天后,张梓溪由欧枫维陪同着去童牧笙的屋子,进入屋里不期然看到躺椅上的人,她一时停下了脚步,踟蹰不前,欧枫维顺着母亲的目光也看到了在那里的人,不由得也默默停下,陪母亲静静站在那里。   午后柔和的阳光洒进屋内地板,阳台质地柔软的白色帘布在微风中一扬一扬,他姿态闲适地靠在躺椅里,睡得安恬,纤长的睫毛绵密覆盖,乌黑的头发柔顺搭在额前,俊美无俦的颜容如琢如磨,岁月似乎特别宽宥于他,这些年来他们的身体发肤或多或少都刻下了年轮的痕迹,而他几乎还是中年的模样,彷佛都不会变老,若非凑很近去看,连细纹都看不出来。   他和她那七年之恋,她不知道前面那三年是什么样子,但亲眼见证过后面那四年,在她们女孩子对爱情怀抱最美好幻想的年纪,身边就有一对这样的情侣,他们是俊男美女,用情专一,彼此照护,没有猜疑,从不争吵,他们是她和黄婷婷还有她们班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杨过与小龙女,爱情模范怎可轻易剧终。   张梓溪的注意力在周嘉和身上,欧枫维的注意力却在摇椅旁边那张小桌子的棋盘上,小时候他偶尔会来这里跟童牧笙住一两晚,那时看到她拿着一个个白子黑子在那里自我对弈时他总喜欢跑去伸手一划,搞乱她的棋局,后来长大点不再捣乱了,却嚷着要学,想跟她一起玩,偶尔碰到周嘉和过来,周嘉和也会坐下来,在旁边一步步指导他这个菜鸟跟她对弈,他对围棋的兴趣便是从那时建立的。   面前的这盘棋已经下完,他忍不住在脑里一步一步推算整盘棋下的过程,越发看得入神,连张梓溪从身边走开也没有发觉。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中间有一处白子几乎就要胜了,后来黑子困兽犹斗,剑走偏锋,强行扭转了局势,前面的棋路温吞平和,一看就是童牧笙的风格,后来的棋路沉稳老练,是出自周嘉和之手,虽然这局棋到最后还是打成了平手,却是她这么多年来与他交手成绩最好的一次了,也是他看过那么多次他们之间的博弈里最精彩的一场。   张梓溪走进卧室,拿起床上的被单,转身出来轻手轻脚盖到摇椅里的人身上。如此浅眠的人,些微的动作就能让他醒过来,只见那纤长的睫毛微动,他缓缓睁开了眼睛。   “嘉和学长,吵醒你了。”   他微微一笑,并不介意,温声道:“梓溪。”然后扭头看到后面的欧枫维,又叫道,“小枫。”   欧枫维赶紧应了一声,只见他继续扭头环顾四周,极目寻找。   “牧笙呢?她说去你们那里住两天,你们是一起回来的吧?”   他抬头仰望着她,黑眸莹亮,轮廓美好的脸庞有温柔的神色,见她未答话又推测道:“难道她去买菜了,让你们先回来?”   “嘉和学长……对不起……牧笙……她已经……去了……”张梓溪如鲠在喉,一句话分成几段才说完。   “你说什么?”他仍然保持着仰望她的姿态,微微睁大眼睛,黑澈的瞳眸盈盈照出她的身影。   “牧笙,她已经……”   “不,不可能。”这回没让她说完,他又急忙打断了,低低的喃呢,不像在反驳她的话,倒像是要说给自己听。   他缓缓弯下挺直的腰板,低下头,让她再也看不到他的神情,这么多年来她从未见过他如此颓废的姿态,在她的印象中他无论行走坐立,身姿总是那么精神挺拔,如柏如松,哪怕是现在年纪越来越大也不见弯腰驼背。   他脑里首先想到的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现在算来也是十天前的事了,那一天和平时他们在一起的那些天没有什么两样,最后她送他下楼,他把车从地下停车场开出来,她伸手截停他,敲了敲他的车窗,他摇下来,只听她说,你嘴上有东西,我帮你弄掉。然后她从车窗外探身进来,两片柔软的唇贴上他的唇,轻轻吻了一下,抽身离开,吃吃笑着说,有一颗米,我把它吃掉了。   那样的神态举止依稀让他想起当年那个十七岁的俏皮少女,当时的他也是被她逗笑,并未多想,如今回想起来这便是那天唯一异常的举动了,其实她已经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原来,她在告别。   他又细细回想她那天的气色,那张如莲的容颜红粉秀丽丝毫不见什么病态的苍白,怎么就是一个油尽灯枯的人,平时也不见她有什么大病大痛,但转念又想,他没有看到她的大病大痛或许不过是她不让他看到,她总有办法欺瞒他,就像冰箱上那张寻常的字条,轻易就把他拦在了这里,让他毫不起疑。   随着时间的流逝,洒进屋内地板的阳光稍稍偏移了位置,阳台的帘布依然无节奏地随风飘扬,垂首委顿在摇椅里的身影始终未再发一言,看上去却如此孤独落寞。   那是他的干爸,他崇敬景仰了二十多年的人,在他家里是严母慈父,他和父亲就像哥们,他和这个人更像父子,小时候比较顽皮好动,母亲管不住他的时候就把他往这里一放,尽管这个人也常常不在这里,但每每这个人一在他就老实了,这个人给过他很多指导,无论是以前的学业,还是后来的事业,他不遗余力地奋斗拼搏,想得到这个人的肯定和赞扬,他想变得像这个人这样虚怀若谷,光芒内敛,待人宽厚,处事从容。   如今,他心目中一直沉稳如山的存在却像坍塌了,接受死讯没有轻松的方式,他失去了她,他也失去了她,那是他们共同的亲人,欧枫维红着眼睛走到那个人面前,紧挨着他的腿半跪下来,握住那只无力垂在摇椅扶手上的手,他想跟他说不要太过悲伤,干妈是笑着走的,他想跟他说干妈交待他们都要好好的,千言万语出口却只剩一句颤抖的:“干爸。”   此情此景,悲伤的情绪相互传染弥漫,张梓溪伸手抹掉流淌的泪水,转身出了阳台。柔和的阳光笼在她身上,带来一阵暖意,微风吹在潮湿的脸上又有些微的凉意,楼下小区花园里的树木换了一批新叶,葱茏翠绿,已经隐约可见夏天的影子。这个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季节更替,昼夜轮转,但对某些人而言,又已经不是原来的世界。那个曾经住在这里的女子,虽然无法生如夏花般绚烂,却死得像秋叶一样静美。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3-3   张梓溪一直居高临下看着楼下生机盎然的树木枝桠,情绪渐渐平复,她才转身进屋,屋里的两个人还是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站回原来的位置又相对静默良久,终于听到周嘉和再次开口说话,声调嘶哑:“我想见她。”   “嘉和学长,可她不想让你见。”   摇椅里的人终于抬起头,眉心深蹙,漂亮的眼睛微眯,悠长眸光七分痛苦悲伤三分愤怒狠厉,直直望向她,焦点却又没有在她身上,彷佛在透过她望向那个人。   “牧笙不愿让你看到她冰冷僵硬的尸体,她希望留给你的印象永远都是鲜活生动的,不见最后一面,就像一直还在身边,她想你继续好好过你的日子,就像她从未离开一样。这是牧笙最后的心愿,请你成全。”还有一方面的心思,她交待不必说,是她不愿让这个至死都深爱着的男人亲手为自己操办丧事。   周嘉和的手无意识地越握越紧,手指关节因为极度用力而发白,欧枫维任由他握着,也开口劝慰道:“干爸,所有女孩子都希望将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在爱人面前,干妈虽然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有时也会像个花季少女那么倔强任性,你包容过她那么多次,请你最后再包容多一次。”   他的目光终于落在他身上,静静看了一会儿,紧握的手渐渐松开,注意到他的手已经被捏红,又抓起来在捏红的地方轻轻地反复摩挲,沙哑的声调淡淡道:“你们都向着她。”   “不,是我们都爱着她,愿意顺着她。”   落在他身上的目光越发绵长,欧枫维知道他在透过他望着她,他是他们亲眼看着长大的孩子,是她一直视如己出般疼爱的孩子,在他的身上有她的心血和期望。欧枫维任他静静看着,没有再说什么。   良久,终于得到他的妥协,声音又沙哑几分,原本温和纯厚的调子已经无从分辨,让人听着无端苍凉:“好,就如她所愿。”   张梓溪见他仍自机械重复摩挲着儿子手上的红痕,心里却不知想着什么,良久,又抬头仰望她,墨黑的瞳孔雾霭沉沉:“她有没有什么话给我?”   张梓溪对上他的眼睛,低低道:“没有。”顿了顿又补充道,“她说她想对你说的话,这些年来一直都在用行动表达着。”   他听了她的话,眸色深了深,微微点了一下头,并未再说什么。   “嘉和学长,我有些话想跟你说,牧笙爱了你一辈子,她把你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恨不得能替你挡下所有的苦难,让你一世平安喜乐,请你一定好好爱惜自己,保重身体,长命百岁。”   周嘉和没有开口说话,轻轻点了点头。   张梓溪把话说完,想把时间留给他,让他一个人静一静,她走过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轻声道:“小枫,我们先回去。”   欧枫维没有立刻起来,他抓起眼前人的手紧了紧,身体微微前倾,靠得更近些说道:“干爸,你也别太晚回去。”   周嘉和在孩子面前勉强微弯起嘴角,哑声道:“我没事,你路上开车小心点,照顾好你妈。”   “嗯,你有事打我电话啊。”   张梓溪母子走后,周嘉和还是一动不动坐在摇椅里,眼睛酸涩难受,泪水几欲夺眶而出,突然又想这是她的地方,怎可让她看到自己这个样子,他扬起头,躺靠回摇椅上,极力逼退泪意,但是,两条清澈的水流还是不受控地从眼角源源滑下,没入浓密的发丛。   此方天地沉寂,周嘉和一个人静静流着眼泪,连一声抽泣也没有,身旁的桌子上经由她和他之手放进棋盘的白子黑子们站在自己的位置上默默驻守。也不知道眼泪流了多久,直到眼睛干涸酸痛,再也流不出来,他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安静地躺在摇椅上,眼神空茫地看着天花板,眼角的泪痕渐渐风干,就像从未出现过。   外面的天色渐黄昏,这个时候倘若她在,那么又该催他早点回家了,他坐直身子,想从摇椅上站起来却因为长期维持一个姿势太久,腿脚已经麻木,还没站直又跌回摇椅里,他又坐了一会儿,等脚上麻痹的感觉消褪才慢慢站起来。   冰箱门前她留给他的字条还贴在那里,现在看起来却恍如隔世,他借着暮色四合的天光逐字逐字又看了一遍,然后抬手把它扯下,手掌一合,那张薄薄的小字条便在他的手心里皱缩,继续被揉成团,用力一甩,小纸团瞬间脱手飞出。   他做完这个动作,头无力地抵上冰箱门,静静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过身,根据纸团摔落的方位走出两步,弯下腰半跪在地上借着越来越昏暗的天色艰难地摸索找寻,也不知道可以去开灯,极目细望,缓慢摸索,这处找不到又找下一处……   最后让他在沙发前的地毯上摸到它,他拿起纸团,席地而坐,小心翼翼地把那张小纸条摊平,柔软的指腹反复细致地熨帖每一处褶皱,在纸面上滑了很久,依然无法恢复如初平整,最后把那张仍有无数淡淡折痕的小纸条轻轻放进裁剪精致的上衣口袋里。   天色渐黑,华灯初上,他一直坐在地板上,没有再挪动地方。因为一直呆在黑暗中,即使没有开灯,屋里的一物一设却都依稀可辨。突然手机响起,他拿起来看一眼闪亮的屏幕,滑下接听键。   “喂,阿兰。”   “喂,差不多可以吃饭了,你还有多久能回到?”   “我今晚和几个旧同事吃饭,对不起,忘记打电话跟你说了,你们吃吧,不用等我。”   “你嗓子怎么了?听着好哑。”   “我喉咙有点痛,可能要感冒了。”   “那我今晚给你煲点预防感冒的中药茶,你别喝酒啊,早点回来。”   “嗯。”   窗外灯火璀璨,忙碌了一天的上班族逐渐回到家,小区里的房子基本都亮起了灯,饭菜飘香,依稀可以听到电视里主持人播报新闻的声音。欧枫维怅然若失地望着那个黑灯瞎火的窗户,他送母亲回到家后又匆匆折返,他放心不下干爸一个人在这里,母亲也吩咐他这是他干爸最难熬的时候,如果凌晨过后还不见他下来就要上去陪着他或者叫他回家。   他一直坐在楼下花圃边的长椅上,小区里的人吃完饭又带着孩子出来散步消食,不断有人在他前面走过,小孩子们欢快童稚的咿咿呀呀声络绎不绝,他就像一个局外人,在这份喧闹之外,昏黄的路灯穿过疏落的枝桠,把斑驳陆离的树影投射到他英挺的脸上,无端凭添几分肃冷落寞。   小时候如果在这边住,晚上吃完饭他也会嚷着要出去散步,眠江水从这里附近流过,每晚都有灯光灿烂的轮船载着夜游客顺流而下,两岸的居民晚上会来这里散步,还有小摊摆卖各种闪着五颜六色光亮的玩意儿,他出去的时候都是兴致勃勃、蹦蹦跳跳,回去时就变得懒洋洋,撒娇不肯走路,然后干妈会一路抱着他回来,这招对他母亲不管用,对干妈却屡试不爽。   九点多,出去散步的人又陆陆续续回来,准备洗澡睡觉,幸福的孩子有美丽的童话故事伴着入眠,这一片房子的灯一盏盏熄灭,平凡忙碌的一天到这里算是结束,小区渐渐安静下来,而那个窗户的灯自始至终都没有亮过,不知道里面的人这么长时间都在黑暗里想了什么、干了什么。   一直坐在露天夜里手脚都被浸染了一层冰凉,又坐了好久,直到十一点多那辆黑亮光滑的奥迪依然静静停在地下车库里,欧枫维站起来转向那栋大楼,刚走两步就见周嘉和低着头缓慢从大楼入口处走出来,他悄悄退了几步,隐藏好自己,等到那辆奥迪开出上路,他也去开出自己的车远远跟在后面,直到看到周嘉和回到自己住处,保安给他打开入口栏杆,那辆奥迪拐向车库,欧枫维才放心回家。   这一年春末夏初,童牧笙病逝,享年59岁,终生未嫁,终身无后。   身后事是她的侄子和欧枫维一起办理的,依照她的意思,一切从简,瞒过了家中两位高堂父母亲,哥哥和嫂嫂赶来见了最后一面。   黄婷婷得知童牧笙病重时正和丈夫在国外旅行,她接到张梓溪的消息立刻订了最早一班机飞回来,但还是迟了一步,没能赶上见她一面,她伏在张梓溪肩头痛哭失声。   她们三个人曾经约定过无论将来分散多远、年龄多大,至少每年都要聚一次,这些年她跟随丈夫搬过几次家,一路北上,最后定居北京,但她们这个约定每年都在践行,风雨不改,没想到她们身体还健朗,拐杖没用上,牙齿都好使,而她却不在了,谁也没想过她的一生会这么短暂,又或者早该想到,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两个年过半百的女子相拥在一起,张梓溪轻轻拍着黄婷婷的肩膀,低声安慰道:“她说不要太过悲伤,生死有命。这辈子也算求仁得仁,她感恩岁月给了她那么多,也感恩我们三个人这辈子都这么亲密无间,她最后是笑着走的。她叫你不要因为见不到最后一面而感到遗憾,心有思念,就是相见。她要我们好好活下去,我们身上有对她的记忆,这个世界有我们还在,她就不被遗忘。我们能活多久,她就能活多久。”   有这样一种说法:每个人都会死两次,一次是心跳停止,一次是所有还记得的人也都不在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4   无能力与霸权比赛/还是可比他多老几岁/二百年后再一起/应该不怕旁人不服气/团圆或者晚了廿个十年/仍然未舍弃/换个时代再一起/等荆棘满途全枯死 ——侧田《命硬》   十六年后,兰端坐在宽大舒适的床边,静静注视着那张安恬沉睡的面容,黑亮的双目紧闭,眉心舒展,柔和的唇线里笑意暗藏,这是她的丈夫,她花信年华嫁与他,倚赖了一辈子的男人。她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拇指指腹在他的手背上轻轻来回熨烫,又望了他一会儿,两只手忍不住合握,把他的手紧紧包在她的手中。   静默了一会儿,幽幽道:“如今,你可如愿了。”苍老的声音在空旷的卧室里显得有些寂寥,又有几分不甘、几分不舍。   轻轻伏下他的胸膛,她被这个人照护了一辈子,如今这双手却如此冰凉,怎么捂也捂不热,她又把他的手凑近嘴边,浅浅吻了吻他的手指,低低道:“你自由了,可你终究还是选择了离开我……”   话未说完,泪水已忍不住源源涌出眼眶,瞬间打湿了他干净的衣裳,她赶紧坐起身子,怕被他看见似的转过头,右手依然握着他的手不放松,左手抬起一遍遍擦着失控的泪水,等到情绪渐渐平复,她才再次回头望向那张沉静如初的睡容。   拇指指腹无意识地反复抚着他的手背,失神地望了他一会儿,浅声道:“对不起,一纸婚书把你绑在我身边这么多年,直到现在才让你自由。身家性命,你终于还是两分了,你把身家给了我,把性命给了她,可你人都不在了,我要你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他把名下所有的财产留了一半给她,另一半分给一对儿女,遗嘱里只是要求死后将他火化,骨灰葬入鲤海。   兰端动了一下唇,还想说话,突然门被打开:“妈,你刚才说什么,难道我爸他……”   兰端赶紧侧过头擦了擦眼泪,再转过身厉声道:“我不是说让我和你爸呆一会儿吗?”   破门而入的两兄妹不由得愣了愣,从小到大母亲都是温婉善良的,他们没有见过母亲发过脾气,也没有听过母亲这么严厉地说话,原来母亲严厉起来,自有一种不可侵犯的慑人威严。周墨衍最先回过神,温声道:“妈,你别生气,我们不是故意偷听的,我们是放心不下你一个人才不敢离开。”   大受刺激的周可月又接着刚才的问题:“妈,你说,我爸真的在外面有别人吗?”   兰端静默,正想着怎么回答。这沉默却立刻被当成了默认,周可月继续道:“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爸那样的人啊,我即使相信自己的老公有外遇,我也不信我爸会出轨。你明明已经知道,为什么这么安静,不去吵也不去闹?”   这一回,兰端静静看着她,没有再准备说话,周墨衍也没有开口说话,神情复杂地望着床上沉睡的人,从小到大,父亲都是他最尊敬的人,他爱他,景仰他,把他当作目标来学习、来超越。如今,却让他知道,他的父亲背叛了他的母亲?   漫长的静默,周可月的情绪稍稍平复,看到母亲一直坐在父亲身边,目光落在她身上,始终未发一言,她不禁有些怯怯道:“妈?”   眼见紧张的气氛逐渐和缓,兰端终于开口,淡淡道:“我从来没有跟你们说过我和你们父亲的故事,你们只知道我们是相亲认识的,却并不知道我们从认识到结婚只用了两个月。那时你们奶奶生了一场重病,下过两次病危通知书,医生费了很大劲才救回来,你们奶奶康复后就催着你们父亲结婚,你们父亲答应了,你们奶奶马上托人帮忙物色女孩,想找个教师媳妇,刚好有个老朋友认识我妈,然后就介绍了我。”   “那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很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跟你们父亲接触过几次也算对他挺有好感,再后来就跟他领了证结婚。后来的后来,我都在想,那时候一定是他最灰心丧气的时候。”   他们之间没有爱情到亲情的过渡,直接就做了亲人,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他们的婚姻是座空坟。她知道他心里一直有一个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年,她始终未能住进他的心里。结婚之后她从来不担心他会受不住外面的诱惑,因为他的心虽给不了她,但也给不了其他人。倘若他真的会有外遇,那个人,一定就是他藏在心里的那个人。   “你们觉得你们父亲对我如何?”   父亲对母亲自然是一直都很温柔体贴、极尽照护,小时候他们还会为了争夺父亲的宠爱而吃母亲的醋,退休之后,母亲说想看哪里的风景,父亲总会陪着她去,逐渐年迈的这些年,母亲经常会腿抽筋,总是父亲夜里起来帮她揉腿。所以叫他们如何相信,他们的父亲不爱他们的母亲?   “你们父亲对我一直都是极好的,他把所有能给我的都给了我,除了爱情,但柴、米、油、盐、酱、醋、茶,爱情能代替其中哪一样,爱情不过是一味佐料,有它能活色添香,没它生活照样可以过。我就是要和他好好过日子,我不管他心里爱不爱我。”兰端停顿了一会儿,接着低低补道:“他对我好就行,不必爱我。”   “你们瞒了我们那么久,差一点就瞒过了一辈子。”   兰端笑了一下,扬声道:“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和你们父亲都很爱你们,虽然我和你们父亲不是情人,但,是亲人,我们是一家人。”   周可月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那你可有想过离婚?”   兰端望着自己的女儿,平静道:“离婚不难,然后呢?你们两个跟我,或者跟你们父亲,又或者一个跟我,一个跟父亲,再然后我独自养大你们,不再他嫁或者我给你们找个后爸,又给你们生一个弟弟或者妹妹,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不愿意。我从未后悔过嫁给你们父亲,这么多年,我没有捅破那层纸是因为我爱这个家,我爱你们。”   两兄妹都被母亲的这番话说到动容,各自出神之际又听到坐在床边的人轻轻道:“还有,我爱你们父亲,我不吵不闹是因为我不想失去他,我一吵一闹就要失去他了。”   两个人第一次看到母亲如此睿智的一面,他们从小到大印象中的母亲总是太过温柔善良,以致有些软弱,偶尔小迷糊,父亲在他们眼中的光芒太盛,盖过了她的光芒,如今让他们看到她在处理这件事上的智慧,她很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她一个人默默保住了婚姻,也保住了父亲。这几十年来他们一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父亲敬她重她,她虽然不是父亲的情人,但却是父亲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另一种意义的存在。   “现在你们也为人父母,你们觉得你们父亲对你们怎么样?可有合格?”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周可月与哥哥对望一眼,轻声道:“父亲对我们是很好很好的,不止合格,他是个一百分父亲。”   “所以不要恨你们父亲,他从来没有因为在外面有人而亏待过我和你们,感情的事无法勉强也无法控制,他们原本可以不顾一切在一起的。”   “我们没有恨父亲,我们爱他就像他爱我们一样深。”   坐在床边的人听了周可月这话终于温柔一笑,轻轻点了点头。周墨衍望了一会儿床上那张沉静安恬的睡颜,又转向母亲问道:“那我们为父亲找好的墓地?”   “不用了,一切尊重你父亲的遗愿。”   “好。”周墨衍点点头。   屋里沉默了一会儿,周可月又道:“妈,我很想知道你有没有见过她。”   “没有,现在他去了,如果她尚在,我倒很想看看她,看看他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不过她大概早就不在了。”兰端转头望向床上的人,“因为这十几年我感到他过得不快乐。”   那是多细微的感觉,两兄妹不由自主认真回忆这十几年来父亲的日常生活起居,记忆中近年来的他和以往几十年并没什么不同,至少他们一直都看不出来。   这一年,他们的父亲故去,享年78岁。他们的父亲一直都老得很缓慢,现在也还是白发稀少,皱纹浅淡,他们一直以为,凭这样的衰老速度至少也能过百岁的,没想到他会走得这么早。   这些年,欧枫维也已经成家立室,也算事业有成,他一直勤勉自律,并没有因为自己是老板就迟到早退,这一天,有十几个公司高层等他开会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也不见他出现,还有一笔过千万的生意等着与他签合同。秘书打电话给他手机关机,打电话到他家里,欧太太说他不在,然后他妻子又打电话给欧昊和张梓溪夫妇,他们也说没见过他。   秘书想掘地三尺找到他,而他却正在童牧笙屋子里,“愿有一屋,不求华丽,不被打扰,幸福终老。”这间屋子他的干妈幽居一生,虽然最后无法在这里寿终正寝,但她心里总归是幸福的吧。绽放一地情花,覆盖一片青瓦。   欧枫维一个人安静靠在躺椅上,虽然屋主人十几年前已经不在,这间屋子却依然一尘不染,一看就知道有人常常拂拭,摇椅旁边的小桌子还摆着当年的那盘和局,白子黑子原封不动,而当年下棋的两个人都已经不在了。   棋盘旁边多了一本倒扣着的书,如此随意,彷佛看书的人只是中途被打断,去接一杯水或者去拿个什么东西,回来之后还要接着再看下去似的,是爱尔兰诗人叶芝的书,色彩斑斓的封面,墨黑大字的书名,《我以为,能与你到老》。   他得到周嘉和的死讯已经滞后了几天,这些年,他隔三差五就会跟周嘉和一起喝下午茶,上次和他一起喝茶是半个月前,想不到竟然成了他们的最后一面,在这个世界上他又失去了一个亲人。   上次见面他看他精神不差,他们喝茶基本都是了解一下各自的生活近况,以前公司刚成立,他跟他聊工作,他给过他很多指导意见,后来公司越做越大,他再跟他聊起工作的事,他便只是安静认真地听,没再给什么建议或者评论。他把自己毕生的经验倾囊相授,教会他如何飞翔之后,至于他飞向何方却不再过多约束。在他心里,他是他的另一个父亲。   上次和以前每次见面一样跟他聊工作、聊生活,又问起他的近况,当时他说一切都挺好。后来他又问起他把干妈葬在哪里,干妈刚死那两年他也经常追问,但那时创伤太新,他没敢告诉他,后来便没再听他问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你能告诉我,你干妈的墓到底在哪里了吧?”   他浅浅喝一口咖啡,柔和的目光淡淡望向他,昔日那张温润如玉的脸在室内白炽灯的照映下岁月的细纹清晰可见,无端显出几分沧桑脆弱。   见他没说话,他又淡淡道:“我当时只是答应你们不去看她的遗容,十六年了,没想到你们把我祭拜她的权利也剥夺了。”   他注视着他,缓缓道:“干爸,其实,干妈她没有墓。”   他静静望着他,像是在消化他的话,过了很久才低声自言自语道:“难怪,这十六年我找遍全市的墓地,反复看过每一块墓碑,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她,原来如此。”说完,唇角勾起一个笑弧,笑意却并未达眼底。   “干妈交待她死后把她火化成灰,葬入鲤海。”   他静默两三秒,然后轻轻点了点头,又勾起一个笑弧,这一回,笑意一路蔓延进眼里。   他又想起他干妈和母亲闲聊时曾经问过他母亲的问题:“你说他爱我吗?”   “他当然爱你。”   “我是说我们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他对家里那位也很好,好到我分不清他心里爱的是哪一个?也许,他答应和我在一起也是因为我太过死缠烂打,毕竟,为了回到他身边,我曾经用过许多不光明的手段。”   他一直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双方都要照顾到,对家庭老小的付出必然要比对他干妈的付出多得多,自己心里再深重的感情也尽量表现得平淡,时隔多年,他终于用实际行动解答了他干妈纠结半生的疑问。   人活一世,有许多种身份,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责任,有些身份付出大于接受,有些身份接受大于付出,直到生命终结,他才做了一生之中最任性妄为的决定,放下所有的身份与责任,不顾一切去找她。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到此完结,谢谢亲们的默默陪伴。   下一个故事,想写关于师生恋,有缘再见。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